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目录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关于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标准;起草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负责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三)负责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和重大工程建设,扶助农村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对全市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实施监管。
(五)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监管;指导和协调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管。
(六)负责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市场准入、农村和社区等电影公共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实施、指导基层电影队伍建设、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理职责;负责电影发行放映的市场监管职责。
(七)负责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外事工作的管理,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八)领导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哈尔滨电视台、哈尔滨经济广播电台、哈尔滨有线广播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九)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和外事等工作;督促重要部署和事项的贯彻落实;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体制机制改革;拟订全市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起草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政策法规草案。
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广播、电视的宣传和播出工作;具体指导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哈尔滨电视台、哈尔滨经济广播电台、哈尔滨有线广播电视台重大宣传工作;指导、监管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和播出;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
拟订全市电影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电影制片、审查、发行和放映工作;负责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市场监管;协调对外电影合作交流事宜;负责城市和农村电影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全市电影专项资金的管理;指导基层电影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电影活动;指导、监管电视剧的制作,组织审查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
拟订全市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和制作机构的发展规划;对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的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监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监管移动电视业务及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承办开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核及内容监管;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并承办广播电影电视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
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及视听类新媒体的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指导其分级建设与开发;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审核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保障;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技术质量监督工作,指导监测、计量检测工作。
根据全市广播电影电视整体发展规划,拟订事业、产业有关经济政策;负责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基金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政府采购、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和办公、宿舍用房建设的规划与协调;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统计工作。
指导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处置重大治安、消防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局机关和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哈尔滨电视台、哈尔滨经济广播电台、哈尔滨有线广播电视台等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为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核心机密和要害部位提供安全保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和干部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系统表彰及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