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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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一般分为
(1)建设用地是生活场所、操作空间和工程的载体,不是直接利用土壤,与土壤肥力没有关系。
(2)可逆性差。农用地要变为建设用地较为容易,建设用地变为农用地却较为困难。
(3)土地利用价值高。可以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
(4)区域选择性强,在地域上选择性很强。
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包括建设用地的管理、定额、审批、和许可等几方面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和技术的综合手段,来配置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各用地单元的用地关系,保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基本需要,严格控制农业用地向非农业用地转变而采取的各项管理措施,是土地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中建设用地管理的主要工作是:
①研究编制各类建设用地的中长期用地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并监督实施;
②依法办理土地的征用、划拨,城镇国有土地的出让工作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监督管理;
③清查处理违法用地和违章用地;
④制定、完善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类规章制度;
⑤组织制定国家建设项目和乡镇用地定额指标的编制和实施。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一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来执行。
为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范围内占用土地的一般程序为:
①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
②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项目分别供地。
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取得方式:建设用地取得可以采取出让、租赁或划拨方式。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今年再减20万亩
人民日报2018年1月16日报道,记者从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国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5亿亩,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比例由45%上升到65%,5年来全国建设占用耕地1560万亩,补充耕地2259万亩,数量占补有余,质量总体稳定。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我国耕地质量总体不高,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只占耕地总面积的23.8%,现有耕地中不稳定耕地占有一定比例,新开垦耕地等级大多低于建设占用耕地,今后必须把提高资源供给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推动国土资源供给转型升级。
记者了解到,耕地保护新机制将于2018年加快落地。在管控性保护方面,努力做到“不占少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在连续4年减少的基础上,今年再减少20万亩,其中占用耕地规模也相应减少。在建设性保护方面,切实做到“补足补优”。大规模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今年建成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以上。在激励性保护方面,发挥好“利益调节”作用。强化地方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鼓励各地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对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民和村集体组织予以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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