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0] 评论[0] 编辑

互联网金融协会

2014年4月29日,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报告指出,2013年我国宏观经济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金融机构实力进一步增强,金融体系整体稳健。不过报告也提到,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的风险有所积累,流动性风险管理难度加大,同业、表外、理财等业务潜在风险应予关注,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报告还首次写入了互联网金融,称央行将抓紧推进“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充分发挥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2016年3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上海正式成立,协会首批单位会员有四百多家。

目录

国内最早提出“互联网金融”概念的互联网金融专家谢平曾撰文指出,互联网金融模式有三个核心部分: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未来将主要体现为手机银行和P2P融资模式。

其中,互联网企业投入甚多的第三方支付已经纳入监管轨道。第三方支付需持牌经营,隶属央行管理;通过互联网销售各类金融产品,各大金融机构的对口监管单位也分别出台了网络销售的相关规定;唯有前述阿里小贷和P2P,还游离于监管之外。

“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课题已被国务院列为金融领域的19个重点研究课题之一。2013年12月初,央行下属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牵头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其中除包括央行清算中心和征信中心外,还有18家商业银行、28家支付机构、10家P2P网贷平台,目的是引入行业自律监管。

“要想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还是得有正式的规范文件出来才可以,协会只能给出一个行业规范和标准。”一位大型P2P网贷公司总经理告诉记者。根据前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和银监会副调研员梁晓钟的分析文章,互联网金融的两大主要形式,一是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二是目前方兴未艾的P2P小额借贷促成系统。

相关数据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底,国内已涌现出1000多家P2P公司,较去年增长近5倍,放贷金额已经超过千亿元。门槛低、来钱快自然成为P2P网贷创办者们的一大动力。

互联网金融一直“求监管”的呼声有了回应。昨日,央行在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中,首次列出了互联网金融的5大监管原则,但自律仍是互联网金融未来的主旋律。

监管原则

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4月29日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对2013年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报告中以专题形式,特别谈及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监管,并提出,中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五大原则。

这份金融稳定报告指出,目前,互联网应用的大众化和金融服务的普惠功能提升已经呈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的大趋势,互联网金融创新有利于发展普惠金融,有旺盛的市场需求,应当给予积极支持,也应当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对一些新的业务要留有观察期,冷静地分析总结,一切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和促进创业增长的金融创新均应受到尊重和鼓励。

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属性和金融风险属性,把失误可能引发的风险控制在可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这需要坚持底线思维,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以创新为动力的这一新型金融服务业态在可持续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为此,互联网金融监管应遵循五大原则。

一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

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金融创新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目的,不能脱离金融监管、脱离服务实体经济抽象地谈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中的网络支付应始终坚持为电子商务发展服务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的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P2P和众筹融资要坚持平台功能,不得变相搞资金池,不得以互联网金融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

二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

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一切金融创新,均应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有利于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央行对流动性的调控,避免因某种金融业务创新导致金融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增加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也不能因此影响银行体系流动性转化,进而降低银行体系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能力。

三是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办各项业务,应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任何机构不得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承诺收益,误导消费者。开办任何业务,均应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出详细的制度安排。

四是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平竞争是保证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在线上开展线下的金融业务,必须遵守线下现有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守资本约束。不允许存在提前支取存款或提前终止服务而仍按原约定期限利率计息或收费标准收费等不合理的合同条款。任何竞争者均应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要求,不得利用任何方式诋毁其他竞争方。

五是要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

抓紧推进“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充分发挥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大型机构在建立行业标准、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社会公众等方面,应起到排头兵和模范引领作用。

获准成立

2014年4月29日,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报告指出,去年我国宏观经济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金融机构实力进一步增强,金融体系整体稳健。

不过报告也提到,部分行业、领域和地区的风险有所积累,流动性风险管理难度加大,同业、表外、理财等业务潜在风险应予关注,具有融资功能的非金融机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报告还首次写入了互联网金融,称央行将抓紧推进“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成立,充分发挥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正式成立

2016326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上海正式成立,协会首批单位会员有四百多家。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这是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行业自律是对行政监管的有益补充和有力支撑,也是创新监管的重要内容。

2015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经过半年多筹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挂牌成立。

刚当选协会会长的李东荣介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是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着制定互联网金融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促进从业机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建立行业自律惩戒机制等重要职责。协会首批单位会员包括银行、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也包括其他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征信服务机构、互联网企业、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等,基本覆盖了互联网金融的主流业态和新兴业态。

据介绍,由于指导意见赋予协会“制订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的职能,协会的相应自律规范在适当时机有望上升为行业标准。

潘功胜表示,行业自律有利于营造效率更高、方式更灵活的监管环境,提高监管的弹性和有效性,希望互联网金融协会抓紧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管理框架,动态开展风险监测和预警,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目前,协会已完成了网站系统、会员管理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启动了面向全行业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的规划研究,推动行业数据采集与信息共享。协会将配合人民银行具体承担互联网金融统计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开发和运行工作,目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一期)的建设已基本完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网络借贷行业风险监测预警情况报告。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文心雕龙    下一篇 火箭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