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淑君
曹淑君,出生于1968年,原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的情妇。2014年,曹淑君行贿案件一审,荔湾区法院判处曹淑君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曹淑君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4年12月8日,曹淑君行贿案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未宣判审理结果。2014年12月,曹淑君因行贿罪被法院判刑10年6个月,曹淑君不服上诉至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1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曹淑君“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二审后维持原判,以行贿罪判处曹淑君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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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法院一审查明,曹淑君在2004年至2013年间先后挂靠长沙市天科医疗设备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华炜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进行医疗设备销售活动。
在曹淑君参与的多次
一审判决
曹淑君行贿案件一审中,荔湾区法院针对曹淑君用528万向多名官员行贿的调查结果,以行贿罪对曹淑君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曹淑君的亲戚兼手下王斌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二次审判
2014年12月8日,曹淑君行贿案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未宣判审理结果。
二审开庭时,曹淑君否认在侦查阶段的部分供述,只承认送过朱启军15万元,但没有行贿过陈勇和邱春雷,也不认识朱志宁和陈明。
2015年1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曹淑君行贿案进行二审,案件维持原判,以行贿罪判处曹淑君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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