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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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黑龙江省双城市“女记者”王德春实名举报人大代表孙德江事件,2012年12月3日,黑龙江省双城市正式公布调查处理结果,经初步调查核实,发现孙德江在处置国有资产问题上有违规违纪问题;
2012年11月26日,双城市纪委决定对孙德江立案调查,双城市委决定对孙德江停职进行调查。经过调查组深入调查,发现孙德江为王德春的母亲王加荣办理假退休的违纪问题。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2012年12月1日,双城市七届六次人大常委会决定终止孙德江双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2012年12月3日,经双城市委研究决定,免去孙德江双城市工业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王德春举报:“孙德江曾胁迫她保持不正当关系,并在她怀孕7个月时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的问题,调查组多次与王德春联系未果,此问题无法核实,调查组将继续深入调查,待查清后及时公布。
2013年1月25日,双城市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通过微博举报,2012年11月24日至12月31日,双城市纪委认真查处了双城市工业总公司经理孙德江违纪案件。经查,孙德江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坐收坐支应上交的财政资金;伙同他人弄虚作假,办理假退休,骗取社保资金;与异性发生并保持不正当关系。
2012年12月31日,经双城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并报双城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孙德江开出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鉴于孙德江的行为涉嫌犯罪,双城市纪委已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有关线索一并移交司法机关。1月21日,双城市检察院依法对孙德江批捕。
该院经审理查明,孙德江于2002年为不符合办理退休条件的啤酒厂职工办理退休领取工资,同时查明孙德江于2009年至2010年,先后采取由单位报销个人医药费及家人驾校学费、假发票入账等方式贪污。双城市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孙德江因贪污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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