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 中文名称
-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 英语名称
- InternationalAirTransport******ociation
- 简称
- IATA
- 成立时间
- 1919年
- 成员数量
- 264个会员(2002年5月)
- 总部所在地
- 加拿大的蒙特利尔
目录
国际航协从组织形式上是一个航空企业的行业联盟,属非官方性质组织,但是由于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的航空公司是国家所有,即使非国有的航空公司也受到所属国政府的强力参预或控制,因此航协实际上是一个半官方组织。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制定运价的活动,也必须在各国政府授权下进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清算所对全世界联运票价的结算是一项有助于世界空运发展的公益事业,因而国际航协发挥着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来协调和沟通政府间政策,解决实际运作困难的重要作用。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协会的宗旨是“为了世界人民的利益,促进安全、正常和经济的航空运输,扶植航空交通,并研究与此有关的问题”;“对于直接或间接从事国际航空运输工作的各空运企业提供合作的途径”;“与国际民航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协力合作”。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基本职能包括:国际航空运输规则的统一,业务代理,空运企业间的财务结算,技术上合作,参与机场活动,协调国际航空客货运价,航空法律工作,帮助发展中国家
全体会议
全体会议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经执行委员会召集,也可随时召开特别会议。所有正式会员在决议中都拥有平等的一票表决权,如果不能参加,也可授权另一正式会员代表其出席会议并表决。全体会议的决定以多数票通过。在全体会议上,审议的问题只限于涉及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本身的重大问题,如选举协会的主席和执行委员会委员、成立有关的委员会以及审议本组织的财政问题等等。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是全会的代表机构,对外全权代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执委会成员必须是正式会员的代表,任期分别为一年、二年和三年。执委会的职责,包括管理协会的财产、设置分支机构、制定协会的政策等等。执委会的理事长是协会的最高行政和执行官员,在执委会的监督和授权下行使职责并对执委会负责。在一般情况下,执委会应在年会即全体会议之前召开,其他会议时间由执委会规定。执委会下设秘书长、专门委员会和内部办事机构,维持协会的日常工作。目前执委会有30名成员。
专门委员会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分为运输、财务、法律和技术委员会。各委员会由专家、区域代表及其他人员组成并报执委会和大会批准。目前运输委员会有30名成员,财务委员会有25名成员,技术委员会有30名成员,法律委员会有30名成员。
分支机构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总部设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但主要机构还设在日内瓦、伦敦和新加坡。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还在安曼、雅典、曼谷、达卡、香港、雅加达、吉达、吉隆坡、迈阿密、
1993年8月,
总述
根据1978年国际航空运输特别大会决定,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活动主要分为两大类:行业协会活动和运价协调活动。1988年又增加了行业服务。
运价协调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通过召开运输会议确定运价,经有关国家批准后即可生效。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确立了通过双边航空运输协定经营国际航空运输业务的框架。在此框架内,由哪一家航空公司经营哪一条航线以及运量的大小,由政府通过谈判确定,同时,在旅客票价和货物运费方面也采用一致的标准,而这个标准的运价规则是由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制订的。如有争议,有关国家政府有最后决定的权利。
为便于工作,协会将全球划分为三个区域,即一区——包括所有北美和南美大陆及与之毗连的岛屿,格陵兰、百慕大、西印度群岛和加勒比海群岛、夏威夷群岛(包括中途岛和帕尔迈拉);二区——包括欧洲全部(包括俄罗斯联邦在欧洲的部分)和与之毗连的岛屿,冰岛、亚速尔群岛、非洲全部和与之毗连的岛屿、阿森松岛和地处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西部并包括其在内的亚洲部分;三区——包括除二区已包括部分的亚洲全部和与之毗连的岛屿,东印度群岛的全部、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与之毗连的岛屿、以及除一区所包括之外的所有的太平洋岛屿。
运输服务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制定了一整套完整的标准和措施以便在客票、货运单和其他有关凭证以及对旅客、行李和货物的管理方面建立统一和程序,这也就是所谓的“运输服务”,主要包括旅客、货运、机场服务三个方面,也包括多边联运协议。
代理人事务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在1952年就制定了代理标准协议,为航空公司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设置了模式。协会举行一系列培训代理人的课程,为航空销售业造就合格人员。协会近年来随自动化技术的应用发展制定了适用客、货销售的航空公司与代理人结算的“开帐与结算系统”和“货运帐目结算系统”。
法律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法律工作主要表现在为:
(1)世界航空的平稳运作而设立出文件和程序的标准;
(2)为会员提供民用航空法律方面的咨询和诉讼服务;
(3)在国际航空立法中,表达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观点。
技术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对《芝加哥公约》附件的制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在技术领域仍然进行着大量的工作,主要包括:航空电子和电信、工程环境、机场、航行、医学、简化手续以及航空保安等。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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