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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俊山

谷俊山(1956年10月——),男,汉族,河南濮阳人,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原中将军衔,2009年12月任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2015年8月10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剥夺中将军衔。
中文名
谷俊山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地
河南濮阳
出生日期
1956年10月

目录

早年经历

谷俊山,1956年10月出生于河南省濮阳市孟轲乡东白仓村。其父谷彦生,1924年农历正月初二出生,1990年去世。其母十六七岁左右从临近的孟村嫁到东白仓村,与谷彦生共育有六个孩子。

谷俊山小学就读于东白仓小学,初中就读于孟轲乡中学。青少年时的谷俊山很调皮,学习成绩也不出众。

参军入伍

1971年1月,初中毕业即参军入伍。谷俊山被分到位于吉林省长白山区的柳河县,沈阳军区航空兵16师48团机务大队二中队服役。谷俊山任仪表员,1974年提干,任特设师(排职),分管飞机仪表、电器。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一般,爱走上层路线。在党员评议中,曾多次获得“差”评,遭到时任团副政委张龙海的公开批评。后与张龙海的大女儿张素燕结婚。

调回老家

1985年6月,中央军委大裁军,谷俊山的岳丈张龙海通过其在济南军区的战友,将谷俊山调到其河南老家濮阳陆军军分区,其妻张素燕进入濮阳市公安局。中原油田经营办与濮阳军分区联合兴办了联营厂和橡胶厂。濮阳军分区聘贾庆贤当经营办主任,并授上校军衔,副主任由少校谷俊山担任。谷俊山凭借地方支援部队建设的政策,从中原油田购进大量平价钢材、木材、原油,然后高价倒卖,获利颇丰。然后到处送礼,赢得了军分区领导的赏识。

1993年3月,他被提拔为濮阳军分区后勤部长,副团级。

二次转折

1994年,谷俊山迎来人生的第二次转折。济南军区首长下来检查工作,谷俊山负责后勤接待。谷俊山搞经营的才能受到首长的赏识,1995年,他被调到济南军区生产办公室,任副主任,正团级。谷俊山后勤管理才干得到充分发挥,职位也迅速蹿升。很快升任济南陆军指挥学院副院长,副师级。期间,谷俊山被安排到国防大学进修。

总后岁月

2001年7月,谷俊山奉调进京,任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副部长。2003年,谷俊山晋升为少将军衔。

2007年6月,谷俊山任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部长,全军房改办公室主任。2009年,任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2011年“八一”建军节前夕,谷俊山晋升中将,直至2012年2月,解放军总后勤部进行人事调整,谷俊山不再担任副部长。

人物事件

烈士造假

病逝于1990年的谷俊山之父,有一座个人陵园,墓前牌位上刻着“雨花台烈士”五个字;更在一本名为《生死记忆》的书中,被塑造成一位早年参加革命、“讲情义、重然诺的男子汉”。财新网记者通过调查得知,“雨花台烈士”,只是谷俊山为自己塑造“红色血统”的努力之一。在濮阳市民政部门的烈士档案中,并无名叫“谷彦生”的烈士。

谋取私利

2003年至2007年,共有9万多名军队离退休干部拥有了自己的住房。其中,中央军委专项投资25亿元。而2005年至2007年间,投入更新改造干休所、住房条件和营院环境,总后勤部投资达5亿元。

2008年修订后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房建筑面积标准》实施,各职级军人公寓住房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总后勤部还再次调整全军住房租金标准,同时增发军队人员房租补贴。

至2009年10月底,全军先后对20多个旅团部队营区实施综合整治,整治后的营房15到20年内不需再做大修整;全面推开土地竞价转让方式改革,转让土地累计获益300多亿元。

2010年11月,军队房地产租赁管理改革在全军部队全面推开。当时已升任总后勤部副部长的谷俊山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称,军队空余房地产作为一笔大的战略资源,为部队作战训练、战备执勤、武器试验和屯兵养兵,提供了重要物质依托。

军队住房标准大幅度提高、军营第四次大规模扩建以及营具的全面升级换代,本是军队后勤保障的大事,谷俊山却从中谋得寻租空间。其中,尤以土地处置和房地产开发领域为甚。

在不少位于城市黄金地段的军方土地出让中,谷俊山亦收受巨额回扣。在北京,谷俊山染指的二环黄金地段周边军队地产达数十块,拥有数十套房,每套面积都在170平方米左右。在上海,一块军产地卖了20多亿元的高价,其中大约有6%是谷俊山的回扣;在河南老家濮阳,谷氏家族攫取的土地和开发的楼盘远近闻名。

谷俊山还与地产商商定,地产商从他手里拿地,中间差价利润的60%要归其所有。

老家被抄

2014年1月12日深夜,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谷俊山的老家被查抄。被查抄的除装了两军车的军用专供茅台外,还有一艘寓意“一帆风顺”的大金船,一个寓意“金玉满盆”的金脸盆,以及一尊纯金毛泽东像。谷俊山在老家的房子,位于濮阳市孟轲乡东白仓村13排第3号院,与其二弟的两户独院连在一起,三户独院的地下室相通,足有30多米长。这些堆积如山的名酒就一箱箱码在里面。

查抄从下午1点开始,连续两个晚上,各种财物装了整整四卡车。前来执行任务的是来自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濮阳武警支队的人员配合。武警白天清查登记,夜里装车,“怕老百姓看见影响不好。”同时被查抄的还有东白仓村的村支书、谷俊山的小弟谷献军(外号谷三)的家。

提起公诉

2014年3月31日,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案,军事检察院于军事法院提起公诉。军队法律专家欲晓解读了审理谷俊山案件有关诉讼法律问题。专家指出,案件依法由军事法院管辖,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可能涉及军队后勤装备的生产、采购等情况,或因涉及军事秘密,军事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对谷俊山案军事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意味着案件进入了审判阶段。

一审开庭

2014年4月1日,军事法院对军事检察院指控谷俊山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立案。鉴于案件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军事秘密,依法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期间,军事检察院补充起诉谷俊山犯行贿罪。军事法院经审理认为,谷俊山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危害后果特别严重,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行贿、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鉴于谷俊山归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

一审宣判

2015年8月10日,军事法院依法对解放军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滥用职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谷俊山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予以追缴,剥夺中将军衔。案件审理期间,军事检察院补充起诉谷俊山犯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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