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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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信息产业部。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是中国信息产业具有权威性的民间社团之一,其会员单位囊括了中国著名的计算机企业。经统计表明,其会员的计算机工业产值占中国计算机工业总产值的60%;有19家会员进入中国电子企业百强,其产品销售额占电子百强销售额的23%,占中国计算机市场销售总额的37%。
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会员呈现多元化发展的态势。三资企业占会员总数的27%,为中国计算机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经国家经贸委批准成立于1987年9月(1991年协会在民政部核准登记),其背景是1988年第七届全即将召开,原电子工业部与原机械工业部合并在即。原电子工业部计算机工业管理局一分为四,即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和计算机司(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决定机械工业部与电子工业部分开更名为计算机与信息化推进司,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会议决定电子工业部与邮电部合并为信息产业部,又与通信与系统装备司、基础产品司重大工程司合并为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政府是行业协会培育主体。依据国家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为信息产业部,协会秘书处设在单位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1987年9月至1995年4月为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期,1995年5月至1999年9月为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期,1999年9月至2004年4月为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期,2004年5月以后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期。
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会员服务,为政府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按"公正、团结、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在政府和计算机企事业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中国计算机行业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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