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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主要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及一些礁石组成。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有史为凭、有法为据。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人最早发现、命名和利用的,中国渔民历来在这些岛屿及其附近海域从事生产活动。早在明朝,钓鱼岛等岛屿就已经纳入中国海防管辖范围,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从来就不是什么“无主地”,中国是钓鱼岛等岛屿无可争辩的主人。
中文名称
钓鱼岛
外文名称
the Diaoyu Island
别    名
钓鱼台
行政区类
别岛
所属地区
中国东海地区
下辖地区
赤尾屿,黄尾屿,南小岛,北小岛
政府驻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地理位置
25.75°N,123.47°E
面    积
4.3838Km²
人    口
无常住人口
方    言
汉语
气候条件
亚热带季风气候
著名景点
钓鱼岛及附属小岛
机    场(最近)
中国台湾桃园国际机场
火车站(最近)
基隆站
主权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

目录

我国最东的岛屿是钓鱼诸岛东边的赤尾屿。钓鱼诸岛由11个无人岛组成,包括钓鱼岛、黄尾岛、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最先发现、命名、利用、拥有并列入海上防区的。

从1372年起,中国明清两代册封使就把钓鱼岛作为出使琉球海上必经之路的标志。中国有关钓鱼台岛的最早文献出自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称该岛为“钓鱼屿”。其后文献及官方舆图亦采用“钓鱼屿”名称,见诸如明朝嘉靖十三年(1534年)第十一次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之《筹海图编》、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乾隆皇帝钦命绘制之《坤舆全图》。1719年赴琉球的清朝册封使徐葆光在《中山传信录》中指出其海上航路是:由闽安镇出五虎门,取鸡笼头,经花瓶屿、彭家山、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取姑米山、马齿岛,入琉球那霸港。1971年12月,中国外交部发表声明称:“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等岛屿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它们和台湾一样,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沿用“钓鱼台”名称至今。大陆现代则称该岛为“钓鱼岛”,有时也用“钓鱼台”的名称。

在光绪十九年(1893年)十月,即甲午战争前一年,慈禧太后下诏将钓鱼台岛赏给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作采药用地,诏书中写道:“盛宣怀所进药丸甚有效验。据奏,原料药材采自台湾海外钓鱼台小岛。灵药产于海上,功效殊乎中土。知悉该卿家世设药局,施诊给药,救济贫病,殊堪嘉许。即将钓鱼台、黄尾屿、赤屿三岛赏给盛宣怀为产业,供采药之用。”

资源状况

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不仅蕴藏有大量石油资源,在其他方面也有巨大的经济价值。这里是我国东海靖鱼场。太平洋黑潮流经这里,带来了大批鱼群,所以我国浙江、福建和台湾等地的渔民经常到这一带捕鱼。在钓鱼岛与东南方的北小岛、南小岛之间,有一条宽达l000多米的“蛇岛海峡”,风平浪静,成为渔民的天然避风港湾。在这个海峡港湾中,还盛产飞花鱼,台湾省基隆、苏澳两地渔民,常靠此渔区生存。

钓鱼岛面积居八小岛之冠,岛上基岩裸露,尖峰突起,土层基薄,缺乏淡水。山茶、棕榈、马齿苋随处可见,仙人掌遍地丛生。这些植物显然为了适应海上强风的自然环境,都长得又矮又粗壮,其中很多便是名贵药材。有一种叫海芙蓉的海草,生长在沿岸的岩石缝中,是防治风湿症和高血压的良药。我国沿海采药者有不少人祖辈在钓鱼诸岛采摘中草药。

位于钓鱼岛东北的黄尾屿,陡岩峭壁,屹立于海中,成千上万的海鸟栖居在这里,每年4-5月间,成群的海鸟几乎遮住了黄昆屿的天空。海鸟在黄尾屿产卵,数量极为惊人,登岸捡拾鸟蛋者,俯拾即得。海鸟因甚少与人接近,人亦少在此狩猎,故鸟不怕人,捕捉极为容易。黄尾屿因鸟多,又称为“鸟岛”。

钓鱼岛一带是太平洋的海鸟栖身所,可是海鸟好似有两个不同的家族,只分别栖身在黄尾屿和北小岛上,而居中的钓鱼岛仅是两岛之间的停留站。白天两岛的海鸟各自离岛觅食,疲倦时便在钓鱼岛上休息,一到傍晚,便各自飞返自己栖身的黄尾屿与北小岛。

黄尾屿除鸟多外,还有丰富的海产。这里的龙虾特别肥大,最大的甚至有鸭子那么大。岛上另一著名的生物是蜈蚣,它们身长约20-30厘米,有红色、黑色两种,都生长在阴暗的石缝中,在阳光下行走时,闪闪发光。

北小岛和南小岛孤悬于海中,与钓鱼岛组成一个天然的“蛇岛海峡”。就地形观察,它们原为一个岛屿,后因断裂活动,地堑陷落,一岛分裂为二。虽然同源,但它们却各有特色。北小岛以鸟多著名,南小岛则以蛇多著称,因为蛇多,又称为蛇岛。从远处海面望去,平坦的沙滩,绵延100余米,与另一处高达300来的陡峭山坡相接,组成一个气势雄伟、景色壮丽、山海相映的地貌景观。

南小岛蛇多,简直遍布全岛,最大的有碗口粗,最小的则如小手指头细。蛇的颜色一般以黄色、黑色居多,但都是无毒的。南小岛也许由于蛇太多,鸟类竟然绝迹。此外,钓鱼诸岛由于风力太大,又缺乏淡水,因而没有蚊虫。

历史沿革

在古老的历史上,中国关于钓鱼岛的最早记载可追溯到千年前的隋朝,那时中国的台湾和钓鱼岛邻近着另一个独立的国家叫琉球,隋炀帝曾派使臣朱宽召其归顺。到了14世纪,明太祖威震四方,琉球王乃正式进贡朝廷,成为藩邦属国。

1372年,中国人杨载首先驻足钓鱼岛。明永乐年间出版的《顺风相送》对钓鱼岛有详细记载。其间明人在台湾辖区钓鱼岛采珠集药、捕鱼开发从未间断过,这些在明嘉庆11年陈侃所著的《使琉球录》中也有清楚记载。明朝中叶,戚继光等民族英雄抗击倭寇时,就以钓鱼岛为战略防线。1602年日本侵犯琉球,琉球从此遭日人监督内政40余年。1654年清康熙帝册封琉球王为尚质王,定两年进贡一次,称中国为父国,用大清年号。明清期间的多幅疆海图都清楚标明钓鱼岛为中国的一部分。

1873年日本出兵侵占我属国琉球,并入日本改为“冲绳县”。由于此时清王朝已腐败无能,面对琉球王派到京城哭诉求援的使臣,只向日本提出“强烈抗议”后就不了了之,琉球从此被日本掠夺。但其间钓鱼岛始终归大清国的台湾管辖。光绪19年(1893)10月,慈禧太后还把钓鱼岛列屿赏赐给清廷内务官盛宣怀,供其采药之用。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清王朝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此条约只明文规定割台湾和澎湖列岛,没有提及此一海域的钓鱼岛群岛。1940年,同属于日本“辖属”的台湾和琉球争夺钓鱼岛的归属权,日本东京法庭作出判决:钓鱼岛仍旧归属台湾管辖。1945年日本向中、美、英、法等盟国投降,声明无条件地废除两国之间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随即废除。按照此约,台湾和它所属各个群岛包括钓鱼岛,全部回归中国。

从《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等重要国际会议公告看,日本占据钓鱼岛是严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规定“把像满洲、台湾及澎湖列岛那样的日本国从清国人手中盗取的所有地域返还给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又发布了《波茨坦公告》(8月8日苏联参加)。其中第八条强调:“《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而日本的主权必将仅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等所决定之诸小岛之内。”同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

由于战后出现了冷战局面,美国为实现其遏制战略,将钓鱼岛置于美国的行政管理之下。1971年6月,美国又将钓鱼岛随同冲绳一起“归还”给日本。而日本正是依据这个明目张胆违反国际条约的所谓“协定”,于次年“接管”了钓鱼岛。中国政府立即发表声明,坚决反对“日美勾结”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列入“归还区域”,指出这是完全非法的。

1972年中日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声明,其中第三条规定,“……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从1964年生效的《大陆架公约》和1982年通过的《海洋法公约》的有关条款看,钓鱼岛等岛屿与中国台湾省属于同一地质构造。钓鱼岛与中国台湾、澎湖、舟山群岛同在一个大陆架的自然延伸面上,而与日本辖下的琉球群岛相隔着2000公尺深的海沟。按照国际公认的《大陆架公约》:“同在一个大陆架上之岛屿归该国所有”的原则,我国对全部东海大陆架享有主权,自然也对坐落在大陆架上的钓鱼岛等岛屿享有领土主权。

领海基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

一、钓鱼岛、黄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南屿、北屿、飞屿的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序号岛屿纬度  (北纬)  经度(东经)
  1  钓鱼岛1  25°44.1′N  123°27.5′E
  2  钓鱼岛2  25°44.2′N  123°27.4′E
  3  钓鱼岛3  25°44.4′N  123°27.4′E
  4  钓鱼岛4  25°44.7′N  123°27.5′E
  5  海豚岛  25°55.8′N  123°40.7′E
  6  下虎牙岛  25°55.8′N  123°41.1′E
  7  海星岛  25°55.6′N  123°41.3′E
  8  黄尾屿  25°55.4′N  123°41.4′E
  9  长龙岛  25°43.2′N  123°33.4′E
  10  南小岛  25°43.2′N  123°33.2′E
  11  鲳鱼岛  25°44.0′N  123°27.6′E
  12  海龟岛  25°55.3′N  123°41.4′E

二、赤尾屿的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

  序号岛屿    纬度(北纬)  经度(东经)
  1  赤尾屿  25°55.3′N  124°33.7′E
  2  望赤岛  25°55.2′N  124°33.2′E
  3  小赤尾岛  25°55.3′N  124°33.3′E
  4  赤背北岛  25°55.5′N  124°33.5′E
  5  赤背东岛  25°55.5′N  124°33.7′E

主权归属

1895年,日本在甲午战争末期,趁清政府败局已定,非法窃取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随后,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国收回日本侵占的台湾、澎湖列岛等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在国际法上业已回归中国。历史不容翻案。

1951年,日本同美国等国家签订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琉球群岛(即现在的冲绳)交由美国管理。1953年,美国琉球民政府擅自扩大管辖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裹挟其中。日本对钓鱼岛等岛屿英文名称进行统一标注。

1971年,日、美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又擅自把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中国政府对日、美这种私相授受中国领土的做法从一开始就坚决反对,不予承认。日本政府所谓钓鱼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日中之间不存在需要解决的领土争端,完全是罔顾史实和法理,是完全站不住脚的。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缔结和平友好条约谈判过程中,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着眼大局,就“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达成重要谅解和共识。

近年来,日本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挑起事端,特别是2012年以来姑息纵容右翼势力掀起“购岛”风波,2012年9月11日,日本政府不顾中方一再严正交涉,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中国政府和人民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抗议。中国政府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并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坐标表和海图。9月15日,我国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地理坐标。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指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法理的角度来看,钓鱼岛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学者论证

研究韩日历史的日本史学家久保井规夫2017年8月公开的日本古代地图证实了钓鱼岛是

长期以来,中国为维护钓鱼岛的主权进行了坚决斗争。

中国通过外交途径强烈抗议和谴责美日私相授受钓鱼岛。1951年8月15日,旧金山会议召开前,中国政府声明:“对日和约的准备、拟制和签订,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无论其内容和结果如何,中央人民政府一概认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1951年9月18日,中国政府再次声明,强调“旧金山和约”是非法无效的,绝对不能承认。1971年,针对美、日两国国会先后批准“归还冲绳协定”的行为,中国外交部严正声明,钓鱼岛等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针对日本侵犯中国钓鱼岛主权的非法行径,中国政府采取积极有力措施,通过发表外交声明、对日严正交涉和向联合国提交反对照会等举措表示抗议,郑重宣示中国的一贯主张和原则立场,坚决捍卫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切实维护中国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中国通过国内立法明确规定钓鱼岛属于中国。1958年,中国政府发表领海声明,宣布台湾及其周围各岛属于中国。针对日本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钓鱼岛所采取的种种侵权行为,中国于199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时,明确规定“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属于中国领土。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确立了海岛保护开发和管理制度,对海岛名称的确定和发布作了规定,据此,中国于2012年3月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2012年9月10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9月13日,中国政府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的坐标表和海图。

中国始终在钓鱼岛海域保持经常性的存在,并进行管辖。中国海监执法船在钓鱼岛海域坚持巡航执法,渔政执法船在钓鱼岛海域进行常态化执法巡航和护渔,维护该海域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中国还通过发布天气和海洋观测预报等,对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实施管理。

保钓大事

1971年,美国把琉球群岛的“管辖权”交给日本,冲绳议会首次提出有关钓鱼岛的“领土防卫”问题。中国发声明表示抗议。台湾爱国青年及海外华人发动了轰轰烈烈的“保钓”运动。

当年3月,五百位旅美学人上书蒋介石。4月10日的华盛顿保钓大游行有近两千五百名学生参与,为保钓示威的最高潮,也因这一天美国国务院回应之傲慢、中华民国驻美大使馆官邸人员彻底不对话,使得学生们开始质疑过去认知美国作为「国际正义捍卫者」的固有信念是否谬误,对中华民国政府也不再信任。这个觉醒可说是保钓运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保钓留给今日台湾社会的具体贡献。

当时在

政协声明

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吕新华2日说,如果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坚持错误的做法,甚至出动自卫队的舰艇飞机,对中方的舰机正常巡航执法进行干扰,造成擦枪走火这样的事实,日本必须承担一切后果。

“钓鱼岛事件完全是日本一手造成的。“购岛”闹剧是日本右翼势力蓄意挑起的,日本政府对侵犯中国领土主权、破坏中日关系的行径不仅不加以制止,反而亲自出面“购岛”。

70多年前,日本的右翼势力曾经把亚洲拖入了巨大的灾难,当时中国有3000多万同胞死伤在日军的枪炮下,至今日本国内对那一场侵略战争的负罪感总是躲躲闪闪,特别是在靖国神社、历史教科书、慰安妇等问题上发难,在伤口上撒盐。

“如果日本不能直接面对这个历史,深刻反省、痛改前非,即使他物质多么富有,在道德上他永远站在被告席上。”中国是爱好和平的国家,仍旧主张通过对话谈判,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中国不会主动惹事,但也不怕事。“但我们是有原则的,有底线的,在涉及国家领土主权的问题上我们绝不会退让。”

巡航常态化

2013年下半年第一天,中国海监51、23、49、5001共四艘执法船在中国钓鱼岛领海依法履行维权执法职责,对日本保守政治团体“加油日本!全国行动委员会”组织的四艘非法窜入我领海的渔船进行了监视取证与驱离。这是中国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坚定意志与坚强决心的又一次明确无误的宣示。

自从2012年9月日本野田内阁强行打破中日关于搁置钓鱼岛争议的谅解与默契,悍然对中国钓鱼岛实行所谓“国有化”以来,中国政府被迫采取了一系列必要的维权行动。中国政府根据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钓鱼岛领海基线的有关坐标表和相关海图,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从而向国际社会宣示了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以及中国政府和人民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坚定决心和意志,为我们根据中国国内法和有关国际法对钓鱼岛海域进行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础。

中国公务船在中国钓鱼岛海域巡航,本身就是一种执法维权行动,是我主权的一种宣示,是对非法进入我领海的挑衅行为的一种威慑。驱离非法窜入我领海的日本船只则是一种更为积极、主动的执法维权作为,带有更大的强制力,是我国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坚定决心和意志更为鲜明的体现。

2014年2月2日,中国海警2350、2166、2506公务船编队继续在中国钓鱼岛领海内巡航。

克制基础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大会发言人傅莹4日在回答记者相关提问时表示,如果对方选择的是强硬的举措,选择的是背弃共识的做法,那么中国还有一句话叫“来而不往非礼也”。

傅莹说,钓鱼岛的基本事实非常清楚。一是,1895年甲午战争后日本从当时中国的清政府手中窃取了钓鱼岛,这个历史事实是清楚的,日本政府的文件、档案和日本学者的书里,对这个都有记载。“我真的希望能够把这些情况如实地让日本的人民听到。”

二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之后,根据《开罗宣言》和《波斯坦公告》,日本占领的中国领土都要归还中国,这个历史事实也是清楚的。所以中国讲到钓鱼岛的时候,总要讲要尊重“二战”之后的胜利成果。

三是,日本政府采取“购岛”行为,它违背了两国建交时达成的共识,因为这个共识不存在了,中国的克制也没有基础了,所以中国的海监船到钓鱼岛海域巡航是必然的。

“国耻日”巡航

新华网2013年4月17日报道,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南海舰队的远海训练编队于2013年4月17日上午在冲绳县尖阁诸岛(即我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本网注)附近海域巡航。编队包括导弹驱逐舰兰州舰和导弹护卫舰衡水舰。据称,该编队于2013年4月16日夜间通过宫古海峡,随后进入尖阁周边海域。

1895年4月17日是日清战争(即甲午战争)后签订《下关条约》(即《马关条约》)的日子。中方认为,1895年签订的这—条约使尖阁诸岛被让与日本。

在此次巡航中,该编队先后在西太平洋海域完成了远海攻防演练和临检拿捕等训练科目。编队指挥官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海军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巡航完全正当合法、无可非议。”

歼10巡航

如今,日本自卫队飞机针对中国的抵近侦察活动不断加强,如今又不断扩大作战飞机活动范围,频繁跟踪干扰中方公务飞机正常巡航飞行和军机例行巡逻训练活动,这是产生中日海空安全问题的根源。对日方这一动向,中国军队保持高度警惕。中方将坚决维护国家的空防安全,坚决捍卫依据国际法享有的正当权利。

中国国家海洋局的一架飞机11日中午左右进入日本“防空识别区”,日本航空自卫队战机随即紧急升空。日本防卫省表示,这是一架运-12型飞机,该飞机先是在东海上空往东南方向飞向钓鱼岛,随后向北飞离。

香港保钓

2013年10月15日,香港“保钓行动委员会”表示,该组织的抗议船为了驶往钓鱼岛,15日接受了香港政府第四次安全检查并已通过此次检查,将在试航之后争取“在两周内出港”。

该委员会2013年8月曾派抗议船开往钓鱼岛,其成员一度登岛。委员会原计划2013年8月再次出港,但三次安全检查均未通过,计划因此延期。

美国表态

奥巴马表态

2014年4月2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将于抵达日本,展开其亚洲四国之行的首站行程。抵日前,奥巴马接受日本《读卖新闻》书面专访时指,钓鱼岛适用于美日安保条约。这也是美国总统首次对此做明确表示。

奥巴马在专访中表示,美国的政策是明确的——钓鱼岛是由日本管理,因此属于美日安保条约第五条的范围之内。他还反对任何试图影响日本管理钓鱼岛的单方面行动,还呼吁通过外交对话解决争议。

美国国防部副部长罗伯特·沃克2014年9月30日在回答有关日本同中国的尖阁诸岛(即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争端的问题时说,如果美国在太平洋地区的盟友受到威胁,美国将用武力作出回应。

中日都声称对位于中国东面和日本南面的尖阁诸岛拥有主权。美国官员一直站在日本一边,称1951年签署的《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适用于尖阁诸岛。

中方回应

2014年4月24日,在国防部例行记者会上,新闻发言人杨宇军回应奥巴马表示钓鱼岛适用于《美日安保条约》称,钓鱼岛是中国领土,中国军队完全有能力保卫钓鱼岛。

杨宇军对此事回应称记者,第一,钓鱼岛是中国领土,中国军队完全有能力保卫,不需要其他国家费心提供所谓的安全保障;第二,日本有些人士喜欢炒作这件事,其实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如此而已。

英国态度

2014年4月27日,英国解封保存于伦敦国家档案馆的解密文件称,19世纪70年代,英国官员是在钓鱼岛附近发现油气资源并引发主权之争后才对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进行研究的。1971年,英国外交部研究室撰写的一份钓鱼岛论文指出,钓鱼岛并没有在1879-1880年中日就琉球群岛的谈判中被提及,也没有在1895年《马关条约》中被提及。英国在70年代的时候并不确定日本享有钓鱼岛的主权。钓鱼岛是日本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应该依据1952年《中日和平条约》正式予以归还。英国外交部在被问及相关事情时表示“不对这一重要的主权问题持有立场”并呼吁此事应“通过和平方式和根据国际法”来解决。

日放手段

搞宣传册

日本外务省2014年4月15日在其网站主页上,首次推出有关钓鱼岛问题的宣传册,称钓鱼岛作为日本的固有领土,“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国际法上都是很明确的”,并称日本政府从来没有与中国之间就钓鱼岛“搁置”问题达成一致。宣传册中还大翻日本曾向中国提供开发援助的旧账。日本外相岸田文雄4月15日在记者会上表示,日本要继续推进有效的钓鱼岛宣传战略。除钓鱼岛外,日本外务省还发布了有关日韩争议的独岛(日称竹岛)问题的宣传册。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5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无论日方如何变换手法宣传自己的错误立场,都改变不了钓鱼岛属于中国以及日本窃取并企图永久占有中国领土钓鱼岛的客观事实。她敦促日方正视历史和现实,回到通过对话磋商管控和解决问题的正确轨道上来。

修改教材

2017年2月14日,日本文部科学省公布了中小学新版“学习指导要领”,首次明确要求在中小学社会课程中提出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在15日的例行记者会上敦促日方尊重历史事实,以正确的历史观教育年轻一代。

外交部发言人耿爽:中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方维护领土主权的决心和意志坚定不移。无论日方说什么,做什么,都改变不了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我们敦促日方尊重历史事实,停止挑衅,以正确的历史观教育年轻一代,以实际行动体现改善中日关系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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