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协会
- 中文名
-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协会
- 领 导
- 中共哈尔滨市委
- 市科协设
- 5个部(室)和机关党委
- 性 质
- 人民团体
目录
哈尔滨市科协成立于1959年4月27日,位于道里区兆麟街125号,由全市性学术团体,区、县科协,市属及国家在哈的企业、事业单位科协和高等院校科协组成,业务上接受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的指导。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动员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服务,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
(一)、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促进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结合,繁荣科学技术事业。
(二)、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反对邪教活动,在城市、农村,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中开展科技科普活动,加强全市科普队伍建设,发展并完善科普网络,促进全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三)、组织开展学术研讨、科技论证、科技咨询服务,积极鼓励并引导科技团体、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面向哈市经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活动,推广先进技术,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
(四)、组织开展国际民间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发展与国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往来,不断促进我市总体学术水平和研发能力的提高,进一步增强我市各专业学会和各学科领域同国际接轨的能力。
(五)、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市科技人员统计、人才库的建立和动态情况掌握,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参与全市科技政策、法规的制定和科学决策,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六)、表彰奖励在科学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发现、培养、举荐人才,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促进“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社会风尚的形成。
(七)、受市政府委托,对全市性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等学术性和科普性社会团体实施管理和业务指导;按照科协章程对区、县(市)科协、厂矿(院、校)科协等基层科协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对全市科技群众团体外事活动进行服务指导和归口管理。
(八)、组织科技群众团体和科技人员开展思想教育、科技职业道德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促进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和专业水平的提高。加强科协干部队伍建设。在科技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九)、对市科协及所属团体兴办的公益性事业和企业及其开展的科技咨询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十)、承担市科协常委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市科协全委会、常委会的决议、计划,开展新形势下科技群众团体活动规律和发展战略的研究,促进科技群众团体的行为科学和总体水平的提高。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中国科协、省科协交办的工作。
根据以上职责,市科协设5个部(室)和机关党委
1、办公室
2、组织人事部
3、普及工作部(反邪教协会秘书处)
4、学会学术工作部(国际科技合作部)
5、基层工作部
机关党委
下设3个基层企业事业单位。哈尔滨科学宫(差额拨款事业 单位)、哈尔滨市科技声像中心(全额拨款事业 单位)、哈尔滨市科技咨询公司(自收自支事业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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