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什河漂流
- 中文名
- 阿什河漂流
- 位 置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境内
- 总 长
- 25公里
- 景 点
- 西泉眼水库、野鸭湾、河山渡口等
- 平均水深
- 1.2米
目录
AAAA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境内。
阿什河漂流景区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境内,为带壮旅游风光景区.阿什河漂流连接松峰山镇、平山镇、小岭镇、
古朴、
自阿什河开设漂流经营后,位于尚志市帽儿山境内的阿什河源头段的漂流业,被帽儿山境内的黑恶势力所窥视,为了达到霸占此河段漂流市场的目的,从2006年7月开始,这伙黑恶势力勾结当地政府官员及执法人员屡屡设计阴谋诡计,干扰阿什河段漂流的正常经营,多次蓄意调起事端,对阿什河源头段所有者单位领导,尤其是对阿什河源头段的合法承包经营人董爱国寻衅殴打、陷害、制造冤假错案、肆意践踏法律。
1.帽儿山镇社会人王洪伟兄弟四人,多次霸占河段,强行经营漂流不成后,在2006年7月 日纠集邢满释放人员赵长征、梁彦忠等社会闲散人员三十来人,在帽儿山镇吕家围子村桥头,用日本式长刀、镐把、铁棍等凶器,围攻追打董爱国及清理河道的工人。王洪斌将工人刘海波打成轻伤害(经司法鉴定),事发时,帽儿山派出所教导员郝鹏、曹波、常永强等已在现场,尚志市治安大队副队长刘秀成(王洪伟亲戚)等民警也在附近,并不作为。事后,办案人刘秀成称赵长征一口咬定其头上的伤是董爱国造成的,董爱国申请对他作司法鉴定,哪怕是亲眼看一下也行,但都被无理拒绝。非但不对组织者王洪伟等人给予处理,反将董爱国以殴打他人为由,将其行政拘留十日,罚款五百元。
2.在2006年7月,王洪伟兄弟又找来了王英慧兄弟结盟,在帽儿山红明村桥头多次强行开业,林场领导带领全场职工前去制止,与他们据理力争,遭到他们及邢满释放人员、闲散人员的围攻、漫骂、殴打,将场长按倒在河里,腰、腿部受伤,报案后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3.王英慧等人在2006年11月13日上午,雇佣挖掘机清理河道,盗挖石头,破坏生态环境。被叫到林场森保科后,遇上前来本单位的董爱国,两人吵了起来。王英慧用茶几上的烟灰缸砸打董爱国,俩人撕扯在一起,就被科长马洪波拉开,报案后王英慧当时没有任何症状,董爱国晚上7点多才从派出所离开。在2006年11月15日,却将董爱国行政拘留,11月17日以耳膜穿孔转行拘,关押6个多月被判一缓一。
4.王英慧等人从2006年直到现在,强行霸占漂流经营,收取暴利,并且在2007年多次将董爱国的漂流广告牌砸毁,多次寻衅殴打董爱国。甚至驾车带人将车停在董爱国接待处广告牌前,殴打、辱骂、威胁(DVD片、照片)。我报案后,教导员郝鹏、副所长崔子渠等出现场,郝鹏围车转了好几圈,然后说此事不归他们管。没办法,我当着他的面,往交警队报了案。
5.在2008年5月1日早8点,董爱国开车至帽儿山第二药店门前时,无故遭到王英慧、王英毅(帽儿山镇市政主任,执法证号AI1892)、王英杰等五六人用皮带、木棒围攻殴打。被拉开后,董爱国与他们理论了几句,王英慧等人又从人群中窜了出来,对董爱国进行殴打,并大声喊:“都给我上,给我打残他,打死他!”王英毅市政主任手中的木棒都打成了两截。董爱国自卫并报警,派出所未对王英慧等人进行追查、处理,却在2008年6月19日将董爱国再次行政拘留十天罚款一千元,并向法院提出建议收监执行。
通过上述事例不难看出,这伙黑恶势力所制造的限制董爱国人身自由的错案,均是在阿什河漂流可以经营的时期,其非法独霸阿什河漂流段经营的目的,昭然若揭,做为合法经营者董爱国,多次蒙受不白之冤,法律在尚志市、在帽儿山镇早已形成虚设。这次将董爱国行政拘留,继而将董爱国在上差两天缓刑到期时进行收监服刑。是尚志市公、检、法与黑恶势力勾结,进行犯罪合作的又一次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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