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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媛贞

姚媛贞,女,湖南安乡人,土家族,生于1965年2月,毕业于衡阳医学院,现为全国人大代表。
姓名
姚媛贞
代表团
湖南
性别
民族
土家族
籍贯
湖南安乡
出生年月
1965年02月
党派
农工党
毕业院校
衡阳医学院
所学专业
眼耳鼻喉专业
学历
大学
学位
医学学士
现任职务
全国人大代表

目录

姚媛贞,女,湖南安乡人,土家族,生于1965年2月,毕业于衡阳医学院,现为全国人大代表、

“近几年来,人民法院在维护公平正义、提升社会公信、推动司法公开等方面力度很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逐年提升。作为张家界的一位市民,我对本市法院工作非常满意。”

姚媛贞姚媛贞

近些年,医患关系冲突成了社会热点问题,个别地方相继发生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也使众多医务人员心存畏惧。为积极预防处理医疗纠纷,2014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作为一名来自医疗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姚媛贞想就如何构筑和谐医患关系,向人民法院提三点建议:

一是人民法院对受理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应加大调解力度。对确实调解不成的,应及时依法判决,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利益。对赔偿请求方于法无据的诉求不能为了追求服判息诉而勉强支持。

二是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审理进度,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对于犯罪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的被告人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犯罪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三是人民法院应加大对涉医疗纠纷案件的宣传力度,将案例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展现给广大民众,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理性处理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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