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笑云
- 姓名
- 林笑云
- 性别
- 女
- 民族
- 汉族
- 出生年月
- 1949年9月
- 代表团
- 澳门
目录
林笑云,1949年出生于浙江青田山口镇。自小在香港接受教育,后举家移民至
离开家乡浙江青田那年,林笑云8岁。1959年,林父应侨居葡萄牙的弟弟的邀请,夫妻俩带着林笑云兄妹3人离开香港,远赴美丽的葡萄牙亚速尔群岛,开了一间百货商店,与岛上居民相处得十分融洽。
中学毕业后,因成绩优异,林笑云免试入读里斯本大学医学院。没想到才读到二年级,林母患重病过世,她只得辍学回家照顾父亲与年幼的弟弟。1972年,踌躇满志的林笑云与当地一位女士共同创办了岛上第一所中学,并被葡萄牙政府教育部委任为该中学第一任副校长兼理科教师。
美丽的葡萄牙留给林笑云的记忆是无比精彩的,但在脑海深处,她怎么也挥不去祖国的身影,乡愁与日俱增。1976年,在探望身为澳门电机工程师的哥哥林宪甫时,她对这个可爱而温馨的小城一见钟情:它既属于中国,又有着侨居地的风味,是一个中西文化融汇且充满活力的地方。林笑云毅然辞去了亚速尔群岛的工作,到澳门定居。
林笑云的事业中有三个转折点:第一个是攻读大学医科时因家庭突遭变故而辍学拾起教鞭;第二个转折点则是在澳门商业学校任教时,原本只是想打发教余时间而去修习测量工程,后因成绩第一而赢得免费赴荷兰进修1年的机会,课程结束返澳时,她失去了原来的教师职位,而进入澳门工务局工作,参与澳门地图的制作,一干就是十余年。
1987年4月13日,中葡签订联合声明,确定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祖国,按“一国两制”的原则,展开了“澳人治澳”的过渡期。澳门政府于1988年开办法律与公共行政课程。在上司鼓励下,40岁的林笑云报读了澳大法学院的第一届法律课程,开始了人生的第三个转折。
就读之初,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又一直学理科的林笑云怕被人笑,上学时总用花纸将课本封面包得严严实实的,唯恐让人看见。没想到在5年不间断学习中,对法律的兴趣竟愈加浓厚起来,她意识到直接从事司法工作将更有助于社会和澳门法律本地化的进展。于是毕业时,林笑云在司法官和律师两项职业中,选择了更能为华人社会服务的律师工作。经过一年半的实习、考试之后,46岁的林笑云正式成为了澳门首位华人大律师。在澳门人心目中,这位温和谦恭、精明干练的大律师逐渐占据了十分重要的位置,他们信任她。许多社团慕名邀请她参加一些法律专题讲座,林笑云总是尽力参与。
在母校执教培育法律英才的同时,林笑云还和李志高等四位执业大律师合伙经营了一家澳门力图律师事务所,为澳门市民提供广泛性的法律服务。
1998年,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正式成立,林笑云以执业大律师的身份,成为筹委会60位成员之一,参与政务小组和法律小组的工作。在法律小组的9位成员中,她是少数熟谙中葡双语的人士。一年多来,她和其他筹委一样尽心尽职,奔波于内地与澳门之间,共同筹划澳门的美好明天。
“作为一个个体,我深感自己所肩负的是对于澳门、对于祖国的崇高历史使命,它让我尽心投入,不能有一丝懈怠。”以首位华人律师身份看未来澳门司法架构,林笑云认为,澳门基本法制定得比较灵活,相信随着新的《司法组织纲要法》的出台,澳门司法人员衔接问题可以得到很好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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