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润厚
任润厚,男,汉族,1957年10月生,山西省代县人,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4年8月29日,任润厚因涉嫌违纪被中纪委调查。2014年9月20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免去任润厚的山西省副省长职务,确认任润厚的代表资格终止。在被宣布调查一个月后,9月30日,57岁的任润厚病故,死于癌症。2015年4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2017年7月25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裁定没收犯罪嫌疑人任润厚违法所得人民币1295.562708万元、港币42.975768万元、美元104.294699万元、欧元21.320057万元、加元1万元及孳息,以及物品135件,上缴国库。
- 性别
- 男
- 籍贯
- 山西
- 出生日期
- 1957年10月
- 逝世日期
- 2014年9月30日
- 民族
- 汉族
目录
1979.11--1981.09
2014年8月,任润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9月,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山西省副省长任润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2015年4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任润厚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贪污公款;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向他人行贿。其中,贪污、受贿、行贿问题涉嫌犯罪。
任润厚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鉴于其在党内纪律审查期间因病死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任润厚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将其涉嫌违法所得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7年7月25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裁定没收犯罪嫌疑人任润厚违法所得人民币1295.562708万元、港币42.975768万元、美元104.294699万元、欧元21.320057万元、加元1万元及孳息,以及物品135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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