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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国

琉球国(琉球语:琉球國/ルーチュークク),是琉球历史上第一尚氏王朝和第二尚氏王朝两个朝代的统称和共有的国号,也包括早期三山时代的山南、中山、山北三个王国(作为它们共同的对外自称)。古琉球国的地理位置在台湾和日本九州之间,曾经向中国的明、清两代朝贡,在遭受萨摩藩的入侵后也向日本的萨摩藩、江户幕府朝贡。琉球国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以东北亚和东南亚贸易的中转站著称,贸易发达,号称“万国津梁”。琉球国的都城为首里,在今日本冲绳县那霸市的东郊。首里城和其他琉球文化遗迹是历代琉球国王及王族居住和处理政务的场所,在2000年被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为世界文化遗产。
中文名
琉球国
外文名
Rūchū kuku
简称
琉球
首都
首里
国土面积
3500平方公里
立法机构
首里王府、三司官
政治体制
君主制
人口数量
166,789(1872年估计)
主要民族
琉球族
所属洲
亚洲
官方语言
琉球语
货币
海巴
时区
东九区
国家领袖
尚巴志、尚泰
人口密度
75 每平方公里
主要宗教
佛教、神道教、琉球本土宗教

目录

琉球国是第一尚氏王朝和第二尚氏王朝两个朝代的统称和共有的国号,也包括早期三山时代的,山南、中山、山北三个王国。

明朝纳琉球为附属国以来,琉球开始接收到中国的文化熏陶。遭受萨摩藩的入侵后也向日本的萨摩藩、江户幕府朝贡。

古琉球国的地理位置在台湾和日本九州之间,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以东北亚和东南亚贸易的中转站著称,贸易发达,号称“万国津梁”。琉球国自古以来与中国﹑日本﹑朝鲜及东南亚国家保持紧密的文化交流和海外贸易。

1871年,日本在全国实施废藩置县,琉球国被当作令制国编入鹿儿岛县。1872年,琉球国被改设为琉球藩。1879年3月11日后,琉球藩被废除,编入鹿儿岛县,同年设置冲绳县。自此,日本侵占琉球,原琉球国之领土被分别划入冲绳县和鹿儿岛县。

琉球群岛西侧是中国东海,东侧是太平洋。最大的岛屿是冲绳诸岛中的大琉球岛(即冲绳岛),面积约1210平方公里。1609年(明神宗万历37年,日本庆长14年)日本萨摩藩侵占之后,琉球国把北方的大岛、鬼界、度姑、永良部、由论五岛割让给萨摩藩]管理。北方领土开始形式共管,日本侵占的独特局面。

历史

琉球起源

琉球之名的来源有两种说法:

其一,是“台湾”说。公元6世纪中后期,隋炀帝令羽骑尉朱宽出海寻访海外异俗。行至今日与那国岛(今钓鱼岛西南170公里)时,见一片珍珠般的岛屿浮在海面中,“若虬龙浮在水面”,遂为其取名流虬。唐朝编纂隋书时,为避帝王龙讳,将该地更名为流求,一说流求是指台湾。至朱元璋时期,将该地美名为琉球,意为琉璃玉和珍珠球,可见其壮丽奇绝的景色。

其二,是“留求”说。日本承和二年(835)唐大和九年日本僧人真济所编的《性灵集》中称琉球为“留求”,意为人在大海中漂泊时欲求的驻留之地。读作“RYUKYU”。实际上“留求”的称法和释义最早源于日本推古天皇时期(即中国的隋朝时期)的日本百济僧人。后因鉴真东渡、逗留此岛,之后“留求”,亦说为了追求而留下来。

日本的《唐大和上东征传》在天平胜宝五年(753)条载:立志东渡弘扬佛教的鉴真和尚所乘坐的船“廿一日戊午,第一第二舟 同到阿児奈波岛”,并在岛上逗留半个多月。“阿児奈波”在日语中读作“OKNAWA" 即现在的冲绳岛。

据成书于唐开元八年(720)的日本推古二十年(620)条和舒明 元年(629)条分别记录“掖玖人二口流来于伊豆岛”“遣田部 连于掖玖”等。据考证,《日本书纪》所载的“掖玖”或“夜句 ”即是现在冲绳的屋久岛。

西方学者提出了另一种说法,认为上古时代的琉球居民可能来自印度尼西亚或澳大利亚,属于马来人。日本学者则根据对遗传因子的研究,认为琉球人可能与阿伊努人、大和族同源(也是绳文人后人)。具体来自哪个地区尚有争议。

天孙王朝

琉球国史书《中山世鉴》称,琉球王国最初统治者为天孙氏,是琉球神话中创造天地之阿摩美久神的後代。天孙王朝共有二十五位国王,历1780年,传至25代王思金松兼王(《椿说弓张月》作「尚宁王」),为重臣利勇杀害,王朝灭亡。

舜天王朝

天孙王朝传位廿五世却覆亡后,琉球大乱。最后由浦添按司舜天统一全国,为舜天王。据《中山世鉴》记载,舜天王是在保元之乱中被处流刑的源为朝之子,母为大里按司之妹。1187年至1237年在位,共五十年,享寿七十二岁。

虽然舜天是否为史实人物,在史学界没有定论。然而即便是史实人物,其是否真的统一全国,也值得商榷。而今较为中立的看法,舜天可能是浦添地方一名势力强大的按司,其声势让琉球各地的按司感到畏惧并称臣归顺。

英祖王朝

据《中山世鉴》记载,1291年和1296年元军入侵,被英祖王击退。

三山时代

三山时代,山南、中山、山北三国的势力图12世纪,琉球出现山南、中山、山北三国,分别位于琉球大岛(冲绳岛)的南部、中部和北部,这个时期称为“三山时代”。 三国中,以中山最强,山北最弱。

根据《中山世鉴》以及《明实录》和朝鲜《李朝实录》的记载,山南王国以大里按司为中心,包括大里、佐敷、知念、玉城、具志头、东风平、岛尻大里、喜屋武、摩文仁、真壁、兼城、丰见,大致疆域相当于今日冲绳岛南端国场川—与那原一线以南的地域。中山王国以首里按司为中心,包括浦添、首里、那霸、北谷、读谷、越来、中城、胜连、具志川各城,大致疆域为南至国场川—与那原一线,北至仲泊地峡。山北王国以今归仁按司为中心,包括今归仁、羽地、名护、国头、金武、伊江、伊平屋(伊是名)等城,大致疆域为冲绳岛仲泊地峡以北的部分,以及附近的伊江岛和伊平屋岛。

三王国时代,山南、中山、山北三国的势力主要集中在琉球大岛(冲绳岛)本部,并未发展到北方的奄美诸岛和南方的先岛诸岛。在三王国出现之前,外岛按司与琉球本岛各按司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根据带有神话色彩的《中山世鉴》记载,中山王先祖英祖在位时(相当于中国南宋的景定、咸淳时期),奄美、久米、庆良间等外岛“来朝入贡”,但这一朝贡关系只是按司之间的结盟关系,而且到第四代王玉城王时期,随着琉球本岛进入三山时代,便已衰落了。

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杨载向琉球三国发布诏谕,中山国国王察度派弟泰期出使明朝,第二年,山北王怕尼芝和山南王承察度也相继向明朝进贡。至此,山北、中山、山南三国开始向明政府朝贡,成为明王朝的藩属国。为获得打造大型船只的技术,以避免使者船只受到海浪危害,1392年,琉球接受了朱元璋派遣的福建三十六姓(闽人三十六姓)善于造船航海的技术者。

尚氏王朝

琉球国首里城的宫殿,修筑于第一尚氏王朝时期1350年(元朝至正10年),浦添按司察度取代英祖第六代世子,被推举为中山王。1406年,察度王世子武宁被佐敷按司巴志推翻,巴志自立为中山王。1416年巴志征服山北。1429年巴志又征服山南,形成统一的琉球王国,以首里城为王城。1430年(琉球历:宣德五年)明宣宗赐琉球王姓为尚氏,史称“第一尚氏王朝”。根据琉球与明王朝的藩属关系,琉球每一代国王都需要接受来自明王朝的册封。第七代国王尚德相继征服了喜界、庆良间、久米等岛的按司势力。

大约1400年—1550年期间,琉球王国进入黄金时代,商业高度发达,与中国、朝鲜、东南亚和日本进行贸易。 15世纪—16世纪,大量倭寇海盗骚扰琉球群岛。琉球国蒙受巨大损失,海上贸易受到阻碍。

1469年(琉球历:成化五年),琉球发生内乱,尚德王被杀,第一尚氏王朝灭亡。1470年宫中的御锁侧官(管理财务的宫廷官员)金圆(金丸)被群臣推举为君,并于1471年以“世子”的身份向明朝报告“父丧”,1472年明朝使臣册封金圆(已改名为尚圆)为王,史称“第二尚氏王朝”。

第二尚氏王朝的第三代国王尚真王统治时期(1478年-1525年)为琉球的黄金时期,先后征服了八重山、与那国等岛。至1522年(琉球历:嘉靖元年)尚真王平定与那国岛“鬼虎之乱”后,琉球王国终于将势力扩张到整个琉球列岛,确定了北起喜界岛、奄美大岛,南至宫古、八重山群岛的疆界,即琉球史书中所称“三省并三十六岛”。

尚真王确立了琉球的官员品秩、朝仪制度、神官制度、赋税制度、行政划分,扩建了首里城,废除了殉葬习俗,召各按司赴首里居住,禁止私人拥有兵器,确立了琉球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此后琉球进入稳定发展的时期。

萨摩藩入侵

日本战国时代末期萨摩藩藩主岛津家久派大将桦山久高入侵琉球。 1609年(琉球历:万历37年,日本历:庆长14年)夏历3月4日,桦山久高率兵三千人、船一百余只,自九州岛山川港出发入侵琉球,4月1日在琉球大岛登陆,4月5日占领首里城。5月17日,萨军俘虏琉球王尚宁和王子官员一百余人撤兵回国。萨摩藩声称入侵琉球国的原因,是因为该藩借口琉球没有负担丰臣秀吉入侵朝鲜时的兵费,而是由萨摩藩代为垫付,但琉球“不予偿还”。实际原因:长期是为了夺占中琉之间的贸易利益,短期是入侵琉球的收益来弥补萨摩藩入侵朝鲜和参加日本内战(关原之战)的军费与损失。

据琉球国史《球阳》记载:萨摩藩入侵琉球后,该藩派遣官员,测量分配田地,划清国界,制定赋税,要挟琉球萨摩纳贡,琉球政府还要被迫授予萨摩所派人员官品职位。尚宁王之后,尚丰王十一年(1632年),琉球在被萨摩所占岛屿建立馆舍,两国同时派官员管理来往贸易和收税。此后琉球王国沦为萨摩藩的魁儡政权。萨摩藩向琉球派遣官员长驻琉球以监视琉球的举动,及至尚贞王在位二十五年(1693年),琉球“创定姑米、马齿两岛,遣大和横目职两员,看守贡船往来”。 同时,萨摩藩强行割占琉球北部五岛。

1654年,琉球王遣使臣到清朝请求册封。清顺治帝封尚质王为琉球王,琉球成为清王朝的藩属,但实际上琉球国是同时向表面上的清朝与实质的萨摩藩称臣,与清朝官方的朝贡贸易收入再被实际宗主萨摩藩剥削一次,该藩也是幕府宣布锁国以后,唯一能以此变相方式获得国际贸易收入的私藩,萨摩藩在两百年后的幕末时代能够有足够的资本成为倒幕运动主力进而成为维新政府的主事者之一,有人认为与此不无关联。

1847年(清宣宗道光27年;日本弘化4年),最后一位琉球国王尚泰继位。1853年5月,美国海军准将佩里(Matthew C. Perry)的舰队第一次到达琉球。1854年3月,佩里在《神奈川条约》的签订过程中要求日本开放琉球的那霸港口。日方(幕府老中阿部正弘)表示琉球是个遥远的国家,日方无权决定其港口开放权。

1854年7月11日,佩里与琉球国政府以中、英两种文字签订开放那霸港口的条约。 琉球海上贸易受到冲击。

牡丹社事件

1871年11月30日(清朝同治10年、日本明治4年),琉球宫古岛民的两艘进贡船(实际上是以进贡为名的商船)离开那霸港驶往中国大陆。不幸中途遇暴风,漂流海上,一艘幸还,另一艘漂到中国台湾西南海岸排湾族牡丹社的八瑶湾(今屏东县牡丹乡境内)。该船共有船员69名,其中3名淹死,66名登陆。登陆的船员中,54名被台湾排湾族原住民杀死,12名逃出,在凤山县(今高雄县凤山市)受到清政府保护。同年12月11日,又有琉球八重山岛民的两艘进贡船离开琉球开往中国,中途遇暴风,漂流海上。一艘下落不明,另一艘于12月28日漂到台湾,45名船员同样受到凤山县令保护。1872年2月,前后两批琉球难民57人,由台湾官员送到福州的琉球馆,7月平安回到那霸。同年4月,日本小田县民4人,也遇难漂到台湾,被台湾原住民抢夺衣物。值明治维新后国内情势不稳,日本欲以外事转移为内政问题,遂派兵三千六百名占领台湾南部,史称“牡丹社事件”。

琉球灭亡

1872年,日本宣布琉球群岛是日本的领土,不承认中国自1372年起对琉球的宗主国地位,宣布废除琉球国,设置琉球藩,册封琉球国王尚泰为藩王,正式侵占琉球。

1875年7月24日,日本明治政府派遣内务大丞松田道之赴琉球,强迫琉球国王停止向清朝朝贡礼仪,断绝与清朝的外交关系。 松田道之带来的日本政府的命令包括:

使用日本年号,废止琉球对清朝朝贡和庆贺清帝即位而派遣使者的惯例,同时也废除琉球国王更迭之际接受清朝册封的惯例,以及琉球今后与清朝的交涉概由日本外务省管辖处分,撤销在福州的琉球馆,贸易业务由日本领事馆管辖等。日本政府还命令琉球“藩王”入朝,研究政治厘革及兴建之法。

将琉球吞并进日本版图,强迫琉球和中国断绝关系。

日本政府派遣松田道之到琉球,是因为此时明治政府已经将琉球划归内务府管理。1875年的这份命令,直接背景是大久保利通向明治政府提出的关于琉球的建议。1874年,在北京签订完《北京专条》的大久保利通,回日本后便向明治政府提出“今通过与清国之谈判,彼承认我征藩地为义举,并出银两抚恤受害难民,虽似足以表明琉球属于我国版图之实迹,但仍难说两国分界业已判然”,为将来计,期望明治政府借机断绝琉球“与中国之关系,在那霸设置镇台分营”。

琉球国被迫终止与清朝的外交关系。1876年,记载琉球国历史的《中山世谱》、《球阳》的编撰也被迫停止。

1879年3月30日(清朝光绪5年、日本明治12年),日本将最后一位琉球国王尚泰和他的儿子尚典胁迫到东京,置琉球为冲绳县。琉球国灭亡。4月4日,日本在全国范围宣布设立冲绳县。

日本将这段历史称作“琉球处分”。

清政府交涉

当时清政府在西北,东北被俄国侵略,所以无暇顾及琉球问题。驻日公使建议:放弃琉球则伤害了琉球的感情,不放弃琉球则惹怒日本,多树一敌,不如拖延搁置问题。清政府采取了这个建议。

1879年3月30日,日本在首里城向琉球王代理今归仁王子命令交出政权并悍然宣布“废琉置县”,即是将日前改藩的琉球国改制为冲绳县,至此,琉球国正式灭亡。

1879年6月12日,美国前总统尤里西斯·格兰特及其随员扬格(J. R. Young)和美国驻华副领事毕德格(W. N. Pethick)在天津会晤中国政府代表李鸿章,李鸿章要求他就琉球问题进行调停。格兰特慷慨答应。在他的调停下,日本与中国就琉球问题展开磋商,日本方面提出让琉球国王在南山复国,清朝咨询琉球国王意见。国王说:南山土地贫瘠,无法生存。清政府拒绝了这个建议。

清日之间关于琉球问题的交涉1880年4月4日,李鸿章会见日本政府代表竹添进一,并出示了琉球三分方案,也即包括琉球本岛在内的中部各岛归还琉球,恢复琉球王国,将宫古及八重山以南各岛划归中国,将包括奄美大岛在内的五岛划归日本。李鸿章称,这是何如璋访问美国驻日公使平安时,由平安秘密出示的,是平安与格兰特协商决定的。7月30日(阴历六月二十四日),恭亲王等在奏折中也谈到:“臣等接何如璋报晤美国驻日使臣平安称:格兰特拟一办法,球地本分三岛,议将北岛归日本,中岛还琉球,南岛归中国,似此事了,亦两国有光。又称格兰特将大局说定,然后回国云云。”

由于清政府和日本政府对所有建议和交涉未能达成一致。琉球被日本占领已经成为事实,清朝最终未在与日本的谈判条约上签字,琉球问题被长期搁置。琉球国最终灭亡。

疆域

古琉球国位于散布在台湾岛东北和九州岛西南之间的琉球群岛上,总面积大约为3600平方公里,西侧是东中国海,东侧是太平洋。最大的岛屿是冲绳本岛,面积约1207.08平方公里。其次是奄美大岛,面积约712.38平方公里。1609年日本萨摩藩统治之后,琉球国承认了北方的奄美群岛为萨摩藩所有。

政治

政治架构

琉球的政治架构分为国王及王族、国相、寨社三个层次。国王之下为王族,分有王妃、世子、郡主、附宾(驸马的低一级称谓)、摄政(国王去世、而世子还没有得到古代中国中央政府的正式任命时代行国政)五种官称。

国相是一国的行政首脑,国相由国王任命。在琉球的历史当中,有很多从中国迁过去的人担任过这个职位。国相统辖的官员除了各个岛屿的“寨社”的长官和酋长外,还管辖国家机构中的官职,包括出使中国的“朝贡使”、“大夫琉球国官”、“长史官”和充当翻译的“译官”、负责海事的“通事”、“总管”,对内的“紫巾官”、“法司”、“司贡”之类的官员。需要注意的是,“长史”和“长史官”并不一样,长史和国相是国家的高级官员,而长史官是具体负责某某工作的官员。

寨社(按司),是琉球的地方行政单位,也是各个岛屿所固有的官职。这些寨社的长官或酋长都是世袭,也是琉球的大的贵族和地方势力,曾经参与过琉球国内的政变。其他官职有管理贸易、收税官员等。王弟、王叔、国相皆称“某地王子”。王子之下为各地按司,他们将手中兵权上交国王,聚居于首里,遥控其领地。按司再下为王舅、法司、紫巾官,称“某地亲方”。三品以下黄帽官称“某地亲云上”,无领地者称“某里之子亲云上”、“某筑登亲云上”。从六品至从七品为“某掟亲云上”。八品红帽官称“某里之子”或“某地里主”。九品称“筑登之”,不入流者称某子。

琉球国的最高行政区划为间切。王子、按司世袭领有采地(领地),该领地依其身份的不同被称为王子地头或按司地头,统称按司地头。亲方领有一间切的总地头,也另一部分亲方则领有一个村的胁地头。亲云上领有一个村的胁地头。一般士族的官员则没有自己的领地。

士族作为琉球国的贵族阶级,各自持有用汉语撰写的家谱,因此被称为“持系者”。相对于士族,平民则没有家谱,被称为“无系”。1873年,日本明治政府在琉球国设置藩厅以后,对琉球的人口进行调查,发现持系者占琉球总人口25%以上。实际在王府出任官职者仅占其中的一小部分,大部分士族既没有官职也没有俸禄。

王府行政机构

评定所

评定所,是王府管理国政的最高机关。摄政、三司官的办公场所被称为“御座”或“上御座”,表十五人的办公场所则被称为“下御座”。

摄政亦称国相,相当于中国的丞相和日本的摄政、关白,为琉球朝廷的最高官职。但与中国的丞相不同的是,摄政仅仅只是个虚职,管理国家的礼仪,往往没有实权。历史上只有菊隐、向象贤二人例外。摄政由王族(王子、按司)出任。

三司官又称法司,位居摄政之下,是琉球朝廷的最高级别实权官员,相当于中国的三公、三师。三司官共设有三人,由亲方中选举产生。拥有选举权者包括琉球的王族和上层士族共200余人。王族则只有选举权,没有被选举权。三人分别担当用地方、给地方、所带方三个职责,其位阶为亲方,正一品至从二品不等。

表十五人位于摄政、三司官之下,共由十五人组成,其人员为物奉行3人,其下次官级的吟味役3人;申口方长官4人,其下次官级的吟味役3人、日帐主取2人。表十五人负责讨论国政的重要议题,并将讨论结果上申于摄政和三司官。表十五人亦称十五人众或奉行众,相当于中国古代的六部、日本现代的国务大臣。

物奉行所

物奉行所包括用意方、给地方、所带方3个物奉行所,每个物奉行所各设有物奉行一人。每个物奉行在三司官的监督下管理各自的物奉行所。物奉行相当于今日中国的部长和日本的大臣,其下设有次官级吟味役。物奉行官阶为亲方(从二品),吟味役官阶为亲云上(正四品)。

用意方物奉行所是管理国有财产、保护山川的官厅,其下管辖有山奉行所、砂糖藏、用意藏、大台所、料理座、催促方各役所。给地方物奉行所是管理给予官府役人、旅费等事务的官厅。管辖船手藏、高所、勘定座、用物座、给地座、救助藏、道具当各役所。所带方物奉行所为管理租税、国库出纳等事务的官厅。下辖田地方、取纳座、座检者方、诸制方、米藏、仕上世座、宫古藏、钱藏、赋方、苏铁方、纸座、栌垂方、请地方各役所。

申口方

申口方指的是平等方、泊地头、双纸库理、锁之侧四个官厅。除平等方之外,其长官的官职名与官厅名相同。各长官之下设置吟味役、日帐主取。申口方的长官亦称耳目官,官阶为亲云上(正三品),位于物奉行之下。其下次官级为亲云上(正四品)。

平等方是司法(裁判所、警察署)以及负责管理首里土地、山林的官厅,亦称平等所。其长官称为平等之侧。另外,平等方亦负责警卫琉球王家陵墓玉陵。泊地头是负责管理琉球第二贸易港口泊村的户籍、民事、公安、消防、宗教、建设的官厅,其长官与官厅同名。管辖寺社座、大与座、总横目、泊村方、普请奉行所、锻冶奉行所、互奉行所、总与力各役所。双纸管理是负责知行、褒赏、工艺及宫中事务的官厅和长官名。管辖下库理、书信、纳殿、小细工奉行所、贝折奉行所、厩方各役所。锁之侧是执掌外交、文教等事务的官厅和长官名,下辖御系图座、久米村方、那霸里主所、国学、久米村明伦堂、首里三平等学校所、那霸四町学校所、泊村学校所、首里各村学校所、诸浦在番各役所。第二尚氏王朝的建立者尚圆在未即位时,曾出任锁之侧一职。

经济

明朝时期的琉球那霸港,15至16世纪东南亚最繁华的商港由于国土疆域狭小,琉球无法建立以农业为基础的经济,只能通过海外贸易来获得财富。琉球不仅与中国的宗藩关系从中国获得大量的物资供应,还发展成为锁国状态下中国的海上对外贸易“总代理”。琉球的船只往来那霸与福州之间,还北上日本、朝鲜,南下安南、吕宋、暹罗、亚齐、爪哇、马六甲等,遍布整个南洋群岛。琉球从这样的“转口贸易”中富裕起来。

琉球海外贸易的大宗货物是向中国出售日本的白银、漆器、刀剑、屏风和扇子,将中国出产的药材、瓷器、丝绸、铜钱转售到日本和朝鲜,并将东南亚、印度和阿拉伯半岛出产的犀牛角、苏木、香料、锡、糖、象牙、乳香、龙涎香销售到中国、日本、朝鲜三国。

琉球国对中国的朝贡贸易在康熙初年已经十分发达。带到中国的货物有金银罐、金银粉匣、金缸酒海、泥金彩画围屏、泥金扇、泥银扇、画扇、蕉布、苎布、红花、胡椒、苏木、腰刀、火刀、枪、盔甲、马、鞍、丝、绵、螺盘,额外增加的朝贡之物无定额。康熙十九年,琉球再次进贡,皇帝令免部分奢侈品。以后的朝贡中,只有马及熟硫磺、海螺壳、红铜等物。

李氏朝鲜通过琉球向南洋的转口贸易也有发展,从南洋进口药物、香料和珍珠、玳瑁、珊瑚等奢侈品。在琉球王国都城首里城(朝鲜称为海浦)出现了专门航行到朝鲜的琉球贸易船。琉球与朝鲜的关系在政治和经济方面都有发展,但经济的作用大于政治作用,因为他们同属于明朝的藩属。

琉球与东南亚的经济关系是互补的作用。16世纪,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势力已经进入东南亚,他们的产品通过琉球的中转站卖到朝鲜,日本,获得了丰厚的利润。但是16世纪末至17世纪,随着西方国家与中国建立直接的贸易联系,以及萨摩侵占,琉球的转口贸易地位趋于衰落。

关于琉球国的货币,琉球史书上没有专门记载。然而根据中国方面的相关史料,亦能推知琉球钱币的使用状况。早期,琉球国没有自己铸造的钱币,使用“海巴”作为通货。根据《明实录》记载,1413年,明成祖曾赐予琉球国中山王尚思绍、南山王汪应祖宝钞及“永乐通宝”钱;1425年册封尚巴志之际,明宣宗又赐予琉球铜钱。此后,琉球开始使用明朝铸造的铜钱作为通货。1459年,因明朝所赐铜钱在志鲁布里之乱中烧毁无存,尚泰久王又向明朝请赐铜钱。到了1534年陈侃出使琉球时,看到琉球国中使用日本所铸的铜钱。而到了徐葆光出使琉球的时候,发现其国中通行日本的宽永通宝,而明朝初年所铸的“洪武通宝”钱依旧在琉球使用。

事实上,琉球除了使用中国和日本所铸的铜钱外,也曾发行过一些自己铸造的铜钱。李鼎元、齐鲲在出使琉球时,都曾见到过琉球自己铸造的铜钱。在如今的古钱市场上,依旧可以看到一些琉球国自己铸造的铜钱,例如尚泰久王所铸的“大世通宝”、尚德王所铸的“世高通宝”、尚圆王铸造的“金圆世宝”以及尚真王的“中山通宝”。此外,还有一些日本所铸造的、只在琉球发行的铜钱。例如在日本文久年间,萨摩藩曾以救济琉球的名义,在琉球国发行萨摩铸造的“琉球通宝”。

人文

文化

由于琉球国文化基本是由本地原住民民俗发展起来的,所以其民间文化具有极其浓郁的神道色彩。王宫乐队编写了大量歌颂阿摩美久神女神迹的歌谣,当然,也编写了为了迎接中国册封使节的迎宾礼乐。

与明朝建立朝贡关系后,由于中国作为宗主国对琉球国的巨大影响,琉球人的生活习惯和中国有颇多相似之处:他们喜欢吃炒菜,大油而多动物内脏;在府邸门前放置石狮子镇宅;琉球国贵族均喜欢穿着明帝国贵族样式的服装。但是琉球国毕竟有悠久的历史,他们有自己的文化传统。琉球语与日语同属阿尔泰语系,是古日语杂糅南岛语发音的语言,与中国完全不能相通。因此,琉球官方文书是琉球文(汉字结合日文假名),而账本债条等商用语言则多为日语,至于琉球语本身则为琉球本土人及平民所使用的方言。

琉球人在独立发展中大量吸纳了外国建筑、制造、冶金、制糖方面的宝贵经验和元素,尤其是从中国偷学的制糖技术(中国对这一技术严格封锁,也从一个侧面应证了琉球国土并非中国领土。),使得琉球在贸易过程中获得了巨额暴利。

语言文字

跟东亚的其他国家一样,汉字为琉球国官方文字。在与中国、朝鲜、越南的外交往来中皆使用汉语。琉球人的石碑碑文以及士族的家谱,也使用汉语记载。与明清和日本交往,往往通事一职非常重要。在明清时代,琉球国不断向南京和北京的国子监以及福州的琉球馆派遣留学生学习语言。根据对留存下来的琉球人使用的官话课本的研究显示,琉球人所学习的官话在语音上受到了闽语,尤其是福州话的影响,严格地说是“福州的官话”。早期,琉球国在外交场合和官方文书上皆使用汉语。除了汉字之外,琉球亦拥有自创的字,即所谓的“球字”。

琉球国王致日本萨摩藩的国书1609年萨摩入侵琉球以后,琉球国内的公文书(评定所文书)开始改用候文(日语的文言文)撰写,对日本的外交文书则亦使用候文。在清朝册封尚敬王的使者徐葆光所著的《中山传信录》中,提到琉球国有一种与中国不同的字母——伊鲁花。琉球人使用夹杂有少量汉字的“伊鲁花”作为官方公文书,用以发布政令。徐葆光认为,伊鲁花可能是“日本字母”(假名),或者是汉字简化的切音标记。然而,根据现存的琉球公文书可知,徐葆光所说的“伊鲁花”即为日语的片假名,而其公文书的文体则是日本语的候文。虽然在萨摩入侵之后琉球国内使用候文发布政令,但琉球王府对外文书都是使用汉语文言文书写的(除对日本外)。第二尚氏王朝末期琉球王府与西方国家所签订的通商条约,亦都是使用汉语书写。琉球国内通用的语言则为琉球语。琉球语与日语有一定的近似关系,多数学者认为属阿尔泰语系,并构造了日本语系来包含之;但语言学界亦有另一个意见,认为琉球语和南岛语系诸语更为接近。

人文风化

琉球人同周边的民族,如日本的大和族、朝鲜王国的朝鲜族、中国台湾的原住诸民族及汉族等都有着很大的区别,形成独特的文化。

琉球种族与文化的起源有很多说法,比较常见的看法认为,与日本绳纹时代属于相同文化的人种在公元前10世纪到前3世纪之间,从中国中南部沿海地区来到包括琉球群岛在内的日本西南部地区,并从西向东扩散。也有说法认为,古琉球文化属于百越文化的一部分。另一种常见的说法是上古时代的琉球居民来自印度尼西亚或澳大利亚,属于马来人。具体来自哪个地区尚有争议。

汉字为琉球国官方文字,语言则为琉球语。琉球语与日语有一定的近似关系。与明清和日本交往,往往通事一职非常重要。
在明清时代,琉球国不断向南京和北京的国子监以及福州的琉球馆派遣留学生学习中国的语言。根据对留存下来的琉球人使用的官话课本的研究显示,琉球人所学习的官话在语音上受到了闽语尤其是福州话的影响,严格地说是“福州的官话”。

琉球宫廷音乐琉球文化为当地人经年累月独自发展,并吸收部分日本和中国等国家文化而成的文化。琉球国宝是与三弦类似的三味线。琉球国技空手道又称“唐手”源于中国武术。传统的琉球舞和戏剧与日本的舞蹈和戏剧不同,有闽南文化和马来文化的特色。琉球的工艺美术比较发达,主要的特色工艺品有“壶屋烧”陶器、漆器用具和家具、红型、蕉叶布。琉球人喜欢在屋顶放置石狮子像,在交通要道的路口放置“石敢当”。

饮食方面

琉球人喜欢喝一种名叫“泡盛”的白酒,并在酒内泡入青蛇。琉球人吃油多的菜肴,如炖猪腿、醋拌猪耳朵、酱油猪蹄、苦瓜炒肉等中国式食物。

文化交流

琉球与中国的大规模文化交流始于明朝。明朝允许琉球与泉州互市,史书记载琉球的察度王已向中国朝贡。

琉球人崇尚汉学。1393年(明太祖洪武26年),琉球学生开始到北京国子监学习,清代时特设琉球学馆于国子监内,作为琉球学生读书和生活的居所。明代有多次派出的“册封使”乘御冠船(船头似冠形)从中国到达琉球。中国使节带去的乐舞,戏曲如《姜诗》、《王祥》、《风筝记》、《昭君和番》等,见明姚旅《露书》及《琉球人座乐并跃图》,《和番》、《借衣靴》和其他音乐舞蹈节目。琉球人则为迎接中国使节而准备大型乐舞《御冠船踊》。琉球的歌舞有如《团扇曲》(六童舞)、《笠舞曲》(四童舞)、《兰花曲》(三童舞),总名为《太平歌》。其中《老人舞》、《团扇舞》、《笠舞》一直保存至今。当时所演戏曲《鹤、龟二儿复父仇》,而今仍在上演,名为《二童敌讨》。宗教上琉球亦祀关圣、观音、土地诸神。

琉球国冠婚丧祭都遵循明朝和后来的中国朝代的典礼。他们在生活中席地而坐,设具别食,相沿已久,也是从中国的古代的经典中学到的礼节。

琉球学馆原址,位于北京国子监内当时前往中国的琉球人很多,有使臣、留学生、水手和商人等,而人数最多的是留学生。一部分留学生是王室亲族和大臣子弟,即“官生”,入京都国子监读书,称“唐监生”。另一部分在福州学习,称“勤学人”,他们多数是久米村(即唐营,中国人聚居的村落)人。勤学人在福州学习面很广,有儒学、天文、地理、医学、音乐、绘画等;学习技艺的有冶炼、造船、铸钱、烧瓷、烧墨、制茶、制糖、制伞等。

因为琉球与中国的特殊关系的缘故,所以琉球国内建有文庙,用来祭祀孔子和学习他的理论著作。文庙在久米村泉崎桥北,创始于康熙12年。庙中制度俎豆礼仪都按照《会典》(一本明朝和清朝记录和藩属关系资料的书籍)。琉球本土原来没有教育机构,通过向中国派遣留学生来培养人才。

1719年(清圣祖康熙58年),琉球国在文庙的南边建起了明伦堂,成为府学(市级别的学校)。从中国人聚居的久米村即唐营,挑选一名任通事官职的人来担当府学讲解师,每月按一定的时间和课时讲读“圣谕衍义”(就是儒家的著作)。每个月的三、六、九日,还要请紫巾大夫到讲堂讲学,对学生解释中国朝贡典礼、考察学生的勤惰,以便选有才的人保举做官。

琉球国内的儒教教学从八岁开始,学校安排“通事中”一人为训诂师,教授他们学习。

1798年(清仁宗嘉庆3年),琉球王尚温建国学于王府北,又建乡学三所,国中子弟由乡学选入国学。琉球的教育体系开始确立。

科技

琉球的医学受到福建的影响。因琉球邻近福建,不少日本医师通过琉球前往福建学医,有些医师因风不顺停留在了琉球。如,日本越前的名医山崎二休(1554年-1631年)就担任了尚宁王的侍医。这些日本医师亦对琉球医学作出了一定贡献。

在琉球历史上亦曾涌现出一些著名的医学家,其中不少曾前往中国学习。1688年,琉球进贡使者魏士哲(高岭德明)在福州学习了治疗兔唇的方法并带回国中,为王孙尚益治疗了兔唇。1604年,中国的《本草纲目》传入琉球和日本。该书对琉球医学产生深远影响。但《本草纲目》中仍存在舛误,因此在1781年,吴继志(字子善)潜心收集琉球各地的植物绘制成图。他携带图和部分植物前往清朝的福建、京师等地,咨询了许多药工和药农,于1785年编成了医学著作《质问本草》并于清朝出版。该书后来传入日本,立即受到酷爱兰学和医学的萨摩藩藩主岛津重豪的赏识。1837年,《质问本草》在萨摩藩出版,并对日本医学有着深远影响。琉球国的御侍头吕继续(渡嘉敷亲云上通宽),曾于1817年和1824年间两度前往清朝的京师,师从于医学家张垣和张永清,并于1832年著成琉球食疗法的重要指导书《御膳本草》。

此外,根据《球阳》记载,1763年晏孟德赴清朝的闽学习口腔医术;郑明良(凑川亲云上)曾于1679年赴闽学习换骨相法;衡达勇(1749年)、从安次岭(1763年)、松开辉(1777年)、吕凤仪(1824年)、松景林(1828年)等人,曾先后前往福建省学习内科、外科医术。1848年到闽的进贡使团亦曾在福州学习防疫(天行痘痂)之法。

约在1787年左右,琉球士族安里周祥(项氏,人称飞安里)制作了一架飞行器,在那霸东南数公里处的津嘉山一带成功飞行。

宗教

琉球人的宗教信仰包括琉球神道、佛教和道教,后亦有人尊崇基督教。

琉球神道是琉球人固有的宗教信仰,包括祖先崇拜、御岳信仰、来访神信仰、龙宫信仰、东方信仰和妹神信仰。根据琉球神道的说法,龙宫在大海的彼岸,是大地丰饶与生命的根源。人死后,其灵魂将渡至龙宫,成为其肉亲的守护神。守护神定期回到其生前的居住地,祈祷人间的丰饶与平安。因此像中国人一样,琉球人亦对逝去的祖先十分尊敬,设牌位以祭之。琉球人对天然的山川、泉水、森林格外崇敬,是为御岳信仰。琉球人对御岳的信仰,同福建人和古代日本对土地神(惠比须神)的信仰相似。

琉球人尊敬女性,亦信仰妹神,祭司和巫师只能由女性当任,称为祝女和民间灵媒师。因此早期祝女的势力很大,甚至威胁到国王的统治地位。尚真王即位后,实行“祭政一致”政策,对祝女制度进行了改革,将祝女置于国王的统治之下。

在第二尚氏王朝时期,首里城设有闻得大君御殿、首里殿内、真壁殿内、仪保殿内,被称为“一本社三末社”。闻得大君御殿位于首里汀良次町,支配全国各地末社的祝女殿内。

闻得大君为王国高级神女三十三君之首,是由国王任命的最高级神女,其宗教地位位居国王之下。闻得大君由前王妃等王族女性中选出并就职。闻得大君是御殿的神体,仕“御加那志御前”、“御火钵之御前”、“金之美御加那志御前”,为国家安泰、海路安全、五谷丰登等祈祷。

琉球人亦信仰道教。关于琉球人何时开始尊崇道教,历史上没有明文记载。徐葆光是1719年册封尚敬王的清朝官员,其所著的《中山传信录》中记载琉球人有祭灶、祭祖、扫墓的习俗,证明在18世纪之前琉球人已开始信仰道教。清朝的册封使张学礼则称在琉球国存在有三清殿。在后来,由于与中国交往日益频繁,受中国福建一带水手的影响,道教与琉球的一些民间信仰相结合,在妇女之间广泛传播。诸如对福州地区的拿公、拿婆、临水夫人、陈尚书,以及漳、泉地区的苏臣等航海神的信仰,相继被福建水手带到了琉球。琉球人的妈祖信仰则是由明朝初年的闽人三十六姓带到琉球的。琉球国共有上下两座天妃宫。其中,上天妃宫在久米村,下天妃宫在那霸港的天使馆附近。琉球的道教神蔡姑婆,亦受到琉球人的尊崇。

1622年,琉球历史上的第一位传教士乘坐“南蛮船”来到八重山,在当地进行传教。由于当时日本江户幕府实行禁教政策,作为附庸国的琉球不得不下令禁教,要求琉球民众对传播和信仰基督教的人进行检举揭发。这一禁教行动一直持续到了19世纪中叶。1844年,法国传教士科主教乘坐法国海军的军舰来到琉球,要求自由传教。在军舰的压力下,尚育王被迫同意了传教的要求。1846年,另一位匈牙利籍的传教士伯德令乘坐英国军舰来到琉球。在琉球王府的许可下,在护国寺居住并进行传教。伯德令在琉球期间学会了琉球语,使用琉球语翻译了新约的福音书,后来于香港出版。这为基督教在琉球的传播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法律

琉球早期的律法也比较简单,许多刑罚还是沿用琉球传统的习惯代替法律。根据中国各位册封使的描述,可略知一二。

琉球国刑罚的传统习惯分有死刑、轻刑两种。其中死刑有凌迟、斩首、枪刺三种刑罚。琉球的凌迟之刑用于处决犯有谋反罪的人;枪刺之刑则是将犯人捆在十字架型的木桩上,用枪刺其心脏致死,然后枭首示众直到木桩倒掉为止。轻刑分为流、曝日(罚在正午时分晒太阳)、夹、枷、笞。

在琉球传统刑罚中,犯通奸罪者男女一同处死。在第二尚氏王朝初期,对盗窃罪处罚十分严厉而且非常残酷,先剖开腹腔,然后割去鼻子、砍去双脚将窃贼杀死。到了中期,对盗窃罪的惩罚才有所减轻,依据犯人犯罪次数,分别改为笞刑、夹、曝日,甚至流刑或斩刑。

琉球民风淳朴,因此律法较为简单,“国中不设厅,无听讼之所”,每当遇到犯罪之事即报知法司,由法司裁夺其罪,即使是官长的亲属亦依法论罪,不留情面。犯死罪者往往都选择切腹自杀而不是被处死。

由于这种律法会产生“事同刑异,轻重不均,难以剖决”的现象,因此在1775年,尚穆王命令马国器、向天迪、马克义、蔡世昌等人编撰《琉球科律》,于1786年编写完成并正式颁行。尚灏王在位时,又编纂了刑典《新集科律》。

军事与外交

外交

琉球国受明朝、清朝的册封,属于明清的藩属。 同时琉球国亦向日本的萨摩藩、江户幕府朝贡。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琉球与朝鲜的贸易关系也非常频繁,仅次于中国,日本。除此以外,琉球还与周边国家如暹罗(泰国)、土耳其、巴基斯坦、马来西亚、爪哇国、苏门答腊、马六甲、占城、越南、吕宋等国进行外交和贸易交往,琉球国与暹罗国、爪哇国进行过官方文书“咨”的交往。在近代,1860年以后,琉球与美国和英国有过官方接触,并签署一系列开放口岸的条约。

与中国

元世祖登基之后,派遣使者赍诏书去晓谕琉球,但是因为路途遥远,风险很大,所以这次的行动没有成功。

琉球按司察度于1372年(明洪武5年)向明朝皇帝朝贡,受册封为中山王,改流求国号曰琉球。至于国中官守之职名,人员之进退,号令之出入,服制之法度,都由琉球自己管理,明政府概不干涉。

从1372年以后,琉球国一直使用明朝和清朝的年号,奉行明清正朔。直至清光绪5年(1879年),日本强行“废球置县”为止,琉球国的官方文书、与英法荷订立的外交条约、正史等,都是用汉文写的。其国都首里城的宫殿,都不是坐北朝南,而是面向西方,表示其归慕中国之意。琉球人也与日本人做生意,但每逢中国册封使到琉,必禁用假名、和歌、宽永通宝(日币),改穿唐服。

明史对琉球的历史记载最详实。1372年(明朝洪武5年、日本文中元年)正月,明太祖命行人杨载以“即位建元诏”:

“朕为臣民推戴,即位皇帝,定有天下之号曰大明,建元洪武。是用遣使外夷,播告朕意,使者所至,蛮夷酋长称臣入贡。惟尔琉球,在明朝东南,远据海外,未及报知。兹特遣使往谕,尔其知之。”

明朝以皇帝诏书形式正式告知琉球列岛上的国家,位于中部的中山国王察度遣弟泰期等随载入朝,贡方物。朱元璋回赐当时明朝实行的历法《大统历》及文绮、纱罗。此后琉球几乎每年都来朝贡。1392年(明洪武25年、日本明德3年),三国向明派遣了留学生。明为了使留学生能够安心学习,对他们的生活给予关怀,分季节给他们衣服和住的帷幄等等东西。当时琉球向明朝派遣留学生达到了空前的地步。

琉球人随朝贡使团前往明朝,所带的货物往往会因为没有报关而被负责海关的官员查没,造成很大损失。1436年(明朝正统元年、日本永享8年),琉球使者称所携货物都被官方的管理机构贪污了,希望皇帝能够解决这些问题。明朝皇帝令有关部门按照市场价格给了他们很高的费用,算作收购。

在琉球遇到海啸、暴雨、以及台风的侵袭后,明朝政府除了给来朝贡的使团很多的援助物资外,还要求琉球朝贡期延长至十年一贡,以便休养生息,但琉球为了能和明朝继续贸易,以便国内经济的恢复,还是坚持一年一贡或隔年一贡。

琉球在与明朝的交往中,吸收了明朝的先进技术和文化,在文明上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他们有了自己的独特的音乐,崇尚佛教,在岛上修建了崇元寺。宫殿和民房的建筑是带有海岛风格的明朝古代建筑模式。

公元1522年—1566年(明朝嘉靖年间、日本战国时代后期),倭寇猖獗,在明朝东南沿海侵扰。琉球王协助明朝破倭,不时向明朝提供倭寇的动向,琉球王世子尚元还对从浙江败还抵琉球境的倭寇,“遣兵邀击,大歼之,获明朝被掠者六人”送还明朝政府。受到皇帝的嘉奖。

1609年(明朝万历37年、日本庆长14年),日本侵入琉球,大掠各地的宝物并俘虏国王,当时琉球王侍从写的《喜安日记》记载:“有如家家日记,代代文书,七珍万宝,尽失无遗”。萨军将琉球王尚宁等百余人俘至鹿儿岛,达三年五个月,逼迫尚宁王屈辱地承认向其“进贡”。同时还强行割占琉球北部五岛,给琉球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但即便如此,也尚未改变中琉关系。明朝礼部官员“乃定十年一贡之例”,但国王还是每年都遣使朝贡。其年,日本有进攻鸡笼山(台湾古地名)的计划,间接还要侵扰福建,尚宁派遣使者告诉明朝政府,皇帝诏海上警备。

明朝衰败之后,琉球国还是朝贡不绝,直到南明唐王立于福建,还继续遣使朝贡。明史赞扬琉球国:“虔事天朝,为外籓最。”

琉球曾经协助明朝剿灭倭寇。琉球与明朝非常的关系和密切的交往,使得在明朝实行海禁之后还能通过琉球这扇窗口了解日本和东南亚海上国家的一些事情,增进了明朝对外界的了解。

由于琉球的国土狭小,人口少,物资匮乏,所以军事上没有长足的进步,但有一定的常备军,即王宫卫队,这些军队保持了很高的战斗力,对保护琉球和参与明朝剿灭倭寇的战斗中作出了贡献。但由于军队的数量少,没有抵挡住日本的入侵,国王被掳。

琉球国王形容与明朝的关系是“父子之国”,但实质是琉球的每次的朝贡都是在明朝当时薄来厚往的“天朝观念”中进行的。所以琉球在与明朝的朝贡形式的贸易中获得了巨大的利益,而所得物资销往日本、朝鲜、东南亚等国家,是琉球成为东海之上一个必不可少的贸易中转站。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当时的日本和明朝的关系恶化,明朝的倭禁很严,禁止和日本人贸易,但日本人的奇缺物资还是通过当时的朝鲜和东海之上的贸易王国琉球那里得到及时的补充,琉球也在与明朝交往的国家中形成了重要的一环。

1646年(清朝顺治3年、日本正保2年),琉球国王尚贤遣使金应元到清朝请求册封。因为当时清朝战乱未平,所以长时期滞留在福建省。福建平定后,琉球使者通过清朝的将领来到了北京。礼部官员认为,明朝赐给琉球王的印和官方文书都没有缴回,不宜封赐,所以第一次请封没有成功。

翌年,清政府赠给使者衣物和布帛等东西,让他们回到了琉球。1655年(清朝顺治10年、日本明历元年),琉球遣使前往清朝朝贡。第二年,再遣贡使,并且缴换了明朝敕印,请求封号。顺治皇帝颁布了《敕琉球诏》,在诏书中,清朝皇帝向琉球国王约定贡期,为二年一贡,进贡人数不得逾一百五十名,许正副使二员、从人十五名入京,其他随从人员要在闵南地区待命。这个诏书既对琉球作为清朝藩属的肯定,也规定了向新的清朝王朝朝贡的级别和时间。但由于当时海上风浪很大,敕封的清朝使者没有出海。

1661年(清朝康熙元年、日本寛文元年),康熙帝也向琉球颁布了新的《敕琉球诏》。原来派去而没有去成的使者拿着两道诏书到了琉球,完成了册封典礼。

琉球在康熙时期多次朝贡,但由于贡使在海上遭遇风浪,贡物损失很严重,所以琉球会在第二次朝贡的时候将上一次丢失的数目补足,但康熙皇帝不允许。琉球在向清朝朝贡的时候,总是进贡很珍贵的奢侈品,康熙皇帝对使者说:“所进玛瑙、乌木、降香、木香、象牙、锡速香、丁香、檀香、黄熟香等,皆非土产,免其入贡。其琉璜留福建督抚收贮。馀所贡物,令督抚差解来京。”只允许以后进贡土特产,但琉球的本意,第一是恭顺使然,第二就是在朝贡贸易中获得更多的利润。当时海上不是很平静,所以册封使者往往不愿远去琉球,所以会让琉球请封使者自己将册封的诏书和印信领回去,但使者非常希望能让册封使去琉球,结果皇帝允准了他们的要求。

琉球国王去世后,按照规定“琉球国凡王嗣位”,先要得到清朝政府的同意,让本国有威望的人和王公大臣共同出具联署证明材料。然后清朝政府派出正副使臣“奉敕往封”,赐琉球王继承者“驼钮镀金银印,乃称王。未封以前称世子,权国事。”1681年(清朝康熙21年、日本天和元年 ),康熙皇帝在接待琉球朝贡使时,赐御书“中山世土”额。这一年,琉球再次向清朝派遣留学生。以往清朝册封使去琉球国,会在海上因为海浪等风险,会迟到琉球,延误册封时间。琉球国请封使建议修改航道,从五虎门三昼夜到达国。这些使者希望能通过改变航道,提高效率,得到康熙皇帝准许。

琉球学生来清朝后,清朝皇帝往往命给予琉球留学生以“都通事”(官职称呼)这个级别的待遇,每天的伙食非常丰富,四季会发给他们袍褂、衫袴、鞾帽、被褥等,一应俱全,连从琉球来陪侍的从人也会对他们照顾。留学生如果在清朝病故,皇帝会“赐银百两,交礼官择近京地葬之,并以二百两赡恤其家。”1724年(清朝雍正二年、日本享保9年),皇帝在接见由琉球王舅组成的请封使团的时候,御书“辑瑞球阳”额赐给琉球王,还赠送皇室的一些珍贵玉器和金币等礼物。乾隆三年,御书“永祚瀛堧”额赐给琉球王,并且要求琉球不必专程来清朝答谢。乾隆四十九年,御书“海邦济美”额赐给琉球王,并赠送玉、磁、缎匹诸物。1798年(清朝嘉庆3年、日本宽政10年),赐御书“海表恭籓”额赠送。

琉球国有许多商船、渔船因为海风等原因吹到清朝境内,清朝政府往往赠送丰厚的物资后将其遣返,遇难者还会按照规定给予抚恤。雍正八年,琉球的二号贡船在到达东海海面后遭风漂至台湾,触礁,正贡船亦同时漂没,福州将军玉德等奏报皇帝。皇帝命令搭救官伴、水梢人等,照常例加倍给赏,贡物不用再另外派人进贡了。对于遭海风侵袭在清朝避风的琉球商船,清朝方面会命令按人数日给盐菜口粮,等到回国之日另给行粮一月。

除了宗藩关系外,清史稿对琉球国与清朝频繁的交往做了一个总结:“琉球国小而贫,逼近日本,惟恃清朝为声援。又贡舟许鬻贩各货,免征关税,举国恃以为生,其赀本多贷诸日本。国中行使皆日本宽永钱;所贩各货,运日本者十常八九。其数数贡清朝,非惟恭顺,亦其国势然也。”非常的准确,也显示了琉球的外交灵活性和明智性。

与日本

平安时代的史书“续日本纪”里有琉球的历史记载。714-715年(唐朝开元2-3年、日本和铜7-灵龟元年)“十二月戊午。少初位下太朝臣远建治等、率南嶋奄美信覚及球美等嶋人五十二人。至自南嶋。”“霊亀元年春正月甲申朔。天皇御大极殿受朝。皇太子始加礼服拝朝。陆奥出羽虾夷并南嶋奄美。夜久(屋久岛)。度感(德之岛)。信覚(石垣岛)。球美(久米岛)等来朝。”720年(唐朝开元8年、日本养老四年)“十一月丙辰。南嶋人二百卅二人。授位各有差。”

以后,大和朝廷的遣唐使船不时利用了难波(大阪)-筑紫(福冈)-多鸟(种子)-夜久(屋久)-吐火罗(宝)-奄美-度感(徳之)-阿児奈波(冲縄)-球美(久米)-信覚(石垣) 的航路。

16世纪,由于日本和明朝的关系恶化,国内奢侈用品等需多供少,只得通过南方的萨摩藩与琉球进行贸易,从东南亚运回海产品和一些奢侈用品,又从琉球与明朝的贸易当中获得所需要的紧缺物资,也使琉球的经济发展增速。日本的萨摩藩于1609年(明朝万历37年、日本庆长14年),入侵琉球,俘虏了琉球王,同时侵占了琉球群岛北部的奄美群岛。

以后,琉球国王每逢琉球国王及江户将军交代之际,向江户派谢恩使、庆贺使(一共18次)朝贡,服从了江户政权(江戸上り(edo-nobori))。

总之,政治方面虽然琉球国向日本萨摩藩和江户幕府派使者朝贡,政治上的来往还是有限的。琉球与日本的关系主要在于经济方面。

从另一方面讲,琉球与萨摩藩的交往还不是正式的官方交往,琉球与萨摩藩的交往仅仅保留在军事和经济层面上。琉球也把日本视为相对清朝而言的“夷”,是处于平等地位的两个国家。当日本定下侵略朝鲜,攻入清朝的军事政策后,琉球处在两大强国之间,必然会因为倾向问题而受到另一方的侵略。琉球直到明亡之后与日本的关系还局限于经济方面。政治方面,琉球国曾经向日本萨摩藩和江户幕府派使者朝贡。

军事

关于早期琉球的军事防御体系,在史料中没有任何记载。尚真王时代,琉球王府的统治开始走向中央集权化。1522年,尚真王颁行刀狩令,没收全国了的兵器,将统治各地的按司迁到首里城居住。此后经过1554年尚清王的改革,确立了琉球的军事体系。

琉球是一个非武装国家,没有设立正规的军队。而根据“库理ヒキ制度”,琉球王府在冲绳本岛中南部一带,设立有名叫“ヒキ”的王府卫队和名叫“间切军”的民间军事组织。

“ヒキ”卫队在民间俗称“首里亲军”(しよりおやいくさ),是由琉球王府直接管辖的卫队。每个“ヒキ”卫队共二十余人,由势头亲云上一名担任队长,筑殿亲云上一名担任副队长,其他成员都由家来赤头(城的平役人)充当。琉球总共有十二支“ヒキ”卫队,分为丑日班、酉日班和巳日班三组,每组四支队伍,按照固定的日期轮班。“ヒキ”卫队的三个班组,分别隶属于名叫“库理”(こおり)的三个机构管辖。其中丑日班由某“库理”(史失其名)统辖,酉日班由“南库理”统辖,巳日班由“北库理”统辖。这三个库理分别由三名法司管理,而法司的直接上司便是琉球国王。

三组卫队轮流守卫首里城、那霸港北岸一带、那霸港南岸至丰见城一带。而那霸港南岸至丰见城一带,也由南部各间切组织的民兵“间切军”协助守卫。“ヒキ”卫队和“间切军”的总人数大约在数千人左右。此外,琉球于1554年在那霸港的南岸和北岸分别建造了屋良座森城和三重城这两座炮台,凭借天险拱卫著那霸港,避免该港遭受倭寇的入侵。

琉球王府还在今归仁城设置北山监守一职,统辖数百人的卫队,负责守卫冲绳本岛的北部。

琉球的军事组织基本是用来维持治安和防御倭寇的。除了尚清王、尚元王时代曾动用这些军事组织远征奄美大岛之外,琉球没有对外用兵过。琉球的军事装备较差,1609年萨摩入侵琉球之后,萨摩藩清点琉球的武器,竟然发现琉球只有五百张弓、三百挺枪、三百领甲胄以及若干刀、矛。

琉球王国世系

舜天王朝 1187-1259

舜天 1187-1237

舜马顺熙 1238-1248

义本 1249-1259

英祖王朝 1260-1349

英祖 1260-1299

大成 1300-1308

英慈 1309-1313

玉成 1314-1336

西威 1337-1349

察度王朝 1350-1405

察度 1350-1395

武宁 1396-1405明

第一尚氏王朝 1406-1469

尚思绍 1406-1421

尚巴志 1422-1439(琉球为明藩属)

尚忠 1440-1444

尚思达 1445-1449

尚金福 1450-1453

尚泰久(中山王)1454-1460

尚德(世高)1461-1469

第二尚氏王朝 1470-1879

尚圆(金丸王) 1470-1476

尚宣威 1477

尚真 1477-1526

尚清 1527-1555

尚元 1556-1572

尚永 1573-1588

尚宁 1589-1620

尚丰 1621-1640

尚贤 1641-1647

尚志 1648-1668清

尚贞 1669-1709

尚益 1710-1712 (琉球为清藩属)

尚敬 1713-1751

尚穆 1752-1794

尚温 1795-1802

尚成 1803

尚 1804-1834

尚育 1835-1847

尚泰 1848-1879

(1879年3月11日被日本武力吞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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