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左旗
- 中文名
- 土默特左旗
- 别称
- 有“敕勒川”、“白道川”、“丰州滩”
- 所属地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
- 下辖地区
- 地察素齐镇
- 面积
- 2712平方公里
- 人口
- 36.5万人(2013年)
- 著名景点
- 大青山
- 知名产业
- 农业
- 电话区码
- 0471
- 邮编区码
- 010112
- 行政区类别
- 旗(县级)
- 政府驻地
- 察素齐镇党政机关大楼
- 地理位置
- 内蒙古自治区中南部,黄河北岸
- 方言
- 晋语
- 气候条件
- 温带大陆性气候
- 火车站
- 察素齐站
- 车牌代码
- 蒙A
目录
土默特左旗总土地面积416.98万亩(合2779.83平方公里)。山区面积164.15万亩。从利用状况看,农用地面积343.99万亩(其中:耕地173.85万亩),建设用地27.9万亩,未利用土地42.86万亩。
全旗土壤共有五个大类,十个亚类,分别为:
1、草甸土:面积2105201.43亩,占全旗总面积的50.19%,主要分布在
全旗现有
据史书记载,春秋战国时代,林胡、楼烦等民族活动在这里。公元前306年,赵武灵王设置云中郡(故城遗址在原土默特地区的托县境内)。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云中郡列为全国三十六郡之一。汉时,匈奴处之。公元前96年,汉朝设置定襄、云中二郡,云中郡领县十一,其“中部都尉治”——北舆县即在原土默特旗的腹地。东汉初年,出现汉匈奴杂居的局面。魏晋南北朝时,鲜卑、柔然、敕勒等族相继出现。五世纪二十年代,北魏安置敕勒族降众于此,本地区始有敕勒族驻牧。因此,这一带又称“敕勒川”。“敕勒歌”所描绘的“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正是阴山前的自然景象。之后突厥兴起,该地区成为突厥游牧地。唐朝时,设置了单于大都护府。五代初,沙陀、鞑靼等活动于此。辽时,置丰州、云内州,隶于西京道,因而后人有“丰州滩”的称谓。金灭辽,本地区尽入金朝之版图,仍置丰州,改道为路,女真、汪古部在此。元称丰州,隶于大同路,从此蒙古族成为这里的主体民族。明朝曾两度在土默特地区设置卫所,但时间短暂,本地区一直是蒙古族之游牧地。十五世纪中叶,这里成为蒙古土默特部之领地。
土默特部是个源远流长的蒙古部落。据考,土默特部即成吉思汗时期的秃马惕。约当15世纪中叶,土默特部驻牧丰州滩(即今之土默川)。15世纪末至16世纪初,达延汗统一漠南蒙古后,将各部划分为察哈尔、喀尔喀、兀良哈左翼三万户和鄂尔多斯、土默特、永谢布右翼三万户,土默特部成为达延汗漠南蒙古六个万户之一。约当16世纪二十年代末期,达延汗之孙阿勒坦成为土默特万户的主要领主。随后,阿勒坦与其史墨尔根济农一起,率领右翼诸部南征北战,东打西伐,迅速壮大起来。约当1531年,整个土默特部已归阿勒坦统辖。1538年,阿勒坦从中央汗廷获得“索多”汗号。1542年,墨尔根济农去世后,阿勒坦汗成为右翼诸部事实上的领袖。
随着力量的增强,土默特部逐渐扩展其领地。16世纪中叶,阿勒坦汗“羡青海富饶”,“携子丙兔等数万众袭据”其地。从此,丙兔及其部众驻牧于该地。其后,右翼诸部首领率部接踵而来,甘、青一带遂成为土默特部的领地。土默特蒙古族在西海地区活跃数十年,曾参与了明末清初的许多重大事件。直到现在,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仍有蒙古勒津、永谢布的遗民在那里生息。同时,阿勒坦汗及其长子都隆林格洪台吉向东扩展势力,以武力和联姻等方式使兀良哈诸部归附自己,把势力发展到蓟镇以北广大地区。其后,土默特人东徙者渐多。这些土默特部众至后金兴起后,于1628年降附清太宗皇太极,被划分为土默特左、右两旗,移住今辽宁省朝阳、阜新地区,以其民多为蒙古勒津人,故而习称蒙古勒津旗(蒙古贞)。这就是东土默特。
阿勒坦汗在扩展自己势力的同时,特别关注“振兴十二土默特”。在其建立政权后,决策开发土默川,发展板升农业和手工业,保护畜牧业,兴建城镇,修筑库库和屯(归化城),引入藏传佛教,制定成文法规,达成蒙明互市,实现蒙明友好等,使土默特部迅速强大起来,成为左右中国北方政局举足轻重的力量,势力达到东起蓟镇边外,西达青海的广大地区。土默川地区也是当时蒙古社会中较先进发达的地区。
1582年,阿勒坦汗病逝,土默特部失去了强有力的领袖,权力开始分散,各领主间争夺部落、权位,终于酿成内乱,导致土默特部的分裂,右翼诸部纷纷脱离顺义王的控制,使整个右翼力量大大的削弱。1628年,察哈尔部林丹汗率军西征,土默特部抵抗失败,许多部众逃散。1632年,皇太极西征林丹汗,林丹汗渡河西走青海,后金占据土默特地区。1636年,清廷诏编土默特部为左右两翼,以古禄格为左翼都统,杭高为右翼都统,每翼一族,设参领、佐领、骁骑校等官以统辖旗众,从此土默特沦为“事事不得专擅”的内属旗。
1723年(雍正元年)至1741年(乾隆六年),清廷先后在土默特两翼境内设置归化城、清水河、托克托、和林格尔、萨拉齐五厅,及管辖五厅的归绥道,均隶属山西省。设置道厅以后,土默特地区基本形成蒙汉分治局面。1739年(乾隆四年),满州八旗驻防绥远后,以建威将军(后改绥远城将军)兼管土默特两翼事务。1761年(乾隆二十六年),清廷裁撤两翼都统,左右翼各留副都统一员。1763年,复裁副都统一员,并改为专城副都统,由朝廷拣员(多系满员)充任,成为定制,土默特人被剥夺了旗权。从1644年(顺治元年)到1675年(康熙十四年),清廷先后在土默特北境、西境、东境编设茂明安旗、乌拉特三公旗、四子部落王旗、达尔汉贝勒旗和察哈尔八旗(主要是西四旗),将土默特两翼辖境划定在南北205公里、东西175公里的范围内。此外,清廷采用“效纳”、“奏请”和划拨等手段,征用土默特两翼牧场,大规模招民开垦大粮官地,使土默特两翼牧场丧失贻尽,已经不能进行游牧,迫使土默特蒙古族不得不由牧转农。同时,大批的山西晋北地区、河北张家口地区、陕西榆林地区的汉族居民来此定居,垦荒种地,并有一批晋商亦随之来此经商落户,在本地区形成蒙、汉、回、满等多民族聚居地。
1912年(民国元年),原属山西归绥道的各厅一律改县,在土默特境内共有六县,即归绥县、萨拉齐县、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加上以后增设的包头县共七县),均由山西委任知事(相当于县长)。1914年(民国三年),袁世凯下令改绥远为特别区,改绥远将军为都统,并兼任归化城副都统。同年,土默特两翼合为一旗,最高行政长官改为总管,副都统衙门改为总管署,直属于绥远特别区(后改为省)。改制后,先后10任总管均为客籍。1928年(民国十七年)7月,土默特人满泰出任总管;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荣祥继任总管,改旗名为土默特特别旗,总管署改为旗政府。1937年10月,土默特地区沦陷,总管荣祥带领一批旗政府官员撤退到陕北榆林。1938年2月,日寇重组伪旗署,属伪蒙疆巴彦塔拉盟管辖,对土默特地区实施殖民统治。1945年日寇投降后,土默特旗恢复原建制,仍为总管旗。荣祥等返旗着手整顿旗务,竭力维护旗权旗产,但多方奔走,维护旗权的努力归于失败。1949年,对国民党已不抱希望的荣祥,发起并参加绥远和平促进会,进行反对内战争取和平的活动,接着在“九·一九”和平起义通电上签名,历尽沧桑的土默特蒙古族人民终于迎来了解放的曙光。
1949年9月19日,绥远省和平解放,根据和平解放有关条例,仍沿用旧政权土默特特别旗称谓,建制和管辖范围与解放前相同,旗政府设在旧城议事厅巷内。1950年3月1日,土默特旗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直属绥远省人民政府领导,为甲等旗,继续维持蒙汉分治局面,行政区域不变,旗政府仍驻归绥市(呼和浩特市)。
1953年11月26日,土默特旗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通过结束旗县并存局面的决议。1954年3月,撤消归绥县,以归绥县原辖地区为基础,并将该县邻近各纯蒙村及蒙民居住较多的村庄划归土默特旗。原属土默特旗的第七区划归达茂旗,磴口乡划归乌盟石拐矿区。土默特旗改由集宁专属领导。调整后,全旗总面积5807平方公里,全旗以归绥县原来区划为基础,建七个区、2个镇、111个乡和9个乡级居民委员会。
1954年3月6日,撤销绥远原建制,原辖区并入内蒙古自治区;撤销绥远原集宁专员公署,成立平地泉行政区人民政府,土默特旗由平地泉行政区人民政府领导。
1956年9月,以土默特旗一、二、三、五区划设呼和浩特市郊区。
1956年5月,土默特旗第五区的林坝、小林坝和姑姑板3个自然村划归和林格尔县。1956年6月25日,根据宪法规定,土默特旗人民政府改为土默特旗人民委员会。1956年8月9日,原有111个基层乡(委员会)合并为50个乡2个镇。1956年9月2日,土默特旗攸攸板区的台阁牧乡、攸攸板乡、坝口子乡;罗家营区的罗家营乡、小井乡、陶思浩乡、毫沁营乡、不塔气乡;榆林乡区的榆林乡、保合少乡、什字乡、陶卜气乡、大窑子乡;八拜区的巧报乡、喇嘛营乡等17个半乡共21380户、84729人划入呼和浩特市郊区。
1956年11月11日,土默特旗人民委员会下令撤销攸攸板区公所、罗家营区公所、榆林子区公所。以上三个区所属各乡,均由旗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
1957年7月,撤销美岱、八拜2个区公所,其所属各乡、直属旗人民委员会领导。至此,全旗辖2个区、2个镇、33个乡。
1958年4月5日,平地泉行政区改为平地泉区专员公署,土默特旗改由平地泉区专员公署领导。1958年4月10日,撤销茂林太、北什轴两个区的建制,将原有33个乡调整为21个乡,加上察素齐、毕克齐两个乡镇,全旗共有23个乡级基层单位。
1958年5月15日,撤销平地泉区专员公署,土默特旗改由乌兰察布盟领导。1958年5月25日,撤销萨拉齐县,杨圪楞镇、鄂尔格逊镇、沙尔沁乡划入包头市,其余地区均并入土默特旗,旗政府暂驻萨拉齐镇。
1958年5月1日,土默特旗所属朱亥、美岱、讨速号、八拜、毫沁营5个乡归呼和浩特市郊区。
1958年8月4日,土默特旗所属后窑子乡划归包头市固阳县领导。
1958年10月,根据中央有关决议和指示,全旗在原乡镇建制的基础上建立了12个人民公社。
1960年2月1日,土默特旗由乌兰察布盟划归呼和浩特市领导。6月,土默特旗人民委员会由萨拉齐镇迁到察素齐镇。同年11月1日,土默特旗所属桃花人民公社划归呼和浩特市郊区领导。
1961年9月,在原来11个公社的基础上,新划分成34个人民公社。
1963年2月21日,土默特旗由呼和浩特市划归乌兰察布盟领导。
1964年2月,在察素齐镇分设察素齐乡,管辖农业人口。
1964年8月2日,呼和浩特市郊区所属白庙子公社,台阁牧公社,沙尔沁公社、沙尔营公社和桃花公社的甲尔旦、古尔丹坝、羊路什、大阿哥营、六犋牛5个大队,划归土默特旗。至此,土默特旗共有39个公社,552个生产大队,990个自然村,总面积4984.4平方公里。
1965年3月27日,国务院决议撤销土默特旗,改设土默特左右二旗。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直到1969年1月,土默特左旗和土默特右旗才正式分署办公。土默特左旗辖18个公社,旗政府驻地为察素齐镇。
1971年,土默特左旗由乌兰察布盟划归呼和浩特市管辖。
1975年2月,察素齐人民公社划分为察素齐农村人民公社和察素齐镇人民公社。
1981年8月,增设青山人民公社。全旗设19个人民公社和1个镇。
1984年,撤公社,改设乡。
1987年1月,察素齐镇和乡合并,全旗设16乡、3个镇。
2001年,撤青山乡、哈素乡和此老乡。同年,白庙子乡建镇。2004年,台阁牧乡建镇。
2006年,撤把什乡、陶思浩乡、大岱乡、三两乡、兵州亥乡、铁帽乡、沙尔营乡,改为区域服务中心,全旗辖5镇4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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