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监狱服刑人员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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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有媒体报道,
2014年11月11日,齐齐哈尔市齐嫩地区检察院派出调查组对讷河监狱服刑人员王某涉嫌犯罪进行立案调查,11月28日调查终结,对监狱下达了《齐齐哈尔市齐嫩地区人民检察院纠正监管违法检察建议书》,讷河监狱据此对服刑人员王某涉嫌诈骗一案已侦查终结,将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依法加刑惩处,对相关民警和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经齐嫩地区检察院调查和讷河监狱狱内侦查科侦查认定,共有3名女性上当受骗。服刑人员王某先后利用手机聊天骗取3人信任,后又以裸聊视频相要挟,迫使受害人到监狱会见室或共餐室探视。据调查,服刑人员王某还以合伙做生意为由,骗取其中2人钱财共计11万余元。
据介绍,监狱的会见室和共餐室均为大厅,只在工作日期间开放,室内配有监控设备和执班民警,并由参加会见的服刑人员所在监区民警负责近距离监听监视。
讷河监狱服刑人员王东,男,1987年11月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捕前居住在黑龙江省林甸县林甸镇东街六委136组3号。2005年9月7日因抢劫罪被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9年8月11日因诈骗罪被黑龙江省林甸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12年9月25 日因绑架罪被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000元。2012年12月7日,该犯投入讷河监狱,在五监区服刑。
经查,服刑人员王东入狱后使用过5部手机。2013年1月,罪犯王东从出监犯人张某手中得到1部手机,后被监狱清监时发现没收。2014年4月,王东又从出监犯人孟某手中得到1部手机。王东于2014年5月用这部手机开始上网聊天,以谈恋爱为名先后骗取3名女性信任,后又以裸聊视频相要挟,迫使2名受害人到监狱会见共餐。其中受害人何某(化名)共到监狱会见四次,李某(化名)到监狱会见两次。何某第一次到监狱会见时,找到监狱原看守大队大队长,给了1000元钱,为其提供了便利。而监狱会见室民警,未对何某身份进行认真核实,就办理了“表兄妹”关系的会见证。2014年10月29日,何某第四次会见服刑人员王东时,民警只凭身份证和何某口述又办了一个“会见证”, 关系一栏写着“夫妻”,原证被民警收回销毁。受害人李某(化名)共到监狱会见王东两次,2014年6月30日,李某找到原五监区民警并送给其500元钱,他带着李某到接见室为其办理了会见证。2014年8月8日,李某第二次会见王东时,给王东带了3部手机,其中1部手机在李某与王东会见时趁执勤民警不备偷偷递给王东,另2部手机由民警带入监狱转给王东。现3部手机中,1部被民警清监时收缴,另2部手机监狱已收缴交司法机关。服刑人员王东还以合伙做生意为由,骗取李某和蔡某(化名)钱财,其中李某4万元,蔡某7万6千元,共计11万6千元。所骗钱款汇入到王东姐姐和姐夫掌管的账户上。经检察机关侦查、厅局联合调查组调查,服刑人员王某诈骗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现已移送检察机关等待提起公诉,依法加刑。
2015年1月27日晚,黑龙江省司法厅回应了有关服刑人员王东的手机来源、王东如何多次实现与聊天女子的会见、王东是否与何某发生“性关系”等等媒体关注、网友热议的焦点问题。
据调查组介绍,受害女性何某称2014年6月25日第一次与服刑人员王东在会见室共餐时发生了“性关系”。经调查,王东通过手机
针对讷河监狱服刑人员王东涉嫌敲诈一案,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2015年1月27日21时许对外通报了详细案情,经黑龙江省司法厅及监狱管理局联合调查决定,给予讷河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在内共14人处分。
在案件发生过程中,由于监狱管理存在漏洞,个别民警违反监狱管理相关规定,为罪犯王东会见受害人和实施诈骗提供便利条件。经黑龙江省司法厅、省监狱局研究决定共给予14人处分。其中,给予讷河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老莱农场董事长高庆祥同志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撤销老莱农场董事长职务:给予讷河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杨福志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免去党委副书记、政委职务。
经检察机关侦查、厅局联合调查组调查,服刑人员王某诈骗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现已移送检察机关等待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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