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1]
目录
中华全国总工会(全总)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共青团)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妇联)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协)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作家协会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
中华医学会
中国市场学会
中国人口学会
中国登山协会
中国消费者协会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中国少年先锋队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
中国摄影家协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中国美术家协会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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