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
- 中文名称
- 吉首,Jib Soud(苗文)
- 外文名称
- Jishou
- 别名
- 桔城
- 行政区类别
- 州府(县级市)
- 所属地区
- 中国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下辖地区
- 4个街道、5个镇、7个乡
- 政府驻地
- 乾州街道世纪大道
- 电话区号
- 0743
- 邮政区码
- 416000
- 地理位置
- 湖南省西部
- 面积
- 1062平方公里
- 人口
- 29.81万人(2013年)
- 方言
- 西南官话、苗语
- 气候条件
- 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
- 著名景点
- 德夯国家风景名胜区、乾州古城
- 机场
- 湘西里耶机场
- 火车站
- 吉首站、吉首南站
- 车牌代码
- 湘U
- 著名高校
- 吉首大学、湘西职院
- 市树
- 丹桂
- 市花
- 兰花
- 特殊政策
- 国家西部大开发综合实验示范区
- 行政代码
- 433101
目录
秦时,市域属黔中郡。汉时,属武陵郡沅陵县地。三国时,武陵郡属荆州,先后分属蜀汉和东吴。晋时,武陵郡属荆州。南朝(宋、齐)时,隶郢州武陵郡。梁代,析沅陵县,建夜郎郡。陈袭梁制,隋废夜郎郡,置静人县。不久废县,市域先后属辰州和沅陵郡。唐时,黔中观察使管15州,其中辰州辖泸溪、沅陵、麻阳、溆浦和辰溪县,市境属泸溪县地。五代十国时,同唐。宋时,市域属泸溪县,熙宁三年(1070年),置镇溪寨(今吉首城区),为军事防地。元时,属辰州路泸溪县地。明洪武初年,境内设巡检司。明洪武三十年二月(1397午),泸溪上五都分为十六里,置镇溪军民千户所,所属辰州卫。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撤镇溪军民千户所,设乾州厅,治乾州,隶属辰沅永靖道。嘉庆二年(1797),乾州厅升为直隶厅。
民国1年(1912年),废厅,设乾县。因与陕西省乾县同名,民国2年4月,乾县改名乾城县,隶属辰沅道,县治仍为乾州。民国27年4月至28年5月,湘西绥靖公署绥署设在乾州。
1949年11月5日,乾城县和平解放,隶属沅陵专区。1952年8月,隶属湘西苗族自治区。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内务部于1953年2月25日批准,同年4月1日,乾城县改名吉首县,县政府驻地所里按苗语称为吉首。1955年3月至1957年9月,吉首县隶属湘西苗族自治州;从1957年9月20日起,隶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为州府驻地。1980年11月至1982年11月,州革委会将吉首镇从吉首县析置为县级镇。经国务院于1982年8月3日批准,同年11月30日,州政府撤销吉首县,设立吉首市,市辖地不变(吉首镇复归,划为三个街道)。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5607万元,增长3.6%。主要产品产量:粮食4.91万吨,油料0.71万吨,烟叶0.04万吨,蔬菜10.81万吨,水果13.47万吨,药材0.44万吨,肉类8894万吨,水产品0.27万吨。全年水利水电投入资金5138万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65100万元,增长13.4%。其中批发业零售额26025万元,增长8%;零售业零售额479674万元,增长14.7%;住宿零售额5943万元,增长12.5%;餐饮业零售额53458万元,增长 5.5%。
外贸进出口总额14037万美元,下降28.2%,其中出口13840万美元,下降22.4%。市属外贸进出口总额1786万美元,下降14.2%,其中市属出口1589万美元,下降11.%。全年实际利用外资761万美元,增长49.5%。引进内资项目49个,到位资金19.8亿元,增长24.8%。
2012年接待游客572.89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4.52亿元,分别增长72.3%和9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33339万元,增长24.0%。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321399万元,增长36.4%;跨地区项目投资9865万元,下降85.1%。
公路通车里程1379公里。全社会货物周转量191502万吨公里,同比增长90.4%,货运量1193万吨,同比增长75.4%;旅客周转量75471万人公里,同比增长0.8% ,客运量1091万人,同比增长1.7%。邮电业务总量46508万元。本地电话用户77400户,移动电话用户337023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75347户。
吉首地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852538万元,比年初增长22.6%,其中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684235万元,比年初增长17.8%。城乡居民储蓄存款958617万元,增长11.6% ,其中人民币居民储蓄存款存款余额955443万元;比年初增长10.9%。金融系统贷款余额828289万元,增长15.3%,其中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827822万元,比年初增长15.7%。
2012年吉首地区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总收入48188万元,增长2.3%,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4344万元,增长15.9%;人生险保费收入33844万元,下降2.8%。全年赔付额9417万元,增长43.4%,其中财产险赔付额6727万元,增长39.2%;人生险赔付额2690万,增长55.0%。
2012年,城市居民家庭总收入18846元,同比增长 9.2%。其中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980元,增加1636元,同比增长 10.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831元,增加669元,同比增长16.1%。 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340元,增长11.5%。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支出3856元,下降26.1%。全市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5.9%,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3.3%。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3.4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6.9平方米。
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厅署编户,全厅2557户,其中苗族1900户。乾隆二十九年(1764),户籍增至7704户(其中苗族2594户),共38660人。由于土地兼并加剧,乾隆四十六年(1781)减至32717人。乾嘉苗民起义期间,苗汉居民部分死于乱战,部分流离他乡,户口减少。嘉庆十六年(1811),厅署讳避户口总数,只公布出生1870人。二十一年,全厅7190户,25900人。道光至同治年间(1821一1874年),厅境常有水、旱、虫灾和瘟疫,且卫生医疗落后,人口发展缓慢,户数增加而户平人口减少。道光元年,全厅7290户,26010人;十六年(1836),8190户,27860元;二十七年(1847),3500户,28345人。咸丰二年(1852),11054户,21130人;四年(1854),11426户,26684人。同治五年(1866),13683户,34230人;八年(1869),13713户,34445人。
民国10~20年,连年灾荒,人口发展缓慢。民国24年,县政府清查户口,全县84235人。民国27年,为澄清兵源,县政府整理保甲,复查、登记户口,全县19503户,83623人。民国28年,县政府“抓丁”,同时难民涌入,城乡出现“增户减人”现象,全县20204户,82369人;次年,20344户,81516人。民国30年2月,县政府奉第六战区长官令,完成户口清查任务,全县21860户,86263人,次年,21126户,86721人。抗日战争结束后,难民和内迁的机关、学校返回原籍,住户和 人口减少。民国35年,全县82863人;38年,增至20257户,�92500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生产发展,社会安定,卫生条件逐步改善,人口逐年增加。1953年7月1日,全国首次人口普查登记,吉首县总人口10.3806万人,比1949年增加11306人。1958年,11.9564万人,比1954年增加15758人。1959—1962年,国民经济严重困难,人口减少,1962年为10.4225万人,比1958年少14339人。1964年7月1日,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登记,全县11.0981万人,年末11.3352万人。此后,由于生活好转,人口逐年增加。1976年,增至16.0954万人,比1964年末增加47602人。1982年7月1日,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登记时,全县17.978万人,年末18.0159万人,比1976年多19205人。1988年达21.3854万人,比1949年多12.1354万人,比1982年增加33695人。
1989年末,吉首市人口21.95 万人。1990~1995年末,全市人口由22.47万人增至25.25万人,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88‰。1996~2000年末,人口总量由25.61万人增至27.39万人,年均人口增长0.8%,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6.6‰。2005年末,全市人口由2001年的27.85万人增至28.6万人。
2012年末,全市总人口29.57万人,常住人口30.66万人。全市城镇人口21.59万人,城镇化率72.21%。全市人口出生率11.77‰,死亡率6.23 ‰,人口自然增长率5.54 ‰。
2013年末,全市总人口29.81万人,常住人口30.76万人。全市城镇人口22.23万人,城镇化率72.27%。全市人口出生率12‰,死亡率6.44 ‰,人口自然增长率5.56‰。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