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新四军七师师部旧址纪念馆
新四军第七师师部旧址纪念馆位于无为县红庙镇海云行政村。1995年10月建成,总面积2880㎡,建筑面积998.22㎡,砖混结构。
- 中文名
- 无为县新四军七师师部旧址纪念馆
- 位于
- 无为县红庙镇海云行政村
- 建成时间
- 1995年10月
- 总面积
- 2880㎡,建筑面积998.22㎡
目录
该县红庙镇是当年新四军七师师部所在地。
纪念馆共有三个展厅,两个会议室以及附属设施。原浙江省委副书记、新四军老战士李丰平同志为该馆题写馆名。
该馆正厅陈列着毛泽东主席在1941年2月1日为中央军委、中央书记处起草的电文:“… …去年10月你们复电谓巢湖、瓦埠湖间不过百里,通过甚难,但现时我在无为、
以“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为主题,践行“公、实、活、诚、严”五字要求,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组工干部队伍,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2007年,该馆被列为安徽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权属归县民政局,列七师纪念馆事业编制,有二名人员负责管理、接待和讲解。全天对外开放,保护和利用情况良好。自开馆以来,每年都要接待一定数量前来参观的各界人士,发挥了较好的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