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独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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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独立董事又称外部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通俗地讲,即不在公司任职、不参与具体事务、没有公司股票,却能为公司出谋划策的人。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一般由四大类群体组成,第一类是高校专家系统占据主力;第二类是公司高管相互兼任独董;第三类会计师和律师等专业人士;而第四类便是官员。
中组部颁布18号文之后,“官员独董”备受关注。南都记者梳理统计粤东西北地区44家上市公司年报显示,137名独任董事中,11人拥有官员背景,除曾任科技部信息中心副主任赵一平今年年初已提出卸任康美药业的独董,其余10人仍是现任独董,但均是前任官员,退休已满三年,参照文件规定已具备任独董资格。年报显示:11名“官员独董”年薪均在2.8万-10万元之间,其中1人兼任三家公司独董。
2002年,独董制度被全面引入A股,旨在通过独立董事来维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管理层要求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但是部分上市公司的独董不仅欠缺独立性,沦为了只拿钱不做事的“花瓶”,甚至还出现了少数独董违法违规参与内幕交易的事件。如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博士生中国人民大学导师徐经长教授曾被披露是“最忙独董”,一人身兼6家上市公司独董;2013年5月下旬,原中信证券电力行业首席分析师、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独立董事杨治山涉嫌内幕交易被刑事拘留。
而退休官员任独董,则因缺少有效的监管和规则的隐蔽,则被诟病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让人唏嘘质疑不已。
1、高龄:最高达82岁
退休官员任独董的年龄大多集中在50岁以上,而中国石油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刘鸿儒,原中国证监会主席,其年龄则已达82岁。一位曾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专业人士表示,独立董事没有年龄限制,事实上,“他只要露面,对上市公司就是利好。”
2、 高薪:最高达87万
退休官员独董们的年薪,大部分人的年薪都集中在10万-20万左右,最少的有2.5万,而最高的则达到87万,即民生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王立华,他曾任证监会第七届、第八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证监会第三届、第四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
不过,也有一些独董报酬并未公布,内部人士表示,独董或外部监事领取的报酬会以多种方式体现,如车马费、津贴、补助等,由于监管部门对这部分报酬并没有硬性规定为是否发放、以何种形式发放等,所以在披露上也可能以不同的表现形式和费用体现。
3、多兼职
据不完全资料显示,原新疆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王友三,担任八一钢铁、金风科技、啤酒花和天富热电等四家新疆上市公司独董,是担任独董职位较多的前政府高官。
4、不乏问题企业
在退休官员担任独董的企业中,其中不乏问题企业,比如此前深陷“污染门”的紫金矿业,也有来自北京和省里的前领导干部。比如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原地矿部前总工程师、中国地质科学院院长陈毓川,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福建省资产评估中心原主任、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福建省财政厅副厅长林永经。福建省上杭县政界多位退休领导干部在紫金矿业任闲职,而且领着十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的年薪。比如紫金矿业监事会主席林水清此前为上杭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监事林新喜曾任上杭县纪委副书记、常委。
一位从事证券、资本市场的法律人士解释,上市公司聘请前任官员任独董主要包含两方面原因:一是离休官员在长期工作中积累大量经验,可以有效将经验“注入”公司;二是上市公司“借力”离休官员的影响及人脉资源。
据介绍,目前上市公司聘退休官员作为独董,有三类型:一是聘请当地行政官员。退休的当地官员虽然已经“手中无权”,但有一定人际关系与影响,可以给上市公司自身经营发展带来很多便利。二是行业监管部门的官员。如质检等部门,上市公司聘请如此身份的独董是希望可以在评估、检查环节得到便利;三是聘请一些中央部门的,如曾在证监会任职官员等。上市公司可以及时获取消息,便于自身发展。退休官员愿意到上市公司当独董,主要原因在于既可以发挥“余热”,又可以名正言顺获得“报酬”,一家上市公司内部人士说:“一些官员退休之后,再到上市企业担任独董,面子上也更好看。”
中组部2013年10月颁布18号文规定:现职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退出现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企业兼职;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退(离)休三年内可以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以外的企业兼任企业独立董事、独立监事或外部董事,兼职不得超过1个,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所兼任职务实行任期制的,连任不超过两届。
进入2014年,各类独董离职加速,而到了5月,官员独董辞职更是出现高潮,仅5月27日,就有信邦制药、贵绳股份、山东钢铁、天成控股等上市公司的7名独董辞职,其中,最受关注的是A股市值排名第一的中国石油。中国石油有3位独董曾是部级或副部级干部,包括原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局长李勇武、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崔俊慧和原中国证监会主席刘鸿儒。2014年5月,中国石油董事会换届,3位部长级独董全部卸任。
18号文件可谓史无前例的“严苛”,不光官员独董,在独董中占据极大比例的高校和行业协会领导,也纷纷从独董位上辞职。如教育部就要求北大、清华等直属高校的校级领导不得在企业中兼职,一些行业协会也参照执行,校长(院长)独董、会长独董由此大量辞职。
据《中国经济周刊》信息,从2013年10月19日至2014年6月7日,沪深两市共有268人主动请求辞去独董岗位,涉及约300家上市公司(注:有的是一人同时任职多家公司独董)。118名前官员主动辞任独董,占比44%。此外还有62位高校教师、32位行业协会领导主动辞任独董。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苏中兴副教授在接受《广州日报》采访时表示,企业是“理性经济人”,聘请退休官员担任独立董事原因可能在于“名人效应”,这种做法可以在短期内提高企业的社会关注度。当然“官员的声望和积累的人脉关系可能会对企业的发展有好处。甚至不排除因为政府在很多事情上审批权力过大,企业的运作成本也比较高,聘请退休官员担任独立董事可能有利于企业降低运营成本。”
业内人士则表示,高官退休后到企业就职,最易出现“权力磁场”和“权力期权”两种现象。所谓“权利磁场”,就是指虽然官员已经退休,但“余威”仍在,可以利用其固有背景和人脉网络,为企业牟利,向相关政府机构施压,权力如同“磁场”并未消失,严重干扰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而“权力期权”,就是官员在位期间“不谋其政”帮助企业并未收取费用,退休后任职该企业,作为一种变相的“回报”,相当于一种“预约受贿”。
此外,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则指出,“退休高官本来就享受着很高的待遇,再到企业虚挂职务,还拿着高薪,当然会引起社会的不满和诟病。”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应对退休官员在企业任职行为作三方面限制:一是对公司独立董事的待遇加以限制;二是严格规定退休官员不得去同行业任职;三是必须回避同一地域,以减少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包兴安在《证券日报》发表文章《退休高官当独董发挥“余热” 暖人还是烫人?》,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指出,要有对独董单独的考核评价制度,不宜将独董和其他董事按同一套模式考核评价;要改革独董薪酬由其任职的上市公司直接发放的做法,避免独董因经济利益对上市公司不能“实话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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