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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军校同学会

1924年后在黄埔成立的陆军军官学校、中央军事政治学校、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及分校的学生;在大陆办的1至23期的中央军校学生;在台湾办的24期以后各期中央军校学生;冠以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各种训练班的学生,均为黄埔同学。理事会会长李运昌。同学会的综合刊物是《黄埔》杂志。

目录

黄埔军校同学会是由黄埔军校同学组成的爱国群众团体,是在邓小平先生等中央领导的亲切关怀下,经中共中央批准于1984年6月16日成立的。黄埔军校同学会自成立以来,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海内外广大黄埔同学发扬爱国革命的黄埔精神,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为海峡两岸之间的交流、往来,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黄埔军校同学会热诚欢迎新朋老友回祖国大陆参观访问,我们愿与台湾、港澳及海内外黄埔同学共同携手,为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和振兴中华作出新的贡献。黄埔军校同学会是团结、联络国内外黄埔同学的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国内外黄埔同学的纽带和桥梁。其宗旨为:“发扬黄埔精神,联系同学感情,促进祖国统一,致力振兴中华。”黄埔同学会的会员包括:1924年后在黄埔成立的陆军军官学校、中央军事政治学校、中央陆军军官学校及其分校的学生;在大陆办的1至23期的中央军校学生;在台湾办的24期以后各期中央军校学生;冠以中央陆军军官学校的各种训练班的学生。符合上述规定的黄埔同学,自愿申请,经理事会同意,均可为会员。首任会长徐向前,顾问聂荣臻。第二任会长侯镜如,第三任会长李默庵,第四任会长为李运昌。现任会长林上元。2010年2月,黄埔军校同学会旧址被改造成夜总会。[1]

宗旨任务

发扬黄埔精神,联络同学感情,促进祖国统一,致力振兴中华。黄埔军校同学会自成立以来,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海内外广大黄埔同学发扬爱国革命的黄埔精神,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为海峡两岸之间的交流、往来,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黄埔军校同学会热诚欢迎新朋老友回祖国大陆参观访问,我们愿与台湾、港澳及海内外黄埔同学共同携手,为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和振兴中华作出新的贡献。

组织章程

黄埔军校同学会章程(1993年11月13日通过)

 一、本会定名为黄埔军校同学会,英文译名为THE ALUMNI ASSOCIATION OF HUANGPU MILITARY ACADEMY,缩写为AAHMA,是黄埔军校同学组成的爱国群众团体。

 二、本会宗旨:发扬黄埔精神,联络同学感情,促进祖国统一,致力振兴中华。

 三、凡承认本章程的黄埔军校同学,经批准均可为本会会员。凡承认本章程的海外黄埔军校同学会、校友会或联谊团体,申请参加本会,经本会理事会批准,可吸收为本会团体会员。本会会员或团体会员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行为者,经批评教育无效,取消其会员或团体会员资格。

 四、本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顾问和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会,领导本会。理事会下设必要的办事机构。理事会议每年举行一次,讨论决定年度重大事宜,增补理事、顾问和副会长。理事会议闭会期间,由会长、副会长组成会长办公会议,主持本会会务。理事会根据会长办公会议提名,聘请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至3人,处理办事机构日常工作。

 五、会员代表会议每五年举行一次,审议会长办公会议工作报告,改选理事会,决定本会重大事项。代表以推荐和协商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六、理事会议和会员代表会议,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七、本会会址设在北京。

 八、本章程如需修订,由理事会决定。本章程解释权在理事会。

历任领导

黄埔军校同学会历任会领导名单

历任会长:

徐向前(一期) 1984--1988

侯镜如(一期) 1988--1994

李默庵(一期) 1995--2001

李运昌(四期) 2002--

历任顾问:

聂荣臻(教官) 许德珩(教官) 程子华(五期) 郭化若(四期) 阎揆要(一期)

胡立教(武汉军官训练团)

历任副会长:

郑洞国(一期) 宋希濂(一期) 程 元(十八期) 覃异之(二期) 郭汝瑰(五期)

赵子立(六期) 杨荫东(十六期) 莫文骅(五期) 张伯权(七期) 丁家骏(外语班)

林上元(十八期) 沈 策(六期) 黎 原(十一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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