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米宣教会
1995年12月15日,公安部在给中组部、中宣部、高法院、高检院等10个部门《关于邪教组织活动的情况通报》(公政【1995】第691号)中明确“灵仙真佛宗”、“天父的儿女”、“达米宣教会”为邪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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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米宣教会”是由韩国人李长林于1988年创立的,最高机构为“达米宣教会世界总本部”。1992年初传入我国,活动一度涉及1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该组织以宣扬“末世论”为宗旨,宣称“1992年10月28日23时是‘世界末日’的开始,届时加入该组织的人将随复活的耶稣一起‘升天’,不信其说教的人将在而后的7年‘大劫难’中受苦,在1999年受到耶稣的审判”。自1992年以来,该组织频繁派人入境,发展成员,建立组织,非法印制、散发大量宣扬“末日论”的宣传品,并指使境内骨干煽动 、组织受蒙骗群众搞集体“升天”活动。仅在吉林省就建立聚会点60多处,发展骨干400余人,蒙骗群众4000余人。煽动、组织1200名受蒙骗群众变卖家产,离开家庭,放弃生产和学习,参加“升天”活动,甚至准备集体自杀,严重危害了当地的社会政治稳定和受蒙骗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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