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美溪区
- 中文名称
- 美溪区
- 行政区类别
- 市辖区
- 所属地区
- 黑龙江省·伊春市
- 下辖地区
- 1个街道,7个林场
- 电话区号
- 0458
- 邮政区码
- 153000
- 面积
- 2258平方公里(2010年)
- 人口
- 41028人(2010年)
- 气候条件
- 温润性季风气候
- 著名景点
- 回龙湾山庄
美溪区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适宜。春季山花烂漫,夏季溪水潺潺,秋季红叶满山,冬季银装素裹。
美溪区(局)属于政企合一单位,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即伊春市美溪区人民政府、黑龙江省美溪林业局)。行政区划,是根据林业生产施业区区划而确定,随着林业生产不断发展逐步完善。
建局初期,根据生产需要,仅规划了美溪森工分局施业区范围,没进行行政区划。1977年12月,黑龙江省测绘局编印《伊春市地图》时,才正式明确美溪行政区划范围。
山上场、所,山上区划19个林场所。1988年,第二次森经理复查,全局共区划为14个林场所(6个林场、8个经营所),都是政企合一管理体制,即林场(经营所)与街道办事处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山上14个林场(经营所)设14个街道办事处、2个村(青松、临溪)。
山下区(局)址区(局)址设1个街道办事处,16个居民委,配备专职居民委主任。于2001年9月,按上级文件精神,为加强社区工作,将居民委变更为8个社区,并分别配备书记1人,主任2人。2004年1月,每个社区配备5个保安员。9月,又变更为5个社区,分布于区(局)范围内,纯政权机构管辖街道 条。并加大了对社区的投入安装仪式电话、办公设备齐全,社会居民活动室、配备了健身器材等设备。实行了社区的标准化建设。
1947年 月,在美溪成立八十二公里作业所,没进行林业区划,1950年筹建美溪分局,1951年围屏山、安全山、三股流等6个作业所木材生产的同时,建立了森林更新扶育站2处。1952年在五道库正式成立五道库森林工业局,下设三股流、石头河、安全山等8个作业所。1953年石头河、围屏山、508、503等12个作业所。1954年503、507、苔青、517等15个作业伐木场。
1953年,由黑龙江省林业厅建设局第一次
美溪林区,可追溯到唐朝。此时美溪正式纳入中国版图,属河北道黑水都督府,为黑水靺赫黑水部活动区。辽、北宋时属东京道铁骊王府,为女真乌隈于厥部活动区。金、南宋时为上京蒲与路屯河猛安。元代属辽阳行省水达达路桃温万户府。明代属奴尔林干都司屯河卫辖区。清代属兴车东道,当时在伊春河一带拟设伊春厅。美溪林区正置伊春厅所辖之内(详见兴东道总图),民国初期仍属兴东道。1928年民国政府废道,从此美溪隶属汤源县,伪满时隶属三江省汤源县,抗日战争胜利后属合江省汤源县。
美溪地方政权始建于1946年,1948年12月,建美溪村公所。1949年至1952年为村级,隶属汤源县第五区(南岔)管辖,名为集贤县。1953年3月,伊春县建立后,美溪村公所扩建为县辖村级镇,隶属伊春县城关区领导,同年7月,成立美溪镇人民政府,设镇长副镇长负责地方工作。1955年10月,成立美溪区公所,由村级镇扩建为伊春县辖区,隶属伊春县领导,第一任区长邹宝纯,副区长刘太祯、李钧。1957年7月,伊春县改制为伊春市,美溪为直属伊春市的乡级镇。后几经变易,即伊春市所辖区。辖区地域即现在美溪林业局所辖范围至今。
二 林业企业沿革
美溪区(局)原是以针叶林为主的原始森林区,解放前经历过日寇掠夺性采伐。解放后,于1947年,合江省林务局南岔分局在国铁55公里(小西林)建立西林林务所。同时,在美溪设82公里作业所。1948年初,撤销西林林务所,建立大西林林务所。并增设计84公里作业所,12月,建美溪村公所,隶属汤原县第五区(南岔)管辖。1949年,西林林务所迁址美溪,易名美溪林务所。1950年8月,扩建为美溪林务分局。1951年7月,美溪林务分局迁址五道库,易名五道库林务分局,辖9个作业所。1952年12月,美溪划归伊春县管辖。1953年3月,美溪改为村级镇,属伊春县领导。7月,成立美溪镇人民政府,五道库林务分局扩建为五道库森林工业局。1954年4月,根据生产需要将原作业所改为9个伐木场。1955年秋,美溪扩建为区,属伊春县辖区。1957年1月,在美溪成立五道库林管区,下设4个经营所。10月,伊东施业区正式划给伊东林业局。1958年1月,五道库森林工业局和五道库林管区合并,改为黑龙江省美溪林业局。所属伐木场、经营所均改为林场,全局共11个林场,2个贮木场,森运管理处、机修厂运材队等15个生产单位。
1959年,大西林施业区划归为美溪林业局。1960年,五道库和汤旺河为主原木全部流送、白林出河。1961年,开始全部森铁运输直接到美溪贮木场。
1964年9月,美溪区(局)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称美溪区(局)。同年11月,圣旨山、群峦林场与大西林林场合并,统称大西林综合林场,本年所属木材生产单位运材6个林场及美溪贮木场、大西林贮木场、森铁管理处、机修厂运材队等,采伐工组改为采育小工队,设立11个小工队。
1965年9月,推广东风、新青经验,林场体制改革,设立6个林场,12个小工队,木材生产小工队实行局、场二级领导,时称“通天小工队”。1966年,第一次森林经理复查。全局共区划为19个林场(所),98总体,495个林班。
1975年5月,森铁运输改为公路运输,成立汽管处运材汽车队。
1977年,第二次森林经理复查,共区划19个林场(所),503个林班,总面积为218343公顷。1989年,第三次森林经理复查,全局区划为14个林场(所),即6个林场、8个经营所。525个林班,总面积为225894公顷。
三 政企合一体制沿革
1958年10月,在城镇公社化运动中,美溪区人民政府改称为美溪人民公社,实行社企合一,即伊春市美溪人民公社(黑龙江省美溪林业局),行使政府职权,仍实行助理制,下辖一个乡(中兴乡),四个街道办事处(美溪办事处、西林办事处、大丰办事处、五道库办事处)。各林场设村、局所在地设美溪镇。
1959年,大丰区成立后,大丰街道办事处移交归大丰人民公社管辖,中兴乡划归南岔管辖。原南岔林业局管辖的大西林施业区划归美溪管辖,建立大西林街道办事处。
1960年3月,美溪人民公社、美溪林业局实行第一次政企合一,区政府取销助理制,与企业科室合属办公,机构设置为25个行政科室。
1962年1月,根据中共伊春市委文件精神,美溪政企分设,一局一社,即美溪林业局、美溪人民公社。区政府仍称美溪人民公社,机构设置仍为助理制。1964年9月4日,根据中央林业部和伊春特委关于政企合一的指示,再次实行政企合体制,统称为美溪区人民政府、美溪林业局,简称美溪区(局),一直沿续至今。1967年6月7日,成立美溪区革命委员会,第一任主任赵学增。机关机构设置改为“四委一办“。即:美溪区革命委员会改治委员会、美溪区革命员会生产委员会、美溪区革命委员会武装工作委员会、美溪区革命委员会。群众工作委员会,美溪区革命委员会办公室。“四委一办”下设各组,政治委员会下设5个组即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政法组、文革组。生产委员会下设10个组,即秘书组、服务组、生产计划组、木材生产组、物资供应组、基本建设组、农业生产组、工业生产组、劳动保护组、营林生产组。群众工作委员会下设5个组,即秘书组、民政组、群工组(工会、共青团、妇联、贫协)、接待组、卫生组。武装委员会下设武装部、公安局、人民法庭。办公室下设秘书组、政工组、档案组。之后各管理区和小工队又自然合起来,相继成立了基层革命委员会,镇内大小单位建立革命委员会。革命委员会是党政合一的机构,开始党政财文一切权力归革委会。党、团、工会、妇联停止活动。
1969年,区革委建党核心组,基层建党支部。1971年,恢复区党委、自上而下实行一元化领导。机构设置调整为“二委一部一办”。
政治委员会下设组织组、宣传组、纪律监察委员会、群众组;生产委员会下设革委办、财务科等21个行政科室;人民保卫部下设公安局、人民法庭、武装部、人民防空办公室;后勤办公室下设福利组、秘书组、粮食科、商业科。1979年4月,美溪镇与美溪人民公社分设,美溪人民公社易名为美溪青松人民公社。
1980年9月22日党政分设,撤消革委会,恢复美溪区人民政府、美溪林业局建制,仍为政企合一体制。总人口为47802人。区辖15个街道办事处。林业局辖14个森林经营单位(6个林场、8个经营所)。
同年11月,美溪镇与美溪青松人民公社再次合并,统称为美溪青松人民公社。建立基层党委,山上各场所统一建立街道办事处,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办事处主任由场所副主任兼任。
1983年8月,在整顿政权建设中,撤销美溪区青松人民公社,重新恢复美溪街道办事处建制。1985年,全区共有街道办事处15个,下设居民委55个,村民委2个。1986年5月,美溪镇改为美溪街道办事处,同年8月全区23条街道改为16条街道。并成立16个居民委,配备16名专职干部任居民委主任。
1986年末,美溪区(局)行政科室设置为47个,即行政办、财务科、计统科、生产技术科、人事监察科、劳资科、物资科、营林科、城建环保科、安全技术科、卫生科、教育科、木材科、计划生育办公室、工农教育办公室、资源科、科技科、林政科、木材检验科、林产工业科、商业科、工业科、审计局、供销联社、外贸公司、档案科、防疫站、保健站、武装部、民政科、农牧科、文体科、信访办、广播电视科、多种经营科、总工办、交通科、劳动服务公司、生活服务公司、区(局)志编审委员会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房地产管理科、美溪区街道办事处。
公检法机构: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科。
1994年9月,美溪区(局)机关机构实行大幅度改革,改革前,政府部门64个,林业局部门13个;改革后,政府部门设置为24个,林业局部门6个,部门附属机关为17个,其中政府部门12个,林业局部门5个。
1997年6月,按照伊办发[1997]4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区(局)机关机构再一次实行改革。变更的情况为,撤销3个部门,合并组建2个单位、变事业单位4个部门、挂牌2个单位、合署办公6个部门、变现役单位1个。这次机构调整后,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总数为39个,精减部门9个,减幅度为18.7%。
2001年12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伊春市辖区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美溪区(局)党政机关机构进行再一次的改革。党政机关设置总数为20个,其中党委5个,政府15个。
调整后区(局)机构设置为:办公室、经济科技贸易委员会(挂企管科牌子)、计划统计局(保留物价局牌子)教育局、文化体育局、司法局、公安局、监察局(与纪检委合署)、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局(编委与其合署)、林政局(挂防火办牌子)、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建设局(环保局与其合署)、农业委员会共15个机构。
档案室改称档案馆,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非国有经济管理办公室(挂乡镇企业局和非国有经济发展局牌子),为区政府直属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旅游管理局,隶属政府办公室。
林业机构设置为:资源科、营林科、木材生产机电科。撤销机电科,职能并八木材生产机电科。
美溪区(局)现行政企合一体制,行政区划面积2258平方公里,林业施业区面积2215万公顷,森林经营面积20万公顷,林木总蓄积量1,800万立方米。企业固定资产近亿元,是一个“以林为主,综合利用,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大型森工企业。在铺锦叠翠的小兴安岭南麓,千百条飘逸如银色绸带、流淌似叮咚琴韵清清的溪流,环绕着一座秀丽的林城——美溪。小城由溪水而名世,溪水因小城以增辉。
美溪区资源丰富,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在2258平方公里的区域内,大自然向人们敞开一座多彩的资源宝库。森林经营面积22.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6%,有红松等珍贵树木种类40多种,野生药材、山特产品近70种,珍禽、兽类30多种,地下还有丰富的金属和非金属矿藏。物华天宝,地灵人杰。在这片美丽富绕的土地上生活的美溪人民,经过50年的开发建设,在昔日里无人烟的茫茫林海中;建起了一座功能较为齐全、具有一定规模的林区城镇。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城镇建设日新月异,交通通讯设施完备,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形成了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区域经济格局。美溪自然资源丰富,犹如一座天然宝库、动植物种类繁多、矿产开发前景诱人。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美溪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美溪风景秀丽、四季分明。特别是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近年来为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市场经济的需要,由广大农民和务农职工自愿兴办的新型合作组织。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美溪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全区建立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十二个,会员达到300多名,带动农户1000多户。每年都帮助农户销售食用菌、大豆等农产品,深受广大务农职工的欢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效地将小生产与大市场联结在一起,促进了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的有效对接、分散生产与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的有效对接,在推进全区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际交通信息:
航空:
伊春距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350公里,距佳木斯蒙古力机场150公里。往返远程游客,可借助这两个机场通达国内外目的地。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是东北地区重要航空港,目前已有多条航线通往国内外各大城市。佳木斯蒙古力机场,规模虽小,但是可以作为伊春重要中转站。
铁路:
铁路是伊春市重要的交通工具,南乌铁路从哈佳铁路南岔站分岔,串连起伊春的多个林区。并与北京,天津,山东,辽宁和哈尔滨等省市有直通列车;汤林线上的金山屯,美溪,伊春,五营,汤旺河,乌伊岭等景区,可直通哈尔滨,境内每天有多趟列车,铁路交通十分发达。
公路:
目前,伊春市已建成伊春至铁力的高级公路,向外延伸可通过绥化高速公路到达哈尔滨。伊春至鹤岗的高级公路,途经美溪和金山屯旅游区。伊春至嘉荫的公路,对游客进入五营国家森林公园,汤旺河石林风景区和边陲旅游城镇嘉荫,提供了方便。
城际交通信息:
伊春长途客运站有车开往美溪,票价6元,7:30-17:00 每半小时发车一次。下车后可乘小面包到景区,10-15元可达景区,可以讲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