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植树日
1985年3月18日,在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会上,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规定全市人民“义务植树日”的建议。由于北京市地处北方,气候偏寒,为了适时植树,提高成活率,便于更多的市民参加植树、种草、种花,并通过这项活动发扬集体主义、共产主义道德风尚,规定每年四月的第一个星期日为全市的“义务植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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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绿化条例》,将购买碳汇作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法定形式之一。今年,
首都绿化办向社会公布了2015年市民参与植树活动和林木抚育接待点、林木绿地和古树名木认养点。据介绍,今年各区县设立春季义务植树接待点25处和林木认养点46处,提供可认养树木86.5万株。今年还首次设立林木抚育接待点30处,由专业人士提供指导培训,参加养护树木劳动。
据了解,自植树节设立以来,34年间北京共有约8697.6万人次参与义务植树,植树总株数达1.97亿株,成活率达88%。到2014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由植树节设立之初的12.83%提高到41%,林木绿化率由16.6%提高到58.4%,城市绿化覆盖率由20.08%提高到47.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5.14平方米提高到15.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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