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福安
高福安,男,京剧武生。性格侠义,轶事颇多,有“爱国侠伶”之称。
- 中文名
- 高福安
- 性别
- 男
- 民族
- 汉族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京剧演员
目录
高福安,男,乳名高七,京剧武生。清末盐山县辛店(今属
民国四年(1915)六月三日北京《群强报》于“国事要闻”栏载《高福安刺毙日人案》,原文为:
“五月二十七日,有人乘京奉火车赴奉,目睹一可惊可愕之事。是日此人与著名剧界武生高福安同车。(高盐山之新店人,素好任侠,性又极孝。于津南杨柳青野中,见三盗劫一妇人,即徒手夺盗刀,刺三盗俱毙,救妇出险。沪上菊选,列为武状元。所工皆侠烈剧,胥能传出古烈士身份。武技之娴熟,犹其余事。)车中有一农人,携一三岁幼孩,毫无知识,乘大人不觉,误在车上便溺,为日警所见,持铁棍猛击。农人亟脱衣拭净,竭力赔礼,而日警仍殴击不止。高以日语劝解,日警佯为不闻,更以铁棍用力向农人头部乱打,又用足力踢下部,农人连陪数次。高谓既已打过,况系小孩无知,可以恕之。日警竟迁怒于高,即以铁棍向高挥去。高以自卫,向日警反击,日警扑地,急起取所带枪刺刺高。高恐为所害,亟趁势夺之。日人又取手枪向高,高见情势危急,亟用足将伊手枪踢飞。日警仍闯前凶殴,高即以所夺日警之枪刺,刺日警胸部,当时立毙。又有两日兵忿忿而来,欲得高而甘心,径前殴击,高遂用手枪,将两日人击毙。此时车已停驶,(高)挺然自承。当由该车将高并死尸送往大连云。”
此案后来报纸无报道。而1915年7月9日、10日《群强报》在广告栏内透露,第一舞台特请第一超等艺员高福安等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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