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北首岭博物馆
- 中文名称
- 宝鸡北首岭博物馆
- 别
- 名:宝鸡北首岭遗址陈列馆
- 建筑面积
- 3000平方米
- 展室面积
- 近1000平方米
- 馆藏文物
- 300余件
- 隶属单位
- 宝鸡市文物事业管理局
- 对外开放
- 1998年9月28日
- 地
- 址:宝鸡市金台区群建巷17号
目录
北首岭遗址是宝鸡市在全国著名的史前文化遗址,距今约7100年至5600年,是中华民族新石器时代文化的重要代表,1957年被省政府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5月由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为了加强对北首岭遗址的保护开发,响应国家建设遗址类公园的政策,该市共划拨60余亩土地,支持建设具有史前文化中心博物馆的北首岭遗址公园,进一步展示宝鸡作为“炎帝故里”的历史文化底蕴。
北首岭遗址位于宝鸡市区金陵河西岸的台地之上,是一处保存较好内涵丰富的仰韶文化村落遗址。遗址南北长300米,东西宽200米,面积约6万平方米,其中心在龙泉中学校院内。
遗址北部地势平坦,是北首岭先民的主要居住区,南部地势呈缓坡状,为墓葬区。
博物馆总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展室面积近1000平方米,办公及库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均为砖混结构。分为南北两院。北院系一处保存完好的房屋遗址,南院是一处保存有37具先民骨架的墓葬遗址,并建有文物展室。
该馆现有藏品300余件,主要为北首岭遗址出土的
宝鸡北首岭博物馆,主要职责是负责宝鸡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遗产实物的征集、研究、收藏、陈列和展示,利用馆藏文物和博物馆阵地开展爱国主义宣传教育,负责北首岭遗址的保护和管理等工作。
1957年5月31日,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公布陕西省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将北首岭遗址公布为宝鸡市一中遗址。1992年4月2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为北首岭遗址,同时撤消宝鸡市一中遗址。2006年6月2日,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日,9:00—17:00
门票:10元/人,老年人、军人、残疾人、中小学生免费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群建巷17号
邮编:7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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