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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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公布权力清单的时间表。
《意见》指出,公布权力清单,首先要全面梳理和清理调整现有的行政职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这10种分类方式,结合本地实际梳理职权。
《意见》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对其工作部门经过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除保密事项外,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
此次,中央明确了权力清单基本任务的时间表,要求省级政府2015年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2016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公布工作。乡镇政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对于如何强化权力监督和问责,《意见》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都要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行使职权,推进行政职权网上运行,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对不按权力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和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权力清单是什么样的?记者打开中央编办官方网站,看到这里列出了60个国务院各部门的权力清单。打开其中的发展改革委,明确标明该部门共有行政审批事项26项,各项目以01001至01026的编码一一列出,每个项目都详细介绍了项目名称、审批类别、审批对象、设定依据等信息,让人一目了然。
一份合格的地方政府权力清单如何出炉?专家指出,各级政府要重点抓住“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主要环节。
据中央编办负责人介绍,地方政府在编制权力清单过程中,要在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基础上,大力清理调整并依法审核确认行政职权,然后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这样才能让权力清单有用、实用、管用。
权力清单公布后,法无禁令皆可为。市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被充分激活,将释放出“乘法”效应,为中国经济提质增效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据了解,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将按照职权法定和市场优先原则,对政府部门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凡是市场能够自我调节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自担风险、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不再干预。
“权力清单将推动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说,权力清单实际上也是责任清单。通过权力清单,可以进一步明确不同层级政府和部门职能,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
根据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地方各级政府对其工作部门经过确认保留的行政职权,除保密事项外,要以清单形式将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流程图和监督方式等,及时在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
在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范柏乃看来,目前,同一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力,在不同地方可能存在数量、范围、流程图等方面的差别。指导意见明确了权力清单的主要内容,有助于推动其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他同时指出,指导意见要求公布权力“依据”的做法,让那些仅凭“红头文件”或领导讲话就“非法出生”的权力,再也站不住脚。
有权必有责,用权必负责。专家指出,划清权力的边界不能沦为政府部门“不作为”的挡箭牌,责任清单的跟进正是为了解决好“必须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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