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包车
- 名称
- 黄包车
- 又称
- 人力车
- 前身
- "东洋车"
- 输入国家
- 日本
- 创制
- 1870年
- 现在用途
- 大多观光景点使用
目录
人力车最早在1869年,由到日本的美国传教士,强纳森.斯科比所发明,最早仅是个人在横滨街上使用,但很快即开始在当地流传使用,在几年之间已经成为日本大城市的重要交通工具。
黄包车初时为双人同坐,男女可同坐,1879年,因认为男、女同坐有伤风化,车夫拉双人车也颇困难,因而禁止双人同坐。1890年车价约为1英里内5分,2英里内1角。
黄包车以其适应性强,雇用方便,车资低廉而久盛不衰。旧上海的黄包车绝大部分是车行出租给车夫的,肮脏破旧者居多;也有有产者私人配置,雇佣车夫拉的,俗称“包车”;还有一种车夫自购的车,多为半新旧的车,车身油漆一新,可包月,亦可临时雇坐,俗称“野鸡包车”。凡在租界上通行的黄包车须向工部局捐照会。
抗战前夕,黄包车已达1,000多辆。后三轮车兴起,至40年代后期逐渐被淘汰。
民国初年,黄包车已风靡京、津、沪、汉等大都市。武进县于民国六年(1917年)筹建人力车公司,民国七年第一家人力车公司合兴赁代所开始营业。
至民国十五年已有中合兴、北合兴、老合兴等3家,另有快利一家未列入。民国十七年,西门通新闸、北门通龙虎塘、南门通湖塘桥等处公路告竣,城区内有些街道拓宽,于是人力车通行范围大为扩展,人力车公司又有发展。民国十七年后,相继开有福利、先后、利民、顺记、安泰等人力车行。
至民国二十一年一月,全县甲等人力车30辆,乙等人力车570辆。
至民国二十四年六月,"本邑车行有合兴、快利、捷程等20余家,出租黄包车黄750辆。"至民国二十六年抗战前未变。在此期间人力车夫已有2000余人,人(车夫)多于车近3倍。虽人力车一再限制发展,但从业求车者无法控制。沦陷期间,仍有黄包车营业,敌伪新贵凭借势力,劫得老车商车辆为己有,成为新车商。工人亦有购车自营者。
民国三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颁布整理营业人力车条例,新老车商出租车辆和车夫自有车辆重新登记开业,当时以2000辆为限。到民国三十六年车商有20多家,有车1200辆,车夫自置车约600-700辆。人力车夫(包括季节性的)大约3000多人。解放前夕,全城有人力车公司和车行达30多家,黄包车数达1300多辆,黄包车商团体有"人力车租赁同业公会",黄包车工人组织有"人力车职业工会"。
民国十六年七月戚墅堰商办益民人力车公司,额定黄包车20辆,县公署批准西街至火车站可以通行,黄包车首先在县城发展,。
民国十七年五月一日,"城建局长庄中希(庄启),偕同通江路常委会委员等,赴奔牛开通江路第二次常委会随乘黄包车4步(辆),一路经过新闸镇参观蚕桑指导所,又经过连江桥察看河工,并随途考察各段筑路成绩,至中午莅奔,一路观者骇然,可谓开风气之先",武进报为此特以《武丹路通黄包车》之标题报道黄包车第一次下乡的情况。同年有人拟筹建丹阳路黄包车公司。至民国二十年奔牛也曾开办人力车行,有少量黄包车。县城至周围集镇通黄包车的已有龙虎塘、湖塘桥、白家桥。乡镇除奔牛外,无此行业。由于下乡都是长途,黄包车夫拉车奔跑不胜劳累,故黄包车在本县40余年历史,来乡镇者不常见。
客运三轮车,为黄包车与自行车的结合体,容坐二客,驾车者脚踏行驶,较黄包车拉行奔跑减体力不少。
解放前夕常州城里有鸣凰人自备三轮车三五辆,纳入黄包车行业经营。
引进
1873年,一位叫梅纳(Menard)的法国商人从日本来到上海,试图把人力车引进中国以图获利,获得了法租界公董局的同意。公董局以发放牌照收税的方式来作管理。1874年米拉正式成立了公司,到该年底,在上海已有十家公司成立,有近千辆人力车在营业。其后逐渐在上海各地区流行起来,到1914年时,仅公共租界就有9178辆的人力车。
除了在上海之外,人力车也很快地传布到中国各个大城市。1906年,人力车引进到成都;[1]著名小说家老舍所著的《骆驼祥子》之中,便描写了北京的人力车夫的生活。
改良
引进中国之后的几十年间,人力车也作了许多的技术改进,包括轮子由木轮先改成橡皮轮,最后改用打气的轮胎,增加了行走的稳定度;增加了靠背和弹簧坐垫,以使乘客舒适;增加了车灯以利晚间的行动。
经营
在民初上海的黄包车公司经营方式早期主要是由外国成立的人力车公司,购买人力车,并向租界当局登记买牌照,之后在租给中国的中间商,再转租给人力车夫作生意,到20世纪开始,逐渐出现中国商人的公司登记竞争。由于当时人力车造价因技术发达而日渐下降,公司购买一辆人力车,约出租一个月就能收回成本,因此成为当时获利甚丰的行业。
在台湾,黄包车自台湾日治时期从日本引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人力车开始被三轮车取代。中华民国交通法规曾经将人力车列为一种慢车,而中华民国道路交通标志也曾经有禁止人力车进入标志,但随着人力车早就被全面淘汰停驶,中华民国道路交通标志也已经取消禁止人力车进入标志。(中华民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16条规定,各直辖市、县 (市) 政府(原规定各省及直辖市)因地方交通发展,对各种慢车认为须予淘汰者,报请行政院核定后公告禁止行驶。)一些地方尚有观光用途三轮车留存,例如旗津及鹿港。
香港的人黄包车于1874年1月由一位商人从日本购入,几年间成为一种流行的交通工具,并在1883年开始管制人力车出租服务,主要对车辆的牌照及车夫的仪容(“陆军装”发型及不可留长指甲)作管制。数目由1896年的585辆倍增至1920年代超过3,000辆。但随着1924年引入出租汽车(的士),人力车约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开始衰落,约于1980年代起以变成以游客为对象,至2009年仅余4个持牌车夫。
印度的黄包车。1943年7月人力车约在1880年前后传入印度的西姆拉、加尔各答等地,最初主要是华商及西方人私自使用,到了1914年才开始允许载客作生意。此外,在19世纪末期,黄包车也传布至东南亚各地的大城市,成为重要的交通工具。
相较而言,出劳力的人力车夫的生活就很辛苦,在1930年代,搭乘人力车的价钱大约是一英里收费不到20分,比当时乘出租汽车要便宜很多,可以为一般市民负担的起,加上人力车相较于汽车而言,可以进入许多较窄的巷弄,因此成为市民主要的交通工具。但人力车夫花费大量的劳力,但所得扣除租车费用之后,收入甚少。据估计,在1930年代,上海约有80000左右的人以拉人力车维生,大多是外地移入的下层贫民。
A型电力助动黄包车
DSK-250/24(36)A 外型尺寸:长2600×宽1050×高2000mm
前后轮中心距:1900mm
最小离地高度:275mm 转弯半径:2000mm
最高时速:脚踩电动助力≤25m/h爬坡能力:≤15°
续行里程:>100km(3只60Ah电池)
额定载重:250kg、自重:260kg(含3只电池)
调速方式:无级调速
工作电压:24V或36V电机功率:500W
配电池型号:12V60AH3只
百公里耗电:<2kw.h
充电器输入电压:AC220±10%充电时间:6-8h
充电器位置:外置式
南京一对新人举办一场个性婚礼,身着古装的新郎自己拉着黄包车把新娘接到了家,一路上引来市民们的好奇。
在近期杭州市旅委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的《杭州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西湖周边有望重现人力黄包车成为关注的焦点之一。
《规划》设想,人力黄包车将分布在西湖周边,并在灵隐寺、雷峰塔、丝绸博物馆等主要景点设置停靠站点。黄包车人员需熟悉杭州历史,懂几种外语,能为游客担当导游。
对于此,旅游业内人士,浙江省国际合作旅行社有限公司的陈健副总经理,对黄包车可能重现西湖边表示了自己的看法:
“黄包车代表着一种传统,看上去古朴,而且乘坐方便,对景区尤其是西湖等富有历史文化内涵的景区来说,是种蛮适合的交通工具。在日本,很多景区就有这种黄包车存在,而且秩序井然。事情是件好事情,但要出现好效果,关键还是管理要到位,要避免出现乱哄哄的情况。要设计好黄包车的旅游线路、驻停站点,收费价格和车身样式要统一,最好黄包车夫的着装也要经过专门设计;此外,黄包车夫的上岗应该要经过培训,规范营运,避免出现为抢生意半途乱拉客的情况。如果有了良好的游览秩序,那投入黄包车对景区来说肯定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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