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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运营商

虚拟运营商(VNO—VirtualNetworkOperator),是指拥有某种或者某几种能力(如技术能力、设备供应能力、市场能力等)与电信运营商在某项业务或者某几项业务上形成合作关系的合作伙伴,电信运营商按照一定的利益分成比例,把业务交给虚拟运营商去发展,其自身则腾出力量去做最重要的工作,同时电信运营商自己也在直接发展用户。 虚拟运营商就像是代理商,他们从移动、联通、电信三大基础运营商那里“包干”一部分通讯网络,然后通过自己的计费系统、客服号、营销和管理体系卖给消费者。 工信部在2013年底和2014年初先后向两批共19家民营企业颁发了虚拟运营商牌照。

目录

虚拟运营商的出现正是因为电信技术更新、发展和用户对于电信业务需求的不断增加及电信业务种类的激增,导致电信运营商角色的改变。虚拟运营商的出现,改变了以往电信运营的模式。

传统的电信运营企业为保持核心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保持低成本、高效率的运营状态,将重点集中于其最为擅长的核心网络的建设与维护,对于大量的增值业务和功能化业务则将转售给更加专业的企业,合作开展业务运营。用户对于业务的质量和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样虚拟运营商就应运而生。

从商业的运作上看,虚拟运营商并不具有网络,但是通过网络的租赁和使用为客户提供服务,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于新业务的开发、运营、推广、销售等领域,这样就可以为用户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

从中国的电信行业的发展来看,传统电信运营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相对的增长时期,尤其是中国电信分拆、电信行业重新布局等新形势,将使电信行业把更多的精力和注意力放在网络的新建设上、业务的新运营上。因此,可以预测虚拟运营商在我国的发展还将依据行业的发展而定。短时间内并不会大规模的风行。

香港2001年发放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牌照时,首个获得牌照的润迅通信计划也被赋予了推出无线电话卡服务的权力,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类似。

香港是对虚拟运营商条件最优惠的地区,但其当年也规定,3G运营商要出租30%的网络给虚拟运营商,但虚拟运营商不能建立自己的基础电信网络,和大陆的情况有所不同。

发展情况

民营资本和外资对运营移动网络很感兴趣,他们要进入内地电信市场的话,最可能的形式就是以租借网络的形式来开展虚拟运营。由于物理网络还掌握在运营商手中,这种放开电信市场的方式并不影响大局,也不会带来投资增加。

2012年6月28日,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民营资本进入的八大领域。内地将扶持民营资本实质性进入基础电信领域,力争在移动通信试点业务方面推出一批民间示范企业,增添电信市场竞争活力。

2013年1月8日,工信部出台《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后,业内普遍认为,虚拟运营商设立已成必然,因为该文件规定,“基础电信商应保障在试点期间至少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合作”;但其中也明确转售业务商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且不能自建网络、无号码资源,地位将类似于SP企业,这说明要依赖三大运营商才能生存。

为保证该试点实施,工信部的文件规定了强制措施:即要求“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保障在试点期间至少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开展合作”。也就是说,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必须在2年内与2家转售企业合作。

移动、联通、电信三大基础运营商在3G和4G网络布局水平不一,消费者如何知道自己买的号使用的是谁家的基础网络呢?“170”号段的11位手机号前四位将用来区分基础运营商,其中“1700”为电信,“1705”为移动,“1709”为联通。

整体来看,虚拟运营商受制于三大基础运营商,根据协议,不能打价格战,因此并不能从根本上破除垄断。但虚拟运营商们可以结合自己业务,在细分领域推出更“优惠”的服务。

中国联通已率先启动了面向移动转售合作企业的拨打测试。

据悉,为保障移动转售业务顺利开展,中国联通自主完成了整体业务设计与信息技术(IT)系统设计,打造了行业领先的移动转售IT支撑平台。中国联通采用“一点接入,统一服务”模式,转售合作企业在不同地域提供服务时,不需要分省进行系统对接,大幅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基于中国联通统一平台,转售企业可根据需要进行产品整合、打包和二次开发,还可进行号码资源申请、故障申报等互联网化的自助服务。此外,中国联通还向转售合作企业提供了充值卡、现场写卡等扩展服务,并建立了专业技术服务团队,提供持续的IT技术支持。

中国联通表示,对于移动转售业务始终秉承积极合作、创新开放的态度。2013年12月26日,工信部正式颁发转售业务许可证当日,中国联通率先启动了与转售合作企业的IT对接,并率先打通行业内第一个170号码。

中国联通虚拟运营商转售企业城市招标结果已出炉,14家虚拟运营商在全国主要城市进行“圈地”,苏宁云商旗下负责虚拟运营商业务的子公司苏宁互联以中标总量61个城市,成为国内覆盖范围最广的虚拟运营商。

中国联通对虚拟运营商采用竞标方式。在已确定的19个城市的基础上,苏宁互联此次再中标42个城市,中标总量达61个城市,在全国28省(除青、藏、甘)都设了业务机构。苏宁互联相关负责人表示,苏宁互联定位为互联网化的虚拟运营商,致力于打造移动互联生态圈。

发展推力

据了解,作为中国通信行业开发的产物这类的提供语音服务的互联网公司和除通讯商的国企都有可能领取到虚拟运营商的牌照,作为当前最合适成为虚拟运营商的各大有产品提供语音通讯功能的互联网公司,他们一旦成为虚拟运营商,将可以和三大运营商展开更亲密的合作,强强联手推动4G网络的发展。

在未来的4G网络时代里,如果通讯商继续采用高额流量费用通过垄断的形式谋取大量的利益,4G网络的发展将会变得和3G网络一般要死不活。由于微信、陌陌、连我等社交通讯工具和网络电话的流行,运营商的短信、通话收益已经在逐年减少,强制要求对这些应用收费的方式是难以获得大众支持,因此频频传出运营商与腾讯为首的这些有可能成为虚拟运营商的一些流量纠纷其实不过是运营商和这些虚拟运营商在利益分配上还没有达到共识。

通讯商与虚拟运营商合作推出特定的流量包是必然的。在急速涌入大量IT从业人员的移动互联网领域,通讯商利益遇威胁,互联网公司难以在盈利模式上做出更多可行的突破。在4G网络的发展,如果虚拟运营商和通讯商的合作关系在当前以热点wifi、3G网络为主的无线网络环境中可以保持稳定的话,4G网络和虚拟运营商将有可能重现SP时代的繁荣。

运行模式

电信运营商自身开发的市场仍然大过虚拟运营商所开发的市场。但是这种发展模式正在发生变化。不久的将来,电信运营业的市场开发方式将是:电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用户。虚拟运营商将在整个电信运营业的链条中,处于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

一方面是因为技术的复杂度提高、分类增加,导致业务种类繁多,网络维护日益重要,这使得电信运营商把大部分的力量放在业务开发、技术维护、网络运营支撑等工作上;另一方面是因为:电信运营商之间的激烈竞争将迫使运营商把自身的主要精力放在创新上。

现今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竞争,实际上已经不单是运营商之间的事,而是各自以运营商为中心的产业价值链之间的竞争。价值链是由运营商、设备供应商、虚拟运营商(服务供应商)等组成的,运营商已经日益需要和设备供应商共同创新(包括新技术、新业务),来提升自身所形成的价值链的竞争力,而创新的工作是最耗费各种资源的。我们可以预见,在未来的竞争中,运营商将脱离费力而繁琐的市场开发工作,而全力投入业务创新和网络更新/维护工作中,以此取得相对竞争优势,提升自身的整体竞争力。

牌照发放

此前曾经有消息传出2013年6月虚拟运营商将有可能会发一批虚拟运营牌照,获牌照的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或者租用运营商网络的方式,经营基本电信业务,甚至有传闻政府在研究向腾讯这样企业发放首批电信虚拟运营商牌照。

业内人士表示虚拟运营是当代通信创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虚拟运营商不同于增值服务商的最大区别是,它以自己的品牌面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拥有自己的计费系统、客服号、营销和管理体系。

传闻多年的电信市场向民营资本开放即将“靴子落地”。工信部主导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最终方案及实施细则正在加快完成,即将由工信部签发生效,首批“虚拟运营牌照”估计在将要发放。据了解,国内移动通信转售开放将形成近200亿元的新市场。已经有数十家国内公司在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其中不乏一些上市公司。不过,腾讯却表示不会申请虚拟运营商牌照。

2013年1月8日,工信部网站公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称,决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这被视作“电信重点领域向民资开放的开始”。广东电信一位负责人说,2013年电信市场的重大政策之一便是虚拟运营商的获准进入,将对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据了解,已有数十家公司表态正在争取“虚拟运营商”牌照。记者统计了一下,这里面共分三大类公司:一是与传统运营商联系紧密的渠道代理商,如天音控股;二是大型传统零售商如苏宁云商、国美电器等;三是二六三等部分IT互联网企业。在A股市场,明确表示申请移动转售牌照的已有二六三、朗玛信息、天音控股、国脉科技、用友科技等十多家公司。

不过,对于虚拟运营商来说,其最大难题却是如何处理好与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关系。由于虚拟运营商需要租用三大运营商的网络管道资源,价格或许将受其牵制,而在零售业务上,虚拟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又属于竞争关系。“前者随时可能被后者卡住脖子,”有企业内部人士说。

业内人士预计虚拟运营商将进一步分食传统电信运营商的地盘。在公开表态中,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小兵对虚拟运营商的出现也表示有一定压力,但认为该模式能否成功还有待观察。中移动董事长奚国华则明确表示,电信行业出现过多运营商并非好事,无限制发牌照等于重复建设,对社会不利。

国家工信部于2013年12月26日下午发放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首批获得牌照的企业确定为11家。

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的批文的11家试点企业将可以租用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移动通信网络为用户提供基于自身品牌的通信服务。其中包括将短信、话音、流量等重新组合为更灵活的套餐,销售给用户;移动虚拟运营商可拥有企业专利标志(如手机屏幕上显示移动虚拟运营商的品牌)、发售SIM卡(全国通用号码)等。同时,虚拟运营商拥有制定业务零售价格的权力;可开发内部平台,发展增值服务,如语音邮件、短信业务等。

首批获得牌照的民营企业中暂无中国移动的合作伙伴,对此,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各企业工作进度不同,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分别于10月底和11月初与16家、14家民营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商业合同。中国移动确定了合作伙伴,已进入合同签署阶段。工信部暂未收到与中国移动合作的民营企业提出的试点申请。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理论上,获得虚拟运营牌照的企业即可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但转售企业可能在业务开展前还需做些准备工作,如完善计费、客服系统等。因此,上述首批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的11家企业将在2014年年初面向市场放号,为用户提供移动通信服务。

业界评论

内人士指出,虚拟运营商将能够督促基础电信运营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扩大行业规模,并向细分的消费者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服务,用信息消费拉动内需增长。对于三大运营商来说,虚拟运营商能够降低其获取用户的成本;而对于手机制造商,也可以通过虚拟运营商来获得新的销售渠道和营销模式;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虚拟运营商的加入将让消费者的选择面扩大,如果觉得某个电信运营商的资费比较贵,那么就可以选择价格较为便宜的虚拟运营商。

首批名单

工信部2013年12月26日正式向11家企业发放虚拟运营商牌照。通过虚拟运营商,消费者将能够获得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以外的电信服务。虚拟运营商牌照的发放,也标志着民营资本进入电信迈出了关键性一步。虚拟运营商,是指从传统运营商处购买通信服务后,重新包装品牌,增加服务,再销售给用户的企业,他们没有自己的网络设施。2013年12月26日,包括京东、迪信通等在内的11家企业成为首批虚拟运营商。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院长曹淑敏介绍,虚拟运营商的注册资本金只要求1000万,比基础运营商的门槛低得多,但在2015年前,将至少给市场增加5000万新增用户。对于传统运营商,虚拟运营商既是竞争,又是合作。

八大派系

渠道派

这里大牌云集,有苏宁、国美、迪信通、天音、乐语、话机世界、爱施德等。他们在通信圈混迹多年,与运营商有着深厚的合作关系以及丰富的群众基础,其现有的业务资源与虚拟运营商的要求也最为匹配,做虚商可谓近水楼台。他们动作最快,其中乐语打响了第一枪。

互联网帮

以360、百度为首。这两家公司还没有获得牌照,不过都与运营商达成协议,在互联网思维盛行的当下,他们的挥戈杀入无疑将竞争推向白热化。“杀手”360善打免费牌,业界已见证它在杀毒市场的所向披靡,这一次杀入移动转售领域绝对是来者不善。

电商派

以阿里巴巴、京东为代表。分析指出,意在获取移动平台入口,完善O2O生态。

终端派

如小米、联想、富士康、海尔、海信等。他们在中国电信牵手的第三批名单中。这些智能终端厂商正图谋转型,从单纯提供硬件向软硬一体看齐。

金融派

以平安保险、民生银行、中期集团为代表。其中,平安、民生的参与令业界吃惊。分析认为,其意在移动支付和移动金融,如何提供便利的基于移动设备的支付和金融服务是它们的着眼点。

行业派

指那些为特定行业用户服务的公司,如北京华翔联信、分享通信、中麦通信、三五互联、长******等,即将获牌的凤凰资产、星美、海航也可归入此派。

CP/SP派

以北纬通信、远特通信、朗玛信息为代表。他们出身于电信增值业务,活跃在以手机为窗口的移动互联网江湖,与运营商关系密切。做手机游戏的蜗牛移动也可归入此派,该公司出手迅猛,上周末还召开了第一届合作者大会,联合众多内容商吹响了全面进军的号角。

将迎正式牌照

2016年3月24日,在2016中国虚拟运营发展论坛上,工信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司长闻库称,虚商试点两年,促进了提速降费,推动了电信行业的创新,但也存在实名制落实不到位,违规率很高的问题。

2013年12月,工信部正式向11家通信虚拟运营商(下称“虚商”)颁发移动转售业务试点批文,通信行业引入民营资本的序幕拉开。目前,两年的试点期已经结束,试点虚商“转正”在即。

中国虚拟运营商产业联盟秘书长邹学勇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截至目前,虚商用户数已经突破了2400万,虚商也探索出了多元、个性的业务模式。今年虚商获得正式牌照后,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不过,针对闻库提到的实名制问题,邹学勇也表示,现在170、171等虚商号段存在的信息诈骗、垃圾短信等问题严重损害虚商形象,虚商未来发展的一个关键就是要做好实名制登记,以此整治利用虚商号段从事非法活动,树立虚商行业的品牌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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