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庆文
阎庆文,男,汉族,1955年5月生,辽宁葫芦岛人,1976年6月参加工作,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姓名
- 阎庆文
- 性别
- 男
- 民族
- 汉族
- 籍贯
- 辽宁葫芦岛
- 出生年月
- 1955年05月
- 党派
- 中共
- 毕业院校
- 辽宁省委党校
- 所学专业
- 法学专业
- 学历
- 省委党校研究生
- 现任职务
- 全国人大代表
- 代表团
- 陕西
目录
阎庆文,男,汉族,1955年5月生,辽宁葫芦岛人,毕业于
1976年6月至1982年5月任辽宁省锦西县沙锅屯公社革委会副主任;
1982年5月至1983年11月任辽宁省锦西县沙锅屯乡党委副书记;
1983年11月至1984年9月任辽宁省锦西县沙锅屯乡党委书记;
1984年9月至1987年2月在辽宁省锦州市委党校培训班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87年2月至1987年4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常委;
1987年4月至1990年1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常委、副区长;
1990年1月至1990年3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副书记;
1990年3月至1992年2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2年2月至1996年3月任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委书记;
1996年3月至1996年8月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1996年8月至1997年1月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7年1月至2000年1月任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0年1月至2002年3月任辽宁省盘锦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2年3月至2007年5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其间:2004年9月至2006年12月在辽宁省委党校法学专业学习);
2007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正厅级);
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13年1月以后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
2013年1月当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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