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晓渝
钟晓渝,男,生于1953年10月,现任深圳市政协副主席、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基层管理处、市法律援助处、市司法鉴定管理办公室、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南山区司法局。
- 中文名
- 钟晓渝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民族
- 汉族
- 出生日期
- 1953年10月
- 职业
- 深圳市政协副主席、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
目录
钟晓渝,男,
1970.08——1978.09,四川省隆昌县云峰公社光明二队下乡知青;
1978.09——1982.07,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师资班共运史专业学生;
1982.07——1987.06,西南政法学院教师;
1987.06——1991.06,西南政法学院讲师;
1991.06——1992.12,西南政法学院讲师、政治学教研室主任;
1992.12——1994.09,西南政法学院副教授、政治学教研室主任;
1994.09——2002.09,深圳市法制研究所副研究员;
2002.09——2003.03,深圳市法制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2003.03——2003.07,深圳市法制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民革深圳市委委员;
2003.07——2004.09,民革深圳市委副主委,深圳市法制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深圳市政协常委;
2004.09——2005.05,民革深圳市委主委,深圳市法制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民革广东省委常委。
2005.03——2007.03,深圳市政协副主席,民革深圳市委主委;
2007.03——,深圳市政协副主席,民革深圳市委主委,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民革广东省委常委、民革中央委员。
修改立法法,建立法律编纂专门机构,规定相应程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编撰进行科学规划,循序渐进的进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法律编纂,发挥专家和研究机构的作用,提高法律编纂的科学性;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确保法律编纂的民主性;利用法律编纂的契机加强法治宣传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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