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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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10是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或等于10微米的颗粒物,也称可吸入颗粒物或飘尘,PM2.5就是其中的一种。PM10长期累积会引起呼吸系统疾病,如气促、咳嗽、诱发
PM10在环境空气中持续的时间很长,对人体健康和大气能见度影响都很大。一部分颗粒物来自污染源的直接排放,比如未铺沥青、水泥的路面上行使的机动车、材料的破碎碾磨处理过程以及被风扬起的尘土等。另一些则是由环境空气中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其它化合物互相作用形成的细小颗粒物,它们的化学和物理组成依地点、气候、一年中的季节不同而变化很大。
危害指数:4星
PM10是可以到达咽喉的临界值,所以,PM10以下的微粒被称为“可吸入颗粒物”。咽喉是PM10的终点站,咽喉表面分泌的黏液会粘住它们,PM10积累于咽喉所在的上呼吸道,积累越多,分泌的黏液也越多。积累到一定程度,我们就可以以吐痰的方式排出体外,另外部分也会被鼻腔内部的绒毛阻挡,因此,相较PM2.5危害性会小一些。
但是,PM10长期累积也会引起呼吸系统疾病,如气促、咳嗽、诱发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肺炎等。
《公共场所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测定方法光散射法》WS/T206-2001,标准规定了用光散射式粉尘仪测定公共场所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浓度和质量控制要求。标准适用于公共场所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的快速测定,也适用于其他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的快速测定。
《公共场所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测定方法光散射法》WS/T206-2001标准对仪器要求如下:
测量范围:0.01~100mg/m3,低浓度场所0.001~10mg/m3;
检测灵敏度(相对校正因子):1CPM=0.01mg/m3;低浓度场所1CPM=0.001mg/m3;
测定精度:±10%(相对校正因子);
仪器应内设具有光学稳定性的自校装置,出厂前按JJG845标定。
注:校正粒子:平均粒径0.3μm,几何标准σ≤1.25偏差的硬脂酸粒子。
平均粒径0.6μm,几何标准σ≤1.25偏差的聚苯乙烯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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