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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5日至3月16日在北京召开,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肩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出席盛会。在11天半的会期里,他们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议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会议时间
2007年3月5日至3月16日
会议地点
人民大会堂
性    质
政府会议

目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07年3月5日至1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选举出由175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秘书长王兆国。推选吴邦国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为常务主席。

日程

3月5日(星期一)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上午9时开幕会

1.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

2. 审查国务院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 审查国务院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3月6日(星期二)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结合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3月7日(星期三)

上午9时代表团全体会议,结合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下午3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

3月8日(星期四)

上午9时第二次全体会议

1.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说明

2.听取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说明

3.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 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4.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点击查看香港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点击查看澳门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物权法草案

3月9日(星期五)

上午9时代表小组会议审议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下午3时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3月10日(星期六)

 大会休息

3月11日(星期日)

上午 代表团或代表按法律规定讨论和提出重要议案

下午3时第三次全体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3月12日(星期一)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月13日(星期二)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物权法草案修改稿、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修改稿、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修改稿、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

下午3时第四次全体会议

1.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4日(星期三)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5日(星期四)

上午9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修改后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及决议草案

下午3时 代表小组会议审议物权法草案表决稿、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表决稿、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表决稿、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表决稿、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表决稿,以及修改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决议草案

3月16日(星期五)

上午10时闭幕会

1.表决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表决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3.表决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

4.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

5.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6.表决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

7.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

8.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

9.表决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0. 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11. 表决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闭幕

开会时间:上午9时至11时30分

下午3时至5时30分。

开幕式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3月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在热烈的掌声中,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吴邦国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等来到大会主席台,并在执行主席席就座。

党和政府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来自祖国各地的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肩负13亿人民的重托,出席今天的盛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

上午9点,吴邦国宣布大会开幕。

“各位代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应到代表2978人,今天上午的会议出席2890人,缺席88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现在我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开幕。请全体起立,奏国歌。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作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概要
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人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人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

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共分六个部分:

一、2006年工作回顾;

二、2007年工作总体部署;

三、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五、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

六、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

 “2006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并实现良好开局的一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温家宝在报告中,总结了一年来政府主要做的七个方面的工作,分别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三农”工作力度;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努力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温家宝阐述了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左右;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不低于9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在3%以内;国际收支不平衡的状况得到改善。”

温家宝说,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今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二、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大力抓好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和集约用地。

四、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自主创新。

五、进一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温家宝强调,要加快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温家宝说,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还要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和整顿规划市场秩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关于加强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

温家宝说,我们的目标是建设一个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政府,建设一个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

温家宝最后说“展望未来,伟大祖国前程似锦。我们的使命崇高而神圣,我们的责任重大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万众一心,开拓进取,奋力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推向前进。”

闭幕式

第十届人国人民人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式第十届人国人民人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式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表决通过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和其他法律文件,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吴邦国主持。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等在执行主席席就座。

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议程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7年中央预算。

会议表决高票通过了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顿时,全场响起了长时间的热烈掌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第62号、第63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两部法律。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根据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08年1月选出。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

吴邦国讲话概要
吴邦国主持闭幕会并讲话吴邦国主持闭幕会并讲话

大会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讲话。他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肩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参加审议,积极提出建议,使会议的成果充分体现了人民的意愿,代表了人民的利益。会议开得很成功,是一次民主、求实、和谐、奋进的大会。

吴邦国指出,会议通过的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深入学习这两部法律,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办法,为这两部法律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切实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吴邦国说,会议作出了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人大代表选举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受到群众信赖的优秀分子选为全国人大代表,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吴邦国指出,会议期间代表团和代表提出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已全部交付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各专门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审议代表议案,充分发挥代表议案在立法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把代表议案的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统一交办。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切实改进工作。

吴邦国最后说,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上午10时28分,在军乐队高奏国歌后,吴邦国宣布: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

在主席台就坐的有:

王乐泉回良玉刘淇刘云山吴仪张立昌张德江周永康俞正声贺国强郭伯雄曹刚川曾培炎王刚徐才厚何勇唐家璇华建敏陈至立肖扬贾春旺王忠禹刘延东帕巴拉·格列朗杰李贵鲜张思卿白立忱罗豪才周铁农郝建秀陈奎元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徐匡迪李兆焯黄孟复张怀西李蒙张梅颖张榕明以及中央军委委员梁光烈李继耐廖锡龙陈炳德乔清晨靖志远等,和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上就座。

中央党政军群机关负责人,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列席了今天的大会。

各国驻华使节旁听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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