北美自由贸易区
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NAFTA),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组成,三国于1992年8月12日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同年12月17日由三国领导人分别在各自国家正式签署。1994年1月1日,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布成立。
- 中文名称
- 北美自由贸易区
- 外文名称
- 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
- 性质
- 政府间国际组织
- 成立时间
- 1992年8月12日
- 成员国家
- 美国、加拿大、墨西哥
- 签订协议
-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目录
减少
(1)自由贸易
1992年8月12日,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签署三边自由贸易协定,决定在自1994年1月1日协定生效之日起15年内逐步消除贸易壁垒、实施商品和劳务的自由流通,建成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1993年5-6月,加拿大国会通过了该协定。同年11月,美国、墨西哥国会通过了该协定。同年12月,美国总统签署该协定,使之正式成为美国
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十多年来,虽然对其发展的成果评价不一,存在较大争议,但无论支持者和反对者,对自由贸易区建立后美、加、墨三国由于取消贸易壁垒和开放市场,实现了经济增长和生产力提高是基本肯定的。尤其是墨西哥的加入,使得NAFTA成为十年来南北区域经济合作的成功范例,国际间对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能否通过自由贸易实现经济的共同增长、迈向经济一体化的疑问基本得到消除。
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相伴相随,上世纪下半叶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加快发展的背景下,以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南亚联盟三大区域合作发展趋势明显。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尤为引人注目,因为它是第一个由一个发展中国家墨西哥与两个发达国家美国和加拿大所组成的非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合作内容主要是自由贸易。三国签定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于1994年1月1日起实施,十多年来,已发展成为囊括了 4.2亿人口和11.4万亿美元的国民生产总值、当今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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