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振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宣武分局副分局长,北京市密云县公安局局长,北京市公安局五处处长,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分局长、党委书记,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北京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书记、局长、武警北京市总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中共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姓名
- 马振川
- 代表团
- 北京
- 性别
- 男
- 民族
- 汉族
- 籍贯
- 北京市
- 出生年月
- 1949年11月
- 党派
- 中共
- 毕业院校
- 中央党校
- 所学专业
- 法学专业
- 学历
- 中央党校研究生
- 现任职务
- 全国人大代表
目录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马振川建议,面对严峻的反恐形势,应修改《警察法》,并为反恐立法,将影响降至最低。
他称,为更好应对突发事件,应制定反恐法,通过立法妥善解决依法授权的问题,明确各自职责范围,以实现处突工作迅速、有序。
马振川还建议修改2013年1月1日实施的《警察法》。《警察法》中规定,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马振川认为,这样的表述在法理上出现问题。“警察使用武器的权利在紧急情况下是依法行使还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行使?是法大还是规定大?”他称,上述表述应修改为“人民警察依照本法可使用武器”,就不要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了。“这些法理表述上的混乱,实际上造成事实操作中的模棱两可、模糊认识,影响快速出警、快速反应,影响第一时间处置。”
他以昆明暴恐事件为例,“15秒击毙4个暴徒的警察,到了现场还没有射击权,需要后面给指令。一秒就可以多伤几个。我们要抢时间,要让执行民警当场就知道他该不该开枪,时间就出来了,损失就减少了。”他说,《警察法》授予警察使用武器的权利要明确、具体,对应付当前严峻的反恐局面才会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