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共产党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等46个单位的代表(含候补代表)共662人参加了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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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五星红旗;国歌为《义勇军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北平,北平改名为北京;纪年采用世界公元;10月1日为国庆节。毛泽东在会议上宣布,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人民政协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会议还决定在北京天安门前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并于9月30日举行了奠基典礼,毛泽东主席宣读了人民英雄纪念碑的碑文。
会议制定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使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组织上完备和固定下来。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不再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但作为中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并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以及对外交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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