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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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0月9日
广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廖新波表示,我国这项工作起步较晚,我国如今试点的是DCD心脏死亡捐献,有进展但比较缓慢,仍然明显低于欧美发达国家。廖新波在博客发表消息也引起网友评论。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在全国两会期间透露,如今中国人体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是死囚,3年-5年内要把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由死囚改为器官捐赠。死囚捐献也是建立在自愿原则基础上。
世卫组织代表在发言中说,如今器官移植面对的最大挑战是传统观念,他代表世卫组织支持我国如今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黄洁夫表示,随着我们OPO联盟的成立,随着我们跟红会的工作协调和两种协调员工作协调机制的建立,所有的器官都必须经过这个机制,不经过的,发现将取消医生资格,医院吊销医院执照,追究当事医院院长的责任。同时,如果工作执行不好,我们追究卫计委主管工作的副主任,实行问责制。
2011年11月,黄洁夫曾在《柳叶刀》杂志上发文直言不讳地承认,中国在器官移植手术时,的确存在使用死囚器官的现象。而从2015年1月1号起,这一现象将从此改变。对于中国的器官捐献,黄洁夫的心里藏着一个梦,他盼望着中国的器官捐献系统不再备受指责,而是因为公平、公正的分配系统和标准的操作规范被世人点赞。
长期以来,死囚器官捐献一直备受社会诟病。此次全面叫停使用死囚器官,无疑是对公众关切的有力响应。这意味着,今后我国的器官移植,将由依赖死囚向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转变。
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让包括死刑犯在内的任何人,都享有对自己身体的自主支配权,既体现了对个体生命的最大尊重, 同时也堵住了死囚器官捐献过程不透明、不公正以及利益交换等诸多漏洞。
但我们必须得承认,事实上器官供求之间还存有巨大缺口。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中国每年约有30万人需要器官移植,而只有约1万人能够完成移植。在这么一种环境下,畅通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器官渠道,就成了破解器官移植供体紧缺所必须面对的问题。
揆诸现实,器官捐献之所以遇冷,除了受文化、习俗影响外,更为重要的是器官移植缺乏信任和透明。例如,担心供体器官能否公正地给最需要的患者,忧虑捐献的器官是否会被医院拿去牟利等等。倘若不把这些障碍搬开,那么自愿捐献器官恐怕很难得到公众的响应。
器官捐献的踊跃度,是社会文明的一个标尺。引导更多公众加入自愿捐献行列,加大宣传破除传统观念束缚固然重要,但建立一个透明公正的器官分配移植体系更为迫切。试想,如果器官分配移植切实做到了透明公正,那么逝后自愿捐献器官的人,就一定会越来越多。
器官捐献既是一种爱的传递,也是一种生的延续。死亡,是每个人都无法回避的事实,因此,捐献自己的器官点燃他人生命之光的善举,值得我们为之接力与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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