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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

徐明,男,汉族,1956年11月生,吉林永吉人,大学本科学历,法律专业,法学学士,1975年10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姓名
徐明
性别
民族
汉族
籍贯
吉林永吉
出生日期
1956年11月
毕业院校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
学历
大学本科、法学学士
政治面貌
党员

目录

徐明徐明

197510月参加工作;

19836月加入

徐明徐明

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建议,从三方面强化检察机关基层建设。

徐明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规范化管理。他告诉记者,基层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甚至不廉洁现象仍然是影响公正司法、损害政法机关形象的突出问题,对基层规范执法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管理,建立“政法干警执法瑕疵档案”,从案件评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渠道发现问题,定期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执法瑕疵档案情况,通过加强管理从源头上预防执法“失范”现象。

在徐明看来,检察机关还应进一步推行检力下沉。他坦言,面对当前复杂的执法环境,基层检察人员不足、素质不高、能力不适应问题更加突出。以黑龙江省为例,多年来,省、市级检察院的编制人员比例增加较多,而基层检察机关则增加较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检察机关“招不进人,留不住人”问题更加明显。这种现状难以在短期内迅速改变,所以,建议大力开展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同时继续推进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完善基层建设指导机制等。

“改进教育培训工作”是徐明的第三个建议。他认为,现有的检察官培训机制还满足不了当前执法实际需要,如何建立完善的在职培训体系,提高基层检察人员素质是当务之急。

徐明建议,凡是新录用人员、晋升领导职务的都应当进行初任和任职培训,对全体基层干警应当有计划进行岗位素能、提高执法能力的在职轮训;建议省级检察院借助社会力量办学,与大专院校联合办学;建立培训档案制,全面、动态记录基层干警参加各级培训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岗位轮训;建立和完善述学机制,培训结束后,将参加培训所取得的主要收获和体会形成报告,以确保培训成果及时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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