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粮食局
- 中文名
- 哈尔滨市粮食局
- 地 点
- 哈尔滨世纪大道1号
- 机构设置
- 办公室、调控处等
- 局 长
- 齐瑶
目录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编制全市粮食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提出粮食进出口计划。
(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牵头组织实施国家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收购预案,负责救灾粮、军队用粮等政策性粮食的管理和供应;提出收购、储存、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
(三)负责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的监督检查;负责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粮食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制度的监督检查。
(四)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指导粮食产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和粮食产业化经营;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市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市级储备粮行政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标准,并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对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六)负责拟订全市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的网点布局规划,提出全市粮食仓储、物流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并组织落实;负责组织实施农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
(七)负责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协调市内粮食产销区之间的调剂、平衡和城市间的粮食调运;组织开展城市间的粮食产销合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工作。
(九)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协助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字综合、文秘、政务信息、督办、会务、档案、保密、史志、提案和议案办复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行政后勤管理、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政策采购工作;负责目标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
主要职责:
拟订粮食流通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拟订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办法;负责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层级监督的具体工作;指导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产业发展战略的综合调研。
主要职责:
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建议,拟订全市粮食总量平衡、市场流通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规划布局;负责政策性用粮计划,拟订粮食购销调拨运输计划,参与提出粮食进出口计划;负责市级储备粮的管理;负责粮食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预警,拟订粮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统计、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全局信息化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城市间粮食产销合作。
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组织粮食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粮食行业科技工作和粮食产业化、集团化经营;负责粮食加工及粮食行业机构、从业人员等情况统计;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主要职责:
负责预测粮食生产情况、核实农村灾情工作;组织指导粮食收购工作,落实粮食收购政策;组织实施政策性粮食收购和粮食最低收购价预案的执行;负责农村救灾粮的管理和下拨;参与粮油购销市场相关法规的监督执行;协调农村粮政工作和指导农村经纪人组织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和协调农村帮、包、扶和“三下乡”工作;承担粮食质量、原粮卫生和粮食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粮食仓储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粮食收购、储存库点的布局规划;负责参与制定全市粮食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接收、潮粮干燥、安全储存工作;负责为农民粮食产后减损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负责指导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主要职责:
负责落实和下达军粮供应计划,指导、协调全市军供粮源筹措,监督检查军粮差价补贴资金、网点维修和改造资金使用。
主要职责:
组织粮食系统执行财务制度,指导会计核算及会计人员培训;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粮食专项补贴、专项资金及各项挂帐的监管;协调落实粮食收购资金和有关税收、财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政策;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及财务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人事管理工作;制定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系统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主要职责:
负责系统党委政治、思想、组织、宣传、统战、群团等方面的工作。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主要职责:
负责管理全市粮油市场,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省政府粮食市场管理政策,宣传执行粮食市场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全市粮食经销企业市场准入制度的执行,审核资格准入;负责监督检查粮油市场,建立责权统一的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负责全市粮油市场调查;负责做好陈化粮出库、加工、销售的全过程跟踪监控,对购买陈化粮企业资格的审批认定;负责全市粮油批发市场规划建设、市场布局、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
主要职责:
承担国家、省、市盐业法规规定的盐行业管理任务,对全市食盐批发企业执行分配调拨和销售计划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本市盐业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国家盐业行业发展政策落实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盐政管理和盐业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任务和目标;对县(市)盐业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涉盐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组织落实食盐专营政策法规,对全市食盐专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食盐批发企业确保合格碘盐供应;负责落实国家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规划中由盐行业承担的工作目标,对全市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食盐零售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承办省盐务局、市粮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经国家技术监督局和中国商业联合会授权,承担东北地区饲料原料、饲料产品、饲料添加剂等产品参数监督和检验,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任务;受黑龙江省国税局、哈尔滨市国税局委托,对全市饲料企业样品免税检验;承担饲料检验任务;承担社会饲料企业、饲料产品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对企业实施从原料到产品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粮油质量标准,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粮食产品质量标准,负责发放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鉴定和国家放心粮油活动及陈化粮质量鉴定工作;负责粮油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和调拨粮油的卫生检测工作,保证《食品卫生法》的贯彻实施;承担粮食作物、粮食制品、油料作物、植物油脂、饲料、食用盐等六大类100多个产品、质量、卫生参数的检测工作,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单;负责每年全市秋粮收购的质量调查工作;负责粮食质检人员和主要领导的业务技术培训和政策法规学习;担负着国家、省、市粮食局、市科委下达的科研项目,负责粮食机械工艺设计,粮食精、深加工,粮油副产品综合利用,粮食储藏,粮油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研究以及技术服务、咨询、技术开发、科研成果转让等项业务。
负责编制全市粮食仓储设施基础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国家储备粮库、世行贷款项目、地方收储粮库和简易粮仓建设,组织协调建仓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和检查监督工程质量;负责管理世行贷款,并与国家和省进行对口衔接工作;负责国家和省下拨我市粮仓建设资金、世行项目资金、行业更新改造资金的管理和工程预算、决算审核;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的选址、立项、申报和项目的预验收和验收工作;编制国有粮库购销企业基本建设项目发展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负责全市粮食系统基本建设管理。指导国家储备粮库、世行贷款项目、地方收储粮库和简易粮仓建设,对全系统所属各单位基本建设或工程管理部门实施业务管理、技术指导。
粮食局局长齐瑶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处。
粮食局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李亚强同志,负责局党委全面工作,主管党群工作部。
粮食局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孙永志同志,负责局党委日常工作和纪检工作,协助李亚强同志管党群工作部,分管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局工会、局信访办。
粮食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嘉林同志,分管办公室、调控处、农村处、军粮供应管理处,负责指导协调粮食研究所、饲料科学研究所、哈尔滨军粮供应站工作。
粮食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莹同志,协助齐瑶同志管人事处,分管仓储物流管理处、财务审计处,负责指导协调盐务管理局(龙盐哈尔滨分公司)、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站、哈尔滨香坊粮食物流中心工作。
粮食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程善好同志,分管法规监督处、行业指导处,负责指导协调粮油市场管理办公室(市粮食稽查支队)、哈尔滨江山粮库有限公司、道里粮管处、粮油贸易公司工作,负责联系哈尔滨市粮食行业协会。
粮食局局副巡视员张伟同志,协助程善好同志抓局招商引资工作。
粮食局局副巡视员宋太民同志,分管哈尔滨粮食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三棵树粮库、哈尔滨面粉厂、饲料集团公司、粮油食品经营集团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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