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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河镇

双河镇位于绥化市境内东北部,距市区35公里处,该镇南有呼兰河,北有诺敏河横贯境内,属于冲积平原,地势东南略高,西北略低。地形东西较宽,南北略窄。全镇总人口24634人,所辖10个行政村,54个居民组,39个自然屯。该镇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无霜期130天左右,年均降水量536毫米。双河镇交通便利,绥绥公路、秦三公路纵横交错,距秦家火车站15公里,距四方台火车站20公里,交通网络四通八达。镇主街水泥路面横贯东西,成为绥北四镇的交通命脉,为繁荣双河经济,促进区域流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中文名称
双河镇
所属地区
中国黑龙江
人    口
24634人
距市区
36公里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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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河镇位于绥化市境内东北部,距市区35公里处,该镇南有呼兰河,北有诺敏河横贯境内,属于冲积平原,地势东南略高,西北略低。地形东西较宽,南北略窄。全镇总人口24634人,所辖10个行政村,54个居民组,39个自然屯。该镇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无霜期130天左右,年均降水量536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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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河镇,原名“下集厂”,与东北部的“上集厂”(今绥棱县上集镇)相对应。始建于1854年(清咸丰四年),1857年(清咸丰七年)规划街基时,因地处呼兰河、努敏河之间,故称“双河”。原属呼兰城守尉管辖。1885年(清光绪十一年),划归新设置的绥化厅管辖。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设置双河区。中华民国成立后,设置双河乡,隶属绥化县。1926年设置第四区。东北沦陷时期,先后设置双河区、双河保和双河村。1936年修筑城墙,东西1.5公里,南北1.2公里,墙高2米;外有护城壕,深1.5米,宽2米,四面各设1门。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设置双河区。1946年10月,划归绥东县管辖。翌年6月,撤销绥东县,又划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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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河镇历史较久,清末民初,手工业作坊有木匠铺、皮铺、油坊等,大部分兼营商业,到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已形成较繁荣的小集镇。全境地处两河之间,东南略高、西北略低。全镇总面积9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8万亩,是全市水稻主要产区之一。镇办工业有制砖厂、油粉厂和木器厂等。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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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总人口24634人,所辖10个行政村,54个居民组,39个自然屯。该镇属于大陆性季风气候,无霜期130天左右,年均降水量536毫米。双河镇交通便利,绥绥公路、秦三公路纵横交错,距秦家火车站15公里,距四方台火车站20公里,交通网络四通八达。镇主街水泥路面横贯东西,成为绥北四镇的交通命脉,为繁荣双河经济,促进区域流通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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