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白驹
刘白驹(1959年-),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法学部工作室主任兼学部主任助理、学术秘书。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代表社会科学界,分入第三十二组。
- 姓名
- 刘白驹
- 性别
- 男
- 民族
- 汉族
- 出生年月
- 1959-07
- 界别
- 社会科学界
- 组别
- 第三十二组社科
- 现任职务
-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法学部工作室主任兼学部主任助理,学术秘书
- 政协职务
- 委员
- 目前状态
- 参政
目录
已经出版《非自愿住院的规则:精神卫生法与刑法》(独著,92万字,2015年)、《性犯罪:精神病理与控制》(独著,46万字,2006年)、《精神障碍与犯罪》(独著,上下册,67万字,2000年)、《社会科学领域的著作权问题》(主编,撰写23万字,1996年)等学术专著;发表《论精神疾病患者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障碍的跨文化研究》、《毒品所致精神障碍与犯罪》、《吸毒者犯罪的刑事责任》、《关于处理恐吓行为的立法建议》、《私人书信的著作权问题》,《社会科学领域的剽窃认定及其防治》、《关于“整理”》、《主编的著作权地位》、《社会科学立法问题初探》、《论电视剧<红楼梦>四方面的严重缺陷》(1987年)等独著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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