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玲
刘玲,女,汉族,1968年07月生,江苏盐城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农工民主党“全国社会服务突出贡献奖”、全国优秀律师等荣誉。被选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刘玲是30年来江苏省唯一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执业律师。
- 姓名
- 刘玲
- 代表团
- 江苏
- 性别
- 女
- 民族
- 汉族
- 籍贯
- 江苏阜宁
- 出生年月
- 1968年07月
- 党派
- 农工党
- 毕业院校
- 华东政法学院
- 所学专业
- 法学专业
- 学历
- 大学
- 现任职务
- 全国人大代表
目录
2008年,刘玲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这也是江苏省恢复律师制度后第一个来自律师界的全国人大代表。从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那一天起,刘玲就担起这份荣誉背后的分量和责任。她十分注重发挥自身的职业优势,把平时的工作调研、走访思考以及老百姓的所需所求,都用精湛深厚的法律知识写成了一份份议案和建议。过去的五年,她共提交给大会23 件议案,39 件建议。由她领衔提出的议案“关于修改税收征管法”和“制定社区矫正法”已被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13年,刘玲再次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参会前,经过多次调研和精心准备,一下子提出了关于改革现有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的建议、关于加快制定社会救助法的议案、关于将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国家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关于修改仲裁法的议案和关于制定违法行为矫治法的议案等多件议案和建议。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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