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帮套
- 名称
- 拉帮套
- 涵义
- 一妇二夫的特有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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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帮套”是借用
我国的东北原本就是一个多民族生息,发展和不断融合的地区。
历来在东北居住过的民族有十几个以上,他们在这块广阔的土地上游动发展,互相融合。虽然在满族兴起,统一
“搭伙”和“拉帮套”有区别,“拉帮套”是在一个家庭中有一个丈夫,又有一个近似丈夫的人存在。而“搭伙”则是在原夫已出门,或者出走,大多是杳无音信的情况下,女人请来或别人介绍来的“合作者”。名义是“搭伙”互帮,但在生活上有“临时夫妻”的意思。他们孩子随原夫姓。女家的原夫回家,“搭伙”的男人要离开这个家庭。如不离开,又是双方同意,那样,这个家庭就由“搭伙”转变为“拉帮套”了。
搭伙的女方,都是已婚的妇女,都有一个家庭,也就是说,她们在结婚以后绝大多数都是有孩子,她在家庭中处于主导地位,独撑家庭的生活已经有了一段时间,她周围的邻居已经承认她的独立家庭的存在。但是由于生活的极度艰难,她确实无力独撑一家老小的生活,在这种时候,她可以请一个尚无家庭,或者已有家庭,但以无联系,只有一个人在本地的独身男子。
这种特殊结构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一开始就由双方共同承认,这是一个临时结合的,临时性家庭结构。
二、因为这个家庭是以搭伙的名义存在。
三、女方的丈夫回家,搭伙的人必须离开这个他已生活多年和熟悉了的环境。
四、搭伙家庭的成立,只需男女双方的同意,开火入门不需要有什么仪式,或者说不许有什么有家庭意义上的仪式。
五、这种结构的认可程度是,还是以女方为家庭的主人,南方是临时居住,他不作为这个家庭的成员存在,邻里乡亲之间,红白喜事之时,提到家庭,一定要冠以女方姓名,不能用男方的名子去代表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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