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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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78年至2003年的25年间,中国财政收入增长约28倍,而行政管理费用则从不到50亿升至7000亿元,增幅达87倍。到2007年,中国的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已达到19.03%,中国公务员的职务消费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例达24%。
职务消费的膨胀,一方面导致政府管理费用、企业经营成本失控,另一方面必将扩大已经出现的社会分配不公,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为此,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多次发文制止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等打着“公”字号的消费行为,但职务消费现象还是屡禁不止。
职务消费的不透明
从职务消费本身的特征来看,由于职务消费和非职务消费之间有一定的模糊性,往往相互纠缠在一起,相互转化。政府庞大的职务消费俨然是一个大“灰箱”,合理正常的、假公济私的、铺张浪费的和贪污腐败的共同夹杂在里面。打着“公务”幌子的支出,多半不明不白,是一笔糊涂账,原因就在于除了当事人外,很难界定支出的性质和必要性,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就利用公务员职务消费领域的盲点和模糊特征做起了文章,并越做越顺手,越做越有心得,最后难以避免成为个别干部的一种常态,成为一个既方便又没有风险的腐败途径。
利益的刚性阻碍
在职务消费制度建设中,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政府及其公务员既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执行者和推动者,又是行政体制改革的直接对象,自然也有自己的利益偏好和利益刚性。由于部门之间、地方政府之间供给制实际水平的极大差距导致的制度性不公平,形成了错误导向,扭曲了分配杠杆的激励机制,大量补贴游离于工资之外,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刺激了追求职务消费最大化的“补偿”心理和行为。规范职务消费是一种“外源式”的自我手术和自我改革,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触及、震动或破坏政府及其行政人员的既得利益格局,其阻力也就可想而知。
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疏于管理
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致使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荣辱观颠倒。是非不分,思想扭曲,失去对腐败现象的抵御能力,致使职务消费变成职务侵占。
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监督
职务的首要特征是公务性,职务消费的显著特点是公款消费。一些单位权力过分集中在“一把手”身上,致使同级无法监督,上级鞭长莫及,出现监督死角,使职务变成失去监督的权力,从而导致职务消费向权力消费转化,使一些领导干部走向职务侵占和职务犯罪。
机制不健全
一是缺乏一套新型职务消费管理运行机制。二是缺乏一套科学合理核定职务消费标准的操作办法。有的对领导干部履行职务时,哪些可以开支,哪些不能开支,没有明确的界定,没有明确具体部门来规范、管理、操作和监督,从而导致领导职务消费行为的失控。
文山会海,督促检查频繁
据不完全统计,一个区级部门一年大小会议上百次,各种领导小组十余个,上级督促检查频繁,领导疲于奔命应付会议、检查,而中国传统热情好客,礼尚往来,无形中增大了单位公务开支,也间接助长了公款消费。
另外,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待遇偏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造成了一些领导干部对离任后的待遇等产生忧虑。
职务消费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款送礼,公款送礼使公共权力成为某些人的寻租手段,使大量国家资财落入个人腰包;
公款娱乐,以各种培训、考察、学术交流名义进行的公款旅游活动,以公款进行的各种联欢、娱乐活动,助长了骄奢淫逸的风气;
公务用车,超标准配置公车、公车私用、虚报燃修费等问题浪费了大量国家资财;
公款吃喝,公款吃喝愈演愈烈,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
当前党政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中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难点问题:
职务消费范围较宽,监督管理难度日益加大。
例如通讯费、差旅费、公车及车修费、业务招待费、交际应酬费、参观考察费等等,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统一和配套的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虽作了一些规定,但时效性、操作性不强,在审计定性上还存在一定难度。
满足职务消费需要,违反财经法规滥支滥报。
由于当前对职务消费的含义、种类、范围、标准等基本问题研究不够,一些部门“职务消费”的名目越来越多,数额越来越大。
经费控制不严,超支严重。
由于管理不规范,职务消费成了一个“无底洞”,假公济私、铺张浪费,大量消耗着国家财富,有的镇负债增长率达到42.9%,从而大幅度提高行政成本,影响了地方、部门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容易滋生腐败。
据有关资料显示,截止2008年我国职务消费分别占了全部财政收入和支出比例的10%和38%以上,严重挤占了财政资金,成为各级财政经费支出的一大负担,同时更成了财政支出的一大漏洞。一些地方的职务消费开支已占其财政开支的半壁河山,有的地方仅公车消费就占其地方财政支出的1/3以上,甚至更多。由于过高的支出,有的导致财政资金入不敷出,单位经费压力增大,已影响到干部职工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
我国公务员的工薪虽然不高,但从公务员职务消费来说,却是很昂贵的。职务消费虽说也制定了一些“标准”,但多半是说在口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的落实在行动上。在实际执行中,随意性较大,不少单位超标准接待是屡见不鲜。少数领导干部还将职务消费以职级定标准,以职级定待遇,互相攀比,大讲排场,大手大脚,吃的没得倒的多,浪费严重,导致支出费用膨胀,“标准”形同虚设。
极少数人还以职务消费为名,大搞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把职务消费变成了一些腐败问题的藏污纳垢处所。以招待费名目,乱报销。公车私用的现象比较普遍,走亲访友用车、观光旅游用车、钓鱼用车、婚丧嫁娶用车、吃酒送礼用车、接送孩子上放学用车、妻子儿女用车,亲戚的亲戚、朋友的朋友用车等无处不是、凡有尽有。一些单位和个人以外出“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研讨交流”为名,把公费旅游巧妙地隐藏在公务活动之中去报销。一些单位的领导在升迁即将离任之际,还要大捞一把,原湖南省娄底市财政局局长赵更效在升迁娄底市副市长即将离任之际,还伙同杜继黄导拨财政款32万元,自己留下28万元。
由于职务消费本身是必不可少的,有其合理合法性,职务消费的主体大都是领导和公务人员,加之职务消费中的问题又带有一定的隐蔽性,难于界定和发现,易形成“管得着的看不着,看得着的管不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群众监督---不敢”的局面,出现监督“死角”。由于没有有效监督,致使职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难以得到及时查处和解决,因而使职务消费越演越烈、越来越腐化、越来越巧立名目和放纵。
1、过度负债,提高了行政成本。
2、助长吃喝风,滋生腐败,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职务消费不规范,必然造成盲目攀比行为,间接助长了吃喝风,容易滋生腐败。
3、疏远了领导与干部之间的关系。职务消费在机关,有职务才能消费,没有职务的无资格消费。如确属工作需要,一般职工通情达理,予以支持。如果超出工作需要和脱离单位支付能力的高档消费,必然会造成一般干部的心理失衡。
4、套取资金,影响专项资金发挥效益。由于管理不规范,职务消费成了一个“无底洞”,假公济私、铺张浪费,职务消费急剧膨胀、过多过滥的现象如不加以遏制和规范,必然造成透支财政,挤占专项资金。
职务消费有其正当性和必要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干部职工为完成政务、商务活动,必然要有一定的开销,这便是职务消费的由来。比如公车的配备,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执行公务。比如公款招待,目的是促进谈判的成功、工作的开展等等。比如官员出国培训,目的是借鉴国外先进的服务和管理经验。因此,为保证事业、工作的顺利推进,职务消费的设项还是十分重要的,然而,这并不是说职务消费就不可以改革。
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
公务员职务消费改革的思路是,建立规范化、制度化、货币化的职务消费新体制,其中规范化是前提,货币化是手段,制度化是保证。
职务消费规范化
职务消费规范化就是要使消费主体具体化,职务消费要划定范围,结合部门预算将消费支出具体到项目和人,不准超越,不以人废也不以人存。消费额度的定量化、货币化,将职务消费定量、定额化,包干到人,公开透明,有利于接受各种监督。
职务消费制度化
按照政府运作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实现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制度化,逐步建立一套机制完善、运作规范、措施得力的管理制度。职务消费的核心是财政制度问题,一方面,“无财难以行政”,财政是行政的经济基础,没有钱,没有财力支持,什么事也办不成。所以职务消费是必须的,是行政运行的成本。另一方面,“无政难以制财”,行政活动是公务员用别人(纳税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成本和效用都是外在的,必须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予以控制,才能保证财政资源的运用不偏离公众利益,否则必然产生浪费和腐败。职务消费的腐败是权力的腐败,其根本在于政府官员花钱没有规矩,是支配财力的公共权力“私有化”的结果。
职务消费的规则就是政府预算。预算的本质是法律,预算是年度立法,政府提交给立法机构的预算一旦被批准,就成为立法机构对政府的授权或政府对立法机构的责任状,政府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花钱必须严格依据预算,没有预算,一分钱也不能花。作为预算执行结果的决算必须接受审计,并向全社会报告审计结果。预算必须是公开的、透明的,必须接受立法机构与公众的监督,真正建立起现代预算制度,这是公务员职务消费制度化改革的深层次要求。
职务消费货币化
货币化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成为职务消费改革的最基本的切入点,通过货币化的形式,使公务员职位所消耗的社会价值准确地衡量出来,才能在此基础上实现标准化、制度化和绩效考核。以前职务消费行为和福利有些表现为货币形式,有些表现为实物形式(公务用车、实物分房),很多指标难以量化衡量。
实行职务消费货币化,职务消费行为应尽可能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不管是通讯费、公务用车、公务招待、均以货币形式表现,并按照公务、职务需要,严格制定消费范围、消费限额。实行随时消费,按人按次、按期结算并定期公开。对于属于个人公务消费部分可核定标准,包干使用,节约奖励,超额自付,并将有些可量化、易操作的职务消费(如公务用车、通讯费)以货币的形式直接发给公务员及领导干部个人,这可以强化公务活动的成本和效率意识,强化领导干部在职务消费上的自律意识,既可以节约政府行政支出费用,提高职务消费的合规性,又有利于防腐倡廉。今后应结合公务员工资、福利制度的改革,逐步将个人职务消费部分(用车、通讯和与个人福利相关的消费)纳入公务员薪酬中去,减少职务消费的公款支出比重,在此基础上规范职务消费。
习近平:国企负责人定额“职务消费”必须根除
“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 习近平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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