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非民间商会
- 中文名
- 中非民间商会
- 成立日期
- 200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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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导和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通过与国内、国际合作伙伴建立密切联系、搭建合作平台,创造中非经济技术合作的良好环境,以务实的方式促进中非经贸交流,促进光彩事业的国际交流,推动中非合作、南南合作。
文化先行、义利兼顾、合作共赢
以服务为中心,以项目为纽带,以人才为支撑,以金融为保障,以需求为重点。
致力于建立积极有效的双向信息服务体系,以务实的方式推动中非合作、南南合作,为开拓双边市场 提供服务。
在公共部门的支持下,以私营部门为主导,一方面与政府部门开展合作,另一方面搭建务实的商业服务平台,以帮助中国和非洲企业开展贸易与投资合作。
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一)企业会员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私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控股的企业、港澳投资企业等;
(二)团体会员包括行业商会、行业协会、异地商会等经济类社团以及与企业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或机构;
(三)个人会员包括私营企业出资人和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等 。
(一)宣传政策。积极在会员中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支持和引导会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二)提供服务。举办经贸活动,促进交流与合作;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培训等方面服务;增进与境外工商社团的交往,促进会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反映诉求。畅通渠道,积极反映会员合理诉求;开展调查研究,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等提出政策建议;积极参与工商联建言献策工作;
(四)维护权益。帮助会员排忧解难,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五)加强自律。引导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订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增强会员诚信意识,倡导诚信经营,推动诚信建设;引导会员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六)完成全国工商联和有关部门交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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