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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CAST)是中国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由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地方科协组成,组织系统横向跨越绝大部分自然科学学科和大部分产业部门,是一个具有较大覆盖面的网络型组织体系。1958年9月,经党中央批准,全国科联和全国科普合并成立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协是党领导的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科协事业始终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名称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外文名称
CHINA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简称
中国科协、CAST
类别
中国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
主管部门
全国代表大会及其全国委员会
协会会址
北京
组成要素
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地方科协

目录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中国科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中国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是由中国科学社、中华自然科学社、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和东北自然科学研究会等4个科学团体共同发起,筹备召开中华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简称科代会)。

1950年8月,科代会在北京举行,决定成立“中华全国自然科学专门学会联合会”(简称全国科联)和“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简称全国科普),推举地质学家李四光为全国科联主席、林学家梁希为全国科普主席。这两个组织于1958年9月,在合并后举行了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协会”。在1980年3月举行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又将团体定名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科协现已发展成为拥有按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其相关科学的学科组建或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普及为宗旨的167个全国性学会,31个省级科协及广泛的地方、基层组织,430多万会员的科技团体。

全国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全国委员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领导机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国委员会召集。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其代表经全国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及有关方面民主协商、选举产生。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全国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决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和批准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选举产生全国委员会;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全国委员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

全国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审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决定授予荣誉职务;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发展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党中央为团结科技工作者,为新中国建设事业贡献力量,邀请科技界派代表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批准由中国科学社、中华自然科学社、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和东北自然科学研究会等4个科学团体共同发起,筹备召开中华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会议(简称科代会)。1949年7月,科代会筹备会议在北平召开,选出正式代表15人和候补代表2人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950年8月,科代会在北京举行,决定成立“中华全国自然科学专门学会联合会”(简称全国科联)和“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简称全国科普),推举地质学家李四光为全国科联主席、林学家梁希为全国科普主席。

1958年9月,经党中央批准,全国科联和全国科普合并,正式成立全国科技工作者的统一组织——中国科学技术协会。50年来,中国科协先后召开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李四光、周培源、钱学森、朱光亚曾分别担任第一、二、三、四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周光召为第五、六届全国委员会主席,韩启德为第七届全国委员会主席。1991年1月,全国政协七届十二次常委会议决定,恢复中国科协为全国政协组成单位。目前,中国科协是国家科教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和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第十一届全国政协有科协界委员44名。

协会宗旨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动员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主要任务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2、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代表大会(首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代表大会(首届)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4、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5、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6、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

7、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

8、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9、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10、兴办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组织状况

中国科协由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和地方科协组成。地方科协由同级学会和下一级科协及基层组织组成。组织系统横向跨越绝大部分自然科学学科和大部分产业部门,是一个具有较大覆盖面的网络型组织体系。

全国学会

目前,中国科协主管的全国学会共198个,其中中国科协团体会员有181个,包括理科学会42个、工科学会68个、农科学会15个、医科学会25个、科普和交叉学科学会31个。

地方科协

地方科协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市(地)科协和县科协,总计3141个,其中省级科协32个,副省级、省会城市科协32个,地市级科协381个,县级科协2696个。此外,还有大量科协基层组织,如乡镇科协(科普协会)3.1万多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9.4万多个、企业科协1.3万多个、街道科协近8400多个、高校科协550个。

科协机关

中国科协机关设有办公厅、计划财务部、组织人事部、调研宣传部、学会学术部、科学技术普及部、国际联络部、机关党委、离退办等九个部门,编制为178人。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共14个,包括:科学普及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馆、中国科技会堂、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中国科普研究所、中国科协发展研究中心等,共有事业编制2010个。

领导体制

中国科协属中直系统,由中央书记处直接领导,中央政治局一位领导同志代表中央分管科协工作,国务院一位领导同志分工联系科协工作,中央书记处每年听取科协工作汇报。中国科协实行全国代表大会(五年召开一次)、全国委员会(每年召开会议一次)、常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领导制度。常务委员会设置学术交流与学会发展专门委员会、科学技术普及专门委员会等14个专门委员会,协助审议需经常委会审定的重大事项。常务委员会下设书记处,书记处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主持中国科协的日常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厅

职能简介:负责组织协调、处理中国科协机关日常工作事务和有关重要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处理、秘书、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来信来访、信息等工作;负责中国科协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

计划财务部

职能简介:负责拟定中国科协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科协事业发展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布置编制下达年度经费预算计划;负责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有关学会等年度财务决算审核批复工作;负责与国家经济、计划、财政等部门的对口业务联系工作;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对中国科协有关经济、财务、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科协系统综合业务统计。

组织人事部

职能简介:指导科协系统组织建设工作;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组织表彰科技工作者;负责综合、协调科技工作者之家规划建设工作;按照中央人才协调小组的要求,统筹协调科协系统人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中国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规划、协调和指导科协系统专职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新闻发布会现场调研宣传部

职能简介:制定中国科协宣传工作规划,承担中国科协与党和国家宣传主管部门的联系工作,指导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的宣传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报告和讲话的起草;开展面向科技工作者状况的调查研究,指导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有关科技工作者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决策咨询和建言献策活动;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法调研以及修订工作;完成科协书记处交办的有关工作。

学会学术部

职能简介: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负责对中国科协所主管的全国性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综合性重点学术交流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有关学会的学术活动;负责有关学会学术类期刊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学会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科协以普及科技为己任科学技术普及部

内设机构:基层处、基础处、资源处、综合处。

职能简介:科学技术普及部是中国科协书记处领导下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和推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职能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和国家有关科普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科普工作规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负责拟定科协系统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总结、推广面向社会开展科普工作的经验;指导科协系统科技馆等科普设施、科普队伍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学会科普类期刊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中国科协常委会科学技术普及专门委员会、促进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专门委员会及中国科协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的办公室工作。

国际联络部

职能简介:负责拟定中国科协实施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与国外对口组织的联络工作;负责中国科协机关及直属单位外事工作的管理;为科协系统开展国际活动提供信息、资料,疏通渠道;审核外事活动项目;承办外事联系、申报、签证等工作;发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科技界及海外科学技术团体、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民间交往和联系。

职能简介:负责中国科协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

机关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职能简介:负责拟定中国科协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离退休干部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生活福利、医疗保健等服务工作;负责处理离退休干部的日常事务和来信来访工作;指导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科学技术普及专门委员会:促进国际合作专门委员会(促进与港澳台交流专门委员会)

促进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专门委员会

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专门委员会

青少年科学教育专门委员会

协会标识协会标识

决策咨询专门委员会

继续教育专门委员会

青年工作专门委员会

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

组织建设专门委员会

协会标识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标识图案为双面拓扑图形,造型富于变化,富有动感。舞动的丝带寓意中国科协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象征科协组织具有蓬勃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宣传推广科协标识,旨在通过大众传播给公众留下简明直观的深刻印象,并由此大幅度提升所代表组织的社会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力。

协会会徽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会徽由古天象仪、航天器、齿轮、麦穗、蛇杖以及中文和英文标出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名称组成。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会徽可在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议会场悬挂,在出版物上印制,也可作为徽章佩带。

领导机构

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全国委员会主席

韩启德

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邓中翰 卢锡城 冯长根 刘玠 李静海 沈岩 张勤 张桃林 陈章良 陈赛娟(女) 尚勇 赵沁平 秦大河 袁家军 唐启升 黄伯云 程东红(女) 谢克昌

协会章程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2011年5月29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动员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由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学会、协会、研究会简称学会)和地方科学技术协会组成。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由同级学会和下一级科学技术协会及基层组织组成。

第四条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工作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第五条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加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科学技术交流,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

第二章 任 务

第六条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第七条 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第八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第九条 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第十条 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

第十二条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

第十三条 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第十四条 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十五条 兴办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六条全国学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各级地方学会是同级地方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县级以上科学技术协会发展团体会员。基层组织发展个人会员。

第十七条 团体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团体会员的义务:遵守本章程,执行科学技术协会的决议和决定,开展符合章程规定的各项活动。

团体会员的权利:推选代表参加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参加科学技术协会的活动,对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并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 基层组织规定个人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四章 全国领导机构

第十九条 全国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全国委员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领导机构。

第二十条 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国委员会召集。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十一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其代表经全国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及有关方面民主协商,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 全国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审议和批准全国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制定和修改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全国委员会;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全国委员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二十四条 全国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

三、审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年度工作报告;

四、决定授予荣誉职务;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五条全国委员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领导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实施全国委员会确定的任务,批准全国委员会委员的变更或增补、团体会员的接纳或退出。

常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由主席召集,也可委托副主席召集。

第二十六条常务委员会下设书记处。书记处由第一书记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人选由主席提名,经常务委员会通过。书记处在常务委员会领导下主持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设置若干工作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协助审议需经常务委员会审定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聘请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顾问。

第五章 全国学会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所称全国学会是按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其相关科学的学科组建或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普及为宗旨的学术性、科普性社会团体。

第三十条 加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全国学会的基本条件:

一、承认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

二、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依法登记;

三、有学术带头人和相当数量的会员;

四、经常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及科普活动,编辑出版科学技术或科学普及刊物;

五、有健全的办事机构和经费来源。

第三十一条符合本章程第三十条规定的全国学会,向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提出申请,经常务委员会批准,即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三十二条全国学会接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领导,执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决议,承担并完成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委托的任务,选举代表参加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代表大会。

全国学会退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须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三条全国学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决定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和批准学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制定、修改会章,选举新的理事会。

第三十四条 全国学会办事机构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行政上受学会挂靠单位的领导。

第三十五条全国学会凡严重违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给予警告、限期整顿、除名等处罚。

第六章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

第三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地方组织。

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接受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

省级学会接受省级科学技术协会领导,业务上受相应的全国学会的指导。

第三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协会由省级学会和市(地)科学技术协会组成。

市(地)科学技术协会由同级学会和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组成。

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由同级学会和基层组织组成。

第三十九条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执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章程和决议,推选代表参加上级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

第四十条地方科学技术协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决定本地区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委员会。

第七章 基层组织

第四十一条科学技术工作者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等建立的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协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基层组织,接受地方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

乡镇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协会)联系指导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第四十二条 主要任务:

一、开展社会化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节约的消费模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组织和动员科学技术工作者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促进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社会风尚的形成与发展;

三、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推广,引导农民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科学技术活动,促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

五、反映基层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其生活和工作条件的改善。

第八章 工作人员

第四十三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机关对其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十四条各级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学会对其工作人员根据其编制性质和管理的需要,执行相应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参照挂靠单位有关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十五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按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十六条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工作人员应热爱科学技术协会的事业,树立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的思想,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广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组织和社会活动能力。

第四十七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教育,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九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四十八条 经费来源:

一、财政拨款;

二、资助;

三、捐赠;

四、会费;

五、企事业收入;

六、其他收入。

第四十九条 建立学术交流、科学技术普及和奖励等专项基金。

第五十条 建立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民主理财管理体制。

第五十一条各级科学技术协会的经费、资产及国家和地方拨给科学技术协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各级科学技术协会所属企业、事业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十章 会 徽

第五十二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会徽由古天象仪、航天器、齿轮、麦穗、蛇杖以及中文和英文标出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名称组成。

第五十三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会徽可在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议会场悬挂,在出版物上印制,也可作为徽章佩戴。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中国科协。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会址设在北京。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英文全称是CHINA ASSOCIATION FOR SCIENCE ANDTECHNOLOGY,缩写为CAST。

第五十五条 全国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制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

第五十六条 全国学会可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本章程和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制定章程。

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可根据本章程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经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实施。

科协九大

习近平讲话

2016年5月30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中国科学院第十八次院士大会和中国工程院第十三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这个盛会,就是要在我国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把科技创新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吹响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角。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加快各领域科技创新,掌握全球科技竞争先机。这是我们提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出发点。

李克强批示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对中国科协在科技工作者中开展“创新争先行动”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我国有8100万科技工作者,这是实施创新发展的中坚和脊梁。开展“创新争先行动”,就是要弘扬科技工作者立志报国、勇攀高峰的传统,进一步激发创新创造热情,担负起投身创新、推动创新、引领创新的历史使命。广大科技工作者要瞄准国际科技前沿,紧扣国家战略需求,抢抓发展新经济的机遇,敢为人先立潮头,攻坚克难补短板,积极投入蓬勃兴起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汇聚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能。希望中国科协进一步发挥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群团组织的优势,凝聚各方合力,厚植创新沃土,为科技人员放手创新创造提供更好的服务,为实施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

刘云山祝词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2016年5月31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刘云山到会祝贺,代表党中央作了题为《科技工作者要争做创新发展的时代先锋》的祝词。

科技工作者要争做创新发展的时代先锋

——在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祝词

(2016年5月31日)

刘云山

各位代表,同志们:

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开启“十三五”奋斗征程、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召开的,是科技界和科技工作者的一次盛会。开好这次大会,对于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创造热情、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受党中央委托,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昨天,我们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两院院士大会的代表一起,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讲话立足党和国家发展战略全局,把握世界大势和时代潮流,深刻阐明了科技创新在人类社会进步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肯定了我国科技创新取得的丰硕成果,系统阐述了推进我国科技创新的战略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和基本要求,发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有力号召,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我国科技事业跨越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李克强同志在讲话中深入分析了我国科技工作面临的形势,阐明了推进科技创新的重大政策措施,明确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

中国科协八大以来,伴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历史性进步,我国科技事业也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广大科技工作者胸怀报国理想、勇于探索实践,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和经济建设,取得一大批重大科技成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作出了突出贡献。实践再次表明,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愧为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和先进文化的传播者,不愧为国家创新发展的中坚力量!

五年来,中国科协和各级科协组织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自身职能,主动作为、开拓进取,在引领和服务广大科技工作者、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加强自身建设、推进自身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努力,有力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提出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广大科技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把握时代前进和事业发展的新要求,自觉肩负起党和人民的期待和重托,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进程中争当先锋,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希望广大科技工作者进一步聚焦党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部署。要坚持面向党和国家发展重大需求、面向经济发展主战场,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来确定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任务目标,实现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要着眼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抓紧突破制约经济发展的科技瓶颈,积极培育新动能、提供新供给,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提供有力支撑,让更多创新成果造福社会、造福人民。

希望广大科技工作者勇于攀登科技发展高峰、推动自主创新实现新突破。现在,我国科技创新的基础仍待加强,自主创新特别是原创力还比较弱,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要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契机,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和核心技术问题,抢占科技发展的制高点。要更加重视基础研究,重视原始创新,形成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出更多中国智造、中国创造,实现我国更多领域由跟跑者向并行者、领跑者转变。要围绕“十三五”时期国家确定的重大科技专项,积极参与、聚力攻坚,创造更多引领世界潮流的科技成果。

希望广大科技工作者始终秉持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要保持对科学事业的热爱,保持对科学真理的追求,既追求卓越、又脚踏实地,严谨务实、潜心钻研,在创新创造上取得新的成果。要敢为天下先、敢啃硬骨头,不断向未知领域挺进、向科技高峰进军,努力摘取科学殿堂上的皇冠。现在,科技创新涉及领域越来越宽,复杂程度越来越高,也越来越需要多学科共同攻关。特别是面对那些大科学计划、大科技工程,各领域科学家和团队更要精诚合作、协同创新,发挥团队优势,增强科学研究的整体合力。

希望广大科技工作者带头树立良好社会风尚。要继承和弘扬老一辈科学家的优良传统,坚持立德、立学、立言、立行相统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要增强国家担当和社会责任,坚持国家至上、民族至上、人民至上,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科研的实际行动。要弘扬优良学风,讲求科学伦理,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营造良好学术生态。各领域领军人物和学术带头人要甘为人梯、提携后学,青年科技工作者要虚心学习、躬身实践,早日成长为独当一面的栋梁之才。

中国科协是党领导的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科协事业始终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形势下的科协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服务”职责定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发挥好在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第一,牢牢把握科协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科协组织作为党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要把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作为主线贯穿工作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对科技界的思想政治引领,把广大科技工作者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要引导科技工作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当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排头兵。

第二,提高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能力水平。要组织开展好创新争先行动,引导科技工作者积极进军科技创新,促进科技繁荣发展。要健全组织网络、创新服务模式,把科技工作者是否满意作为重要标准,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科技界的信赖、尊重和支持。要把握现代科技创新的特点和趋势,聚焦一线科技人员的创新需求,积极搭建协同创新平台,促进科技资源互联互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要多为科技工作者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使科协组织真正成为“科技工作者之家”。

第三,持之以恒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升。做好科普工作、提高人民科学素质,是科协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要把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作为重要责任。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青少年,建好用好科技馆、博物馆等科普基础设施,推动形成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加快建立普惠共享的科普体系。要创新科普理念和服务模式,大力推进科普信息化,注重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科普教育,增强科普教育的知识性趣味性,提高科普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第四,有力有序推进科协组织改革创新。要按照党中央批准的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在一些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尽早取得突破。要联系自身实际、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创新科协工作的体制机制,着力打造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要推进协会学会治理结构和治理方式改革,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增强提供科技类公共服务产品的能力。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科协组织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直接联系和服务科技工作者的长效机制,推动科协干部弘扬清风正气、树立良好形象。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人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对科技人才多一些关心和关爱、多一些包容和宽容,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把科技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好发挥好。要把科协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和改进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关心科协干部成长,帮助解决科协组织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力支持科协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各位代表、同志们,推动创新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广大科技工作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勇挑重担、奋发有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预祝中国科协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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