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海
刘凤海,男,汉族,1957年9月生,内蒙古赤峰人,1982年2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农艺师。曾任辽宁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2018年4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姓名
- 刘凤海
- 性别
- 男
- 民族
- 汉族
- 籍贯
- 内蒙古赤峰
- 出生年月
- 1957年11月
- 党派
- 中共
- 毕业院校
- 沈阳农学院
- 所学专业
- 植物保护专业
- 学历
- 大学
- 学位
- 农学学士
- 代表团
- 辽宁
目录
刘凤海,男,汉族,1957年11月出生,1982年2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
违纪被查
2017年11月17日,据辽宁省纪委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刘凤海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依法双开
2018年4月28日,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原党组书记、主任刘凤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凤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超标准租住周转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赠送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集资建房、违规置换土地;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犯罪。
刘凤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凤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