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媛贞
姚媛贞,女,湖南安乡人,土家族,生于1965年2月,毕业于衡阳医学院,现为全国人大代表。
- 姓名
- 姚媛贞
- 代表团
- 湖南
- 性别
- 女
- 民族
- 土家族
- 籍贯
- 湖南安乡
- 出生年月
- 1965年02月
- 党派
- 农工党
- 毕业院校
- 衡阳医学院
- 所学专业
- 眼耳鼻喉专业
- 学历
- 大学
- 学位
- 医学学士
- 现任职务
- 全国人大代表
目录
姚媛贞,女,湖南安乡人,土家族,生于1965年2月,毕业于衡阳医学院,现为全国人大代表、
“近几年来,人民法院在维护公平正义、提升社会公信、推动司法公开等方面力度很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升。作为张家界的一位市民,我对本市法院工作非常满意。”
近些年,医患关系冲突成了社会热点问题,个别地方相继发生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也使众多医务人员心存畏惧。为积极预防处理医疗纠纷,2014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作为一名来自医疗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姚媛贞想就如何构筑和谐医患关系,向人民法院提三点建议:
一是人民法院对受理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应加大调解力度。对确实调解不成的,应及时依法判决,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对赔偿请求方于法无据的诉求不能为了追求服判息诉而勉强支持。
二是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对于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三是人民法院应加大对涉医疗纠纷案件的宣传力度,将案例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展现给广大民众,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处理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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