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控制吸烟协会
- 中文名
-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
- 成立时间
- 1990年2月
- 别称
- 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
- 形象大使
- 彭丽媛
- 宣传大使
- 郭常辉
- 成就
- 创建“无烟广告城市”活动
目录
2004年6月21日,经民政部批准,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更名为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协会办事机构设办公室、组织宣传部、联络部等。协会下设控烟用品、青少年控烟、医院控烟、媒体与演艺界控烟专业委员会,并设有控烟专家学术委员会。协会从96年率先在全国进行吸烟人群状况调查,积极推进全国中小学校开展“创建无烟学校”,“拒吸第一支烟,作不吸烟新一代”活动;
广泛团结全国各级各地控烟组织、社会各阶层积极参与并促进全国控烟行动,促进政府控烟履约。遵守宪法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组织演艺影视界发出无烟影视倡议。创办全国第一个控烟网站和控烟专业杂志。倡议和推动建立两岸四地举办烟害防制研讨会交流机制。监督社会履约,关注社会控烟热点,成功促使民政部取消6家烟草企业“中华慈善奖”,上海世博局退还烟草企业2亿元捐赠,第十一届全运会退还烟草企业捐款等。组织召开全国控制吸烟学术研讨会,为各界控烟人士搭建了学术交流平台。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是:中国控制吸烟协会,英文名称:Chinese ******ociation on Tobacco Control,缩写CATC。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志愿从事控制吸烟的各行各业人员和单位自愿结成的学术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广泛团结全国各级各地控烟组织、社会各阶层积极参与并促进全国控烟行动,促进政府控烟履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卫生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收集国内外控烟信息,研究控烟动态,为政府制定烟草政策提供咨询。
(二)、加强与全国各级地方控烟协会的联系与合作,加快履约进程。
(三)、组织并促进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烟草危害,报道控烟行动。
(四)、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吸烟与健康社会调查及科学研究工作。
(五)、组织并加强与国内外控烟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学术研讨、调研、考察和学术交流活动。
(六)、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控烟学术期刊、书籍、信息资料及音像制品。
(七)、承办政府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自愿从事控烟工作的志愿者。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3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团体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5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团体秘书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团体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九条 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本团体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国内外控烟合作项目;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团体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团体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产来源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本团体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团体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团体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团体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团体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9年10月12日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团体的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在中国控烟协会与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的倡议下,冯远征等40多位影视明星已签名支持“无烟影视”。对此,中国控烟协会表示,将对明星们在公众场所吸烟的行为进行监督,并考虑增设“脏烟灰缸”奖,“表彰”多次在公众场所违规吸烟的艺人。
从2007年开始,中国控烟协会每年都会对热播的国产影视剧中的吸烟镜头进行监测统计。对2009年热播的40部电影和30部电视剧进行的监测结果显示:在40部电影中有9部电影完全没有烟草镜头,31部影片有烟草镜头,占影片的77.5%;30部电视剧中,2部没有烟草镜头,28部有烟草镜头,占电视剧比例的93%。统计显示,《风声》是故事题材电影作品中烟草镜头最多的影片,烟草镜头总时间占总片长的4.9%;历史题材影视剧中,《建国大业》的烟草镜头最多,出现烟草镜头占总片长的11.76%,“在塑造伟人或历史优秀人物的形象时,应更多地通过健康、适宜的生活方式进行表现,而非吸烟”,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许桂华表示,希望正在筹划的《建党伟业》中能减少烟草出现的画面。
无烟影片
《天安门》《斗牛》《惊天动地》《熊猫回家路》《车票》《火星没事》《七天爱上你》《家有喜事2009》《游龙戏凤》
含烟影视剧
故事题材电影作品
《风声》烟草镜头最多,烟草镜头总时间占总片长的4.9%。
电视剧
《女人不哭2》是烟草镜头最多的电视剧,烟草镜头占电视剧总时间的3.3%。
历史题材影视剧
《建国大业》《解放》中的烟草镜头最多。《建国大业》烟草镜头占总片长的11.76%;《解放》中的烟草镜头占总片长的7.05%。
控烟协会为《老炮儿》颁脏烟灰缸奖
2016年5月17日,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在京召开“2015年度热播国产影视剧烟草镜头监测结果”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司长毛群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副主任黄治,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研究员肖琳、杨杰,著名心血管病专家、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会长胡大一,北京市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北京市疾控中心学校卫生所副所长郭欣及在京的控烟组织、专家和媒体记者共40余人参加了发布会。《爸爸去哪儿2》等8部电影、《虎妈猫爸》等18部电视剧获“无烟影视奖”,电影《老炮儿》、电视剧《千金女贼》因烟草镜头最多获“脏烟灰缸奖”。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领导为他们颁奖。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于201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6年3月至4月间,市爱卫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控烟实施效果进行了评估调查。市卫计委发布了控烟条例实施一周年情况通报,一年来,本市共检查了近7万户,不合格单位数近8千户,罚款1046000元;责改个人数1378人,处罚1514人,罚款79000元,执法人员劝阻吸烟人数3526人。
《公共场所控烟条例》自2014年11月份开始征求意见后,至今已19个月,但在出台前的“最后一公里”,掀起国内外控烟界的一场震惊,因为这个条例违背国际做法,允许在一些公共场所设置吸烟区。
参与《公共场所控烟条例》起草人之一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黄金荣认为,“我参与了国务院这个条例的起草,大概是在2013年,几个人弄了好几天的时间。当时国务院的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发布,我觉得还可以。但现在的征求意见稿,我看到之后非常震惊,没有想到倒退这么厉害。”
2015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显示,世界上已有49个国家实行了全面无烟法律,覆盖了13亿人口,占全球人口总数的18%。
在控烟的10年里,这仅仅是一隅,倡导烟草者依然在以烟草的销量和销售额为理由,而人类健康危害的数字永远被隐藏在后面。
2016年8月5日,记者从中国控烟协会获悉,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给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发送建议函,对2016年7月28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拟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表示肯定,并针对草案的内容、讨论的底线及执法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的建议。《修正案(草案)》的内容与现行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相比有了根本性的进步,即提出公共场所室内任何区域不再允许吸烟、取消吸烟区(室),有效地保护人们不受二手烟危害。它将室内禁烟区域从特定的室内公共场所扩大到所有的室内公共场所(含室内工作场所),包括旅馆、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室内工作场所、机场交通枢纽等场所。建议函中,协会这样评价《修正案(草案)》:“如获通过,将是我国继北京之后第二部最严的控烟地方性法规,它也必将为保护上海人民健康、促进上海经济繁荣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据悉,《修正案(草案)》在征求意见并经修改后会再次提交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草案及相关说明已经在解放日报、上海人大网、“上海人大”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全文公布,并在2016年7月28日至8月19日期间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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