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英(1951年12月-),山东昌乐人;山东大学政治系政治专业毕业,中共中央党校政治学研究生学历。197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四至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曾长期担任山东省重要领导职务,并具体主持公、检、法工作。2017年10月14日,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纪委关于孙政才、黄兴国、李立国、孙怀山、吴爱英等人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
-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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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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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乐
-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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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12月
- 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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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
-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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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
-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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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入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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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10月
- 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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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08月
目录
2017年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免去吴爱英的司法部部长。
2017年10月14日,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纪委关于孙政才、黄兴国、李立国、孙怀山、吴爱英、苏树林、杨焕宁、王三运、项俊波、李云峰、杨崇勇、张喜武、莫建成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央军委关于王建平、田修思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孙政才、黄兴国、孙怀山、吴爱英、苏树林、王三运、项俊波、王建平、田修思、李云峰、杨崇勇、莫建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李立国、杨焕宁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张喜武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